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的担保和保全
- 共1301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工程保险,正确的说法有( )。
A.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承包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
B.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C.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待安装设备,当由承包方保管时则由承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D.在订立保险合同前,保险人与投保人均应履行告知义务
E.保险人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投保人提出建议
正确答案
B,D,E
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 (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发包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 (2)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不论由承发包双方任何―方保管,都应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4)当事双方均应履行告知义务。 (5)投保人应当按照保险人的要求,将主要危险情况告知保险人。
信用证依据买卖合同开立,出口商要保证安全收汇,所制作的单据必须做到:( )。
A.与买卖合同的规定相符
B.与信用证的条款相符
C.与实际发运的货物相符
D.信用证与买卖合同不一致时,以买卖合同的规定为主,适当参照信用证的有关条款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本案中,如果海产公司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西安A区法院
B.海产公司所在地的大连法院
C.西安B区法院
D.西安C区法院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测试点]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法院以及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
[解析] 《民诉意见》第31条第2款规定:“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西安C区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至于其他有管辖权的案件,就本案而言则是指对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住所地为西安A区,合同履行地为西安B区,两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因此,答案为A、C、D。
李女与林男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孩子判给了李。李将孩子由姓林改为姓李,林一气之下停止支付原定每半年给的三千元抚养费。李代理孩子诉请法院打赢官司时,才发现林男早有准备,已将名下的房屋过户送给了他弟弟,现既无职业又无收入,无财产可供执行。现问,林将房屋赠与其弟的行为是否有效
A.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B.是无效民事行为
C.是可撤销民事行为
D.经李代理孩子行使撤销权后,林的蹭与行为才无效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点] 可撤销民事行为和债权人的撤销权[解析] 本题涉及两个问题。第一是赠与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林某将房屋赠与其弟并且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又因为题面上没有信息可以说明林某与其弟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所以应认为赠与合同有效。第二是林某对子女的抚养费如何追偿,林某拖欠抚养费,林某又积极地将财产无偿赠与其弟,使其失去还债能力,该无偿赠与行为危及到抚养费债权的实现,根据《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所以,李某可以代理孩子行使撤销权,撤销林某无偿赠与房屋的行为,使林某赠与行为归于无效。但在没撤销前,该赠与行为是有效的。如有考生认为赠与行为无效,则不能行使撤销权,所以B项不对。又因为撤销权是合同保全,是合同对外的效力,允许合同之外第三人基于法定理由撤销该合同。它不同于可撤销民事行为,有撤销权的合同当事人基于撤销权而使双方的合同不生效。所以C项也不对。
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受理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无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
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暂无解析
在蛇口工业公司与珠海建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仲裁过程中,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即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5万元,或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仲裁委员会对此申请采取下列哪些处理办法是不正确的( )
A.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B.责令被申请人提供55万元作担保,否则不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C.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D.通知有关银行冻结被申请人存款或请求人民法院协助扣押、查封被申请人价值 55万元的财产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暂无解析
2002年8月,西安A区的天元商贸公司与大连海产公司在大连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海产公司在2002年9月28日之前将2吨冷冻龙虾以空运方式运至西安机场,由天元公司自行提货,以供应国庆期间西安市的节日市场。同年9月25日,海产公司将该批龙虾运至西安B区的机场并卸货。天元公司以龙虾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为由,拒绝提货和支付货款。海产公司决定起诉天元公司。由于机场没有冷冻设施,龙虾面临变质,海产公司将龙虾转移至西安C区的货舱。但是,由于龙虾的保鲜期限较短,若不及时处理,将会导致重大经济损失,于是海产公司在起诉之前,向法院申请对龙虾采取措施。根据上述问题,请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如果海产公司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西安A区法院
B.海产公司所在地的大连法院
C.西安B区法院
D.西安C区法院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法院以及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
[解析] 《民诉意见》第31条第2款规定:“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西安CK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至于其他有管辖权的案件,就本案而言则是指对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住所地为西安A区,合同履行地为西安B区,两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因此,答案为A、C、D。
某桥梁工地的简支板梁架设,由专业架梁分包队伍架设。该分包队伍用2台50t履带吊,以双机抬的吊装方式架设板梁。在架设某跨板梁时,突然一台履带吊倾斜,板梁砸向另一台履带吊驾驶室,将一名吊车驾驶员当场砸死,另有一人受重伤。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做好标识,保护了现场,并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报告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内容有: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在报告上级以后,项目经理指定技术、安全部门的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开展调查,企业安全部门和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也赶到现场参加调查,调查中发现下述现象。
(1)项目部审查了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作出了合格评价。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了分包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提出了安全要求,但查不到监督、检查记录。
(2)项目部编制了板梁架设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履带吊下要满铺路基箱板,路基箱板的长边要与履带吊行进方向垂直,但两台履带吊下铺设的路基箱板,其长边都几乎与履带吊行进方向平行,而这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3)查到了项目部向分包队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签字齐全,但查不到分包队伍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的交底记录。
(4)仔细查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没有发现路基箱板铺设方向不正确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威胁和避难措施的详细内容。
(5)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
通过调查,查清了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者,对事故责任者和员工进行了教育,事故责任者受到了处理。
问题
对事故处理是否全面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对事故处理不全面,因为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过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在此例中没有制定防范措施。
解析
暂无解析
信用证是依据买卖合同开立的,出口商要保证安全收汇,其所提供的单据必须做到______。
A.与买卖合同的规定相符
B.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
C.在信用证与买卖合同不一致时,应以买卖合同的规定为主,适当参照信用证的有关规定
D.与所交货物之间相符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和不能避免的因素”。这一法律解释运用的主要方法是( )。
A.语义解释
B.历史解释
C.目的解释
D.系统解释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语义解释就是对法律条文的内容和含义进行的语义说明,如“本法所称‘近亲属’是指……”、“不可抗力是指……”等,故选A项。不选B项的理由:历史解释是通过研究历史资料或对比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对法律进行的解释。如通过对比罗马法中的“撤销权”与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来解释有关撤销权的法律条文。不选C项的理由:目的解释是根据法律条文制定的目的进行解释,如社会情况发生变动,“类推”制度已经不符合当前社会的需要,故对禁止类推作出解释。不选D项的理由:系统解释是将法律规范放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通过分析其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如将诚实信用原则放在整个民法体系中解释其地位和作用。
扫码查看完整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