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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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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甲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公司股东会不能达成解散公司的决议,徐某持有公司的10%的股份,徐某有权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B.乙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以使公司继续存在,但是必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C.丙国有独资公司规模较小,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解散
D.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清算组进行清算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清算组有权按照比例清偿债务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点] 公司解散与清算
[解析]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故A项不正确。《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有本法第181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18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解散情形之一,即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故B项正确。《公司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故C项错误。《公司法》第188条第1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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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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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公司因故解散,并依法办理了注销登记,其解散的原因可能是( )。

A.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B.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需解散
C.甲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D.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E.人民法院根据持有甲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5%以上的股东的请求予以解散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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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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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独立董事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其他职务
B.独立董事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以上的股东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C.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
D.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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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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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外,公司因其他四种原因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A.7
B.10
C.15
D.30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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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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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A公司是一家于1999年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在2006年度发生了一些事件,请根据下面的具体描述回答问题:(1)A公司2006年发生的下列事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公司发生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该事项被某报记者探知并将其披露,随之媒体纷纷传言A公司发生重大亏损,A公司股票价格也因此而异常波动,但公司决策层对此不予理睬
B.A公司2006年3月召开的临时董事会会议上所做出的一项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王某的决议被王某诉至法院,因董事会召集程序违法而被法院宣布该项决议无效,并判令A公司赔偿给王某造成的经济损失。此项诉讼的情况,A公司不必作为重大事件予以披露
C.为扩大经营渠道,A公司经批准于2006年1月成立一家分公司乙兼营装饰材料业务,由董事包某兼任该分公司经理。2006年7间,包某代理甲公司从外国进口一批新型装饰材料,并以甲公司名义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包某从此项交易中获利5万元
D.A公司为将本公司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决定收购本公司股份,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5%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点] 公司持续信息披露;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忠实义务;公司股份回购限额[解析] 《证券法》第67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故AB均违反法律规定。《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故C项违法。《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故D项符合法律规定。[说明] 历年司法考试的高频考点,请考生复习时熟练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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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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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 )。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解析] 熟悉公司重大事件的基本含义及相关内容,熟悉公司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的主要方式、具体行为、特点、性质以及与其相关的法律规定。见教材第五章第四节,P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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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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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07年1月,甲、乙、丙三家公司经过协商,决定共同投资1000万元创办A公司开发某种保健品。其中:甲公司出资330万元,乙公司出资210万元,丙公司出资440万元。A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王某任A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7年9月20日,王某以A公司名义将300万元出借给股东乙公司。股东甲公司得知此事后,多次致函股东乙公司,要求清偿欠款,但乙公司置之不理。同年12月18日,股东甲公司致函A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要求提起诉讼追回欠款,但迟迟未得到答复。股东甲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于2008年1月20日提起了股东代表诉讼。
2008年2月1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7名董事中只有6名出席会议。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鉴于王某曾于2007年下半年擅自为另一公司B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利益,该次会议作出解聘王某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决定。为了完善A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还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为了更好地发展,2008年8月,A公司决定与B公司合并,成立C有限责任公司。
针对本案中的借款行为,下列有关股东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因借款是A公司的行为,股东甲公司无权提起诉讼
B.因借款没有征得股东甲公司的同意,股东甲公司有权起诉乙公司
C.股东甲公司有权以王某为被告提起诉讼
D.股东甲公司应当以股东乙公司和王某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E.股东甲公司有权以A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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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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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03年1月,甲市成风制衣厂与乙市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日后发生争议,则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2003年5月,成风制衣厂按照合同约定向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服装若干。但在成风制衣厂提供服装后,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一直拒绝支付货款,经成风制衣厂多次催要,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仍拒绝支付。于是,2003年11月2日,成风制衣厂以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向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敏26万元。丙市人民法院于2003年11月12日受理本案。在举证期限后满前,原告成风制衣厂向一审法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告知原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案件受理后,不得变更诉讼请求。经过一审法院审理,于2004年2月12日判决被告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成风制衣厂支付货款 26万元。
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在上诉期间内,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当即予以受理。成风制衣厂未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查明,该案一审时的审判长李某系原告成风制衣厂法定代表人的大学同宿舍同学,应当回避而未回避,且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部分不清。此外,在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反诉,认为被上诉人成风制衣厂提供的服装在质量上与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不符,根本无法予以销售,影响了公司的效益,因此,要求成风制衣厂承担违约责任,二审法院将上诉人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诉请求和反诉请求合并处理,经审理查明,认定成风制衣厂提供的服装符合合同约定,但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支付的货款为23万元,遂于2004年6月20日撤销一审判决,并判决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支付货款23万元。
2005年5月12日,成风制衣厂向二审法院申请对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强制执行。二审法院受理后,在执行过程中,成风制衣厂与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约定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支付货款,数额由23万元减少为20万元。但两个月后,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仍未支付货款,于是执行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判决的执行。经查,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虽无财产可供执行,但阳光公司对谊公司有到期债务尚未偿还。根据成风制衣厂的申请,执行法院向阳光公司发出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阳光公司收到通知后,向法院提交了书面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最终作出了终结执行的裁定。
1.成风制衣厂与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协议管辖是否有效依据何在

正确答案

不应当直接受理上诉人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诉;(2)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3)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就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另行起诉。

解析

[解析]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奉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由此可见,如果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应当直接受理,而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先移交原审法院处理。因此,在本案中,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当即予以受理的做法显然错误。
(2)根据《民诉意见》第18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一,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1)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2)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4)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由此可见,如果二审法院发现一审中应当回避的人员未回避,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在本案中,一审审判长李某应当回避而未回避,二审法院又查明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部分有误,因此,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3)根据《民诉意见》第184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由此可见,本案中,上诉人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认为被上诉人成风制衣厂提供的服装在质量上与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不符,要求成风制衣厂承担违约责任。二审法院的做法错在不应当将上诉人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诉请求和反诉请求合并处理,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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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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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25%。20×8年年初不存在递延所得税,20×8年甲公司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8年1月1日,以1022.35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3年期、到期还本付息国债。该国债票面金额为1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年实际利率为4%。甲公司将该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2)20× 8年4月1日,甲公司自证券市场购入某股票,支付价款1500万元(假定不考虑交易费用)。甲公司将该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
(3)20×8年9月15日,因违反当地有关环保法规的规定,接到环保部门的处罚通知,要求其支付罚款5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支付的罚款和滞纳金,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税前扣除。至20×8年12月31日,该项罚款尚未支付。
(4)20×8年12月25日,以增发市场价值为15000万元的自身普通股为对价购入乙公司100%的净资产,对乙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假定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12600万元,计税基础为9225万元。
(5)20×8年发生2000万元广告费支出,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税前扣除。甲公司20×8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0万元。
(6)20×8年因政策性原因发生经营亏损2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预计未来5年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第4~7题。
下列关于甲公司20×8年有关交易或事项,产生暂时性差异的有( )。

A.(1)
B.(2)
C.(4)
D.(5)
E.(6)

正确答案

B,C,D,E

解析

[解析] 事项(1),由于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持有至到期投资未来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等于面值与利息之和,而账面价值=面值+利息收入,所以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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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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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A上市公司拟对M公司提供担保,根据规定,担保总额不得超过A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

A.45%
B.50%
C.75%
D.80%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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