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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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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股权转让收入
B.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C.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D.接受捐赠收入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确定。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属于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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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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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关于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手续,叙述错误的是( )。

A.特定企业的进出口货物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生产、管理设备
B.特定减免税货物不豁免进口许可证件,但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和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的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可以豁免进口许可证
C.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机器设备在填制报关单上的“贸易方式”栏时,应当填写为“特定减免税货物”
D.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不可以在两个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的企业之间结转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解析]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要点,
(1)特定减免税货物不豁免进口许可证件,但是对外资企业和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的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可以豁免进口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也可以豁免;
(2)以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机器设备在填制报关单上的“贸易方式”栏目时,应当分别填写“合资合作设备”或“外资设备物品”;在投资总额以外用自有资金进口的自用机器设备,则应填写“一般贸易”;
(3)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可以在两个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的企业之间结转;
(4)出口加工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等应当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因此,A、B说法正确,C、D说法错误。本题是选择叙述错误选项。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D。
[链接]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主要如下:
(1)特定地区是指我国关境内由行政法规规定的某一特别限定区域,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在这一特别限定的区域内使用;
(2)特定企业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由这些专门规定的企业使用;
(3)特定用途是指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用于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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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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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厂是某经济特区企业,2006年,该市国税局向该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20万元,该企业认为根据有关规定,该企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不应当缴纳如此多的企业所得税,但是该市税务局没有采纳该厂的主张,坚持征收税款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企业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B.若该厂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该省税务局
C.经过复议之后,若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所认定的主要事实,但是对决定的内容没有改变,该复议机关可以作被告
D.诉讼期间,该市国税局自行收集案件相关证据的行为是违法的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点]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37条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选项就是第2款规定的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参见《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88条第1款。因此,该厂对该市的税收征管行为不服,应当适用复议前置原则。选项A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的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选项B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这里关键是怎样理解“改变”一词的含义,为此,《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本题中,复议机关虽然没有改变决定的内容,但是改变了原纳税机关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属于“改变”范围。选项C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市税务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的行为是不合法的。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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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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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规定扣除的是( )。

A.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
B.企业之间支付的利息费用
C.企业之间支付的股息、红利
D.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E.企业之间支付的违约金

正确答案

B,E

解析

[解析] 考核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选项A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不可以扣除;选项D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不可以扣除;选项C企业之间支付的股息、红利属于税后支付的,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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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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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权限及收入划分,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2002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B.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七家银行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归中央政府
C.由中央和地方共享的企业所得税,其2002年的分成比例为中央60%,地方40%
D.由中央和地方共享的企业所得税,其2003年的分成比例为中央60%,地方40%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解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2001年以前前由国税和地税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收机关管理,从2002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国家邮政、不实行所得税分享的铁路运输、七家银行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的所得税归中央政府;其余所得税的分成比例2002年为中央和地方各 50%,2003年为中央60%,地方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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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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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3年6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别外,上海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南京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6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3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总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万元。

A.50 
B.150 
C.1200 
D.250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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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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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中外合资生产性企业自1997年10月投产后,选择次年为减免税第1年,其7年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获利 +5 -10 -10 +15 +30 +10 +10 +15 +10
该企业( )减、免税期满。

A.2001年
B.2002年
C.2004年
D.2005年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外商投资企业于年度中间开业,当年获得利润而实际生产经营不足6个月的,可以选择从下一年度起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但企业当年所获得的利润,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在这种确定获得年度的情况下,如果下一年度发生亏损,仍应为获得年度,并开始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不能因发生亏损而推延获得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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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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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企业(地处市区,为增值税一股纳税人)2010年度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如下:销售收入6000万元,销售成本32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32万元,销售费用1200万元、管理费用298万元,财务费用370万元,投资收益560万元,营业外收入290万元,营业外支出410万元。
2011年3月,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其2010年所得税资料汇总检查时发现,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资料如下:
(1)5月份接受某企业捐赠的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已认证),注明价款8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该企业将其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账户,未计提进项税额,资本公积增加93.6万元。
(2)“投资收益”账户包括股权转让所得4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20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40万元。
(3)“管理费用”列支业务招待费160万元、坏账准备金8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30万元。
(4)“销售费用”中列支广告费765万元,其中包括支付媒体的广告费720万元,以自产的产品做广告样品列支广告费45万元,该批广告样品不含税公允价为100万元、成本45万元,该公司未计入收入和计提销项税额,似设将目产货物用于样品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5)“财务费用”中列支利息支出315万元,其中2010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利息支出210万元,利率为5.5%,向非金融机构借入同期借款1500万元,期限1年,利率7%。
(6)“营业外支出”账户中,支付违约罚款43万元、税收滞纳金20万元。
(7)6月根据生产经营需将公司80%的资本由甲公司收购,成为甲的子公司。收购日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200万元,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甲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了15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100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2010年该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

正确答案

160×60%=96(万元),(6000+100)×0.5%=30.5(万元)
2010年该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298-(160-30.5)-80-30=58.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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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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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企业2000年按规定的时间向税务机关进行了纳税申报,并缴纳了当年的营业税和所得税。该企业纳税申报有关资料如下:该企业2000年营业收入为145.8万元,营业支出为 127.2万元,缴纳的营业税为72 900元,缴纳的所得税为37 323元,2001年,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该企业通过虚假发票等手段,隐瞒实际收入和支出的情况。经查实该企业2000年实际收入为163.8万元,营业支出为12.6万元。该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要求: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分析该企业在税收上属于何种行为应如何进行处理

正确答案

(1) 该企业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
(2) 该企业偷税数额如下:
偷缴营业税额=(1638 000-1458 000) 元×5%=9 000元
偷缴所得税额
=[(1 638 000-126 000) -(1 458 000-1 272 000) -9 000) ]元×33%
=1 317 000元×33%=434 610元
该企业偷税数额合计
=(9 000+434 610) 元=443 610元
(3) 该企业1998年应纳税额
=1638 000元×5%+(37 323+434 610) 元
=(81 900+471 933) 元=533 833元
该企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
=443 610/553 833×100%=80%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刑法》的规定,通过虚假手段,隐瞒实际收入和支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即构成偷税罪。该企业偷税数额达443 610元,偷税数额达应纳税额的80%,构成偷税罪。根据《刑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应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税款443 610元,并对该单位处以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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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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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高新技术企业的工资制度需要改革。应该允许企业在积累增长大于消费增长、劳动生产率增长大于工资总额增长的前提下,自主确定职工工资标准和企业内部分配办法。国家可以通过调节个人收入所得税管理这些企业。 这段话主要支持了这样一种观点,即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工资改革中( )。

A.个人所得应不断提高
B.应确定职工工资标准和企业分配办法
C.企业对职工工资标准应有一定自主权
D.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将大于工资总额的增长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原文没有提及,而且根据常识判断,个人所得不可能无限增多;B项缺主语,而原文中此句有明确的主语即企业;D项说劳动生产力的增长将大于工资总额的增长,在原文中,这是企业能拥有一定自主权的前提,并不是文章支持的观点,只有C项符合题意,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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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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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按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总机构的各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收入,应从总机构提取税前扣除管理费数额中扣减,但国债利息收入因其免税可不计算在内
B.总机构管理费的支出范围和标准,应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和两个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总机构代下属企业支付的人员工资、奖金等各项费用,一律计入总机构的管理费核算
C.总机构和分摊管理费的所属企业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总机构申请提取管理费金额达到2000万元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D.总机构和分摊管理费的所属企业不在同一市(县),且总机构申请提取管理费金额不足 2000万元的,由总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正确答案

C

解析

按教材新增加的支付总机构管理费的规定,总机构和分摊管理费的所属企业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总机构申请提取管理费金额达到2000万元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该论述是正确的,其他的论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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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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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北京天华置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由上海天颐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华瑞商行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天颐置业出资6300万元,华瑞出资2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2007年3月15日,北京华瑞商行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北京天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3.1%股权以原出资额200万元转让给上海天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上海天颐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天华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年10月20日上海天颐置业有限公司又与北京时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北京天华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6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时尚置业有限公司。
问题:
分析上海天颐置业有限公司在上述股权受让、转让经济行为中各应缴纳哪些税扼要阐述相关政策规定。

正确答案

首先,上海天颐置业有限公司在受让北京华瑞商行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北京天华置业有限公司的3.1%股权时仅涉及缴纳印花税,不涉及其他税种。
其次,上海天颐置业有限公司在转让北京天华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时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不涉及营业税。
1.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企业应当按照从财产受让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转让财产收入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规定:
“一、本通知所称股权转让所得是指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不包括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买入并卖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票)所取得的所得。
三、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性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四、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进一步明确:
“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2.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明确:产权转移书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上海天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应该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3.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明确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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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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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企业的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B.个人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任选一地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并在3年内不得变更
C.纳税人若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纳税的,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D.账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应在取得收入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选项B,应该是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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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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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06年该企业发生以下相关业务:
(1)2月份该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将分得的2005年税后利润全部再投资用于扩建本企业生产规模。
(2)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4800万元。
(3)全年发生产品销售成本3150万元,销售费用310万元,管理费用650万元(其中含交际应酬费32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和税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不考虑地方所得税):
该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再投资可获得退税额( )万元。

A.3.36
B.5.04
C.7.60
D.8.40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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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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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二)
李某自2008年起承包一市区招待所,平时不领取工资,规定从企业净利润中上交承包费25万元,企业性质不变,缴纳企业所得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2009年该招待所经营收入1800万元,经营成本100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5万元),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200万元,营业外支出20万元,系通过政府给水灾地区的捐款。要求计算:
该招待所的纳税调整项目合计金额为( )万元。

A.2
B.8.12
C.12.28
D.15.21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招待费开支限额=5×60%=3<1800×5‰=9(万元),需作调整5-3=2(万元)
捐赠限额=81×12%=9.72(万元),超支20-9.72=10.28(万元)
合计纳税调整2+10.28=12.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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