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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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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规定,承包人已经运至现场的施工机械、临时工程和材料,即视为供本合同工程施工专用。若无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上述物品或其中任何部分运出现场(但运输车辆除外),这一规定被称之为( )

A.代位权
B.抗辩权
C.留置权
D.保全措施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合同通用条件规定,由承包人为本工程提供的一切承包人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一经运到现场,即视为供合同工程施工专用。若无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上述物品或其中任何部分运出现场,但运输车辆除外。 如果承包人已强制性破产、企业清理或解散,或承包人已经违反合同条款关于禁止转包的规定,则业主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工程,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业主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业主或上述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使用他们认为合适数量的承包人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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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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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 )负责供应。

A.发包人
B.工程师
C.劳务分包人
D.工程承包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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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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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常某欠赵某5万元借款一直以无财产为由未还,现在赵某查实常某在甲地有一栋房屋。常某住所地为乙地,但经常居住地为丙地,原借款合同在丁地履行。现赵某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赵某可以向下列哪个法院提出申请( )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诉前财产保全
[解析] 《民诉意见》第31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曲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依此,赵某只能向财产所在地甲地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对无权对BCD中的法院提出申请,故A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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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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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对有关期限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争议时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
B.合同保全措施中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为4年
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期限为5年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法和民法中有关期限的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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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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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负责供应。

A.发包人
B.工程师
C.劳务分包人
D.工程承包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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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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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本案中,如果海产公司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西安A区法院
B.海产公司所在地的大连法院
C.西安B区法院
D.西安C区法院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测试点】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法院以及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
【解析】 《民诉意见》第31条第2款规定:“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西安C区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至于其他有管辖权的案件,就本案而言则是指对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住所地为西安A区,合同履行地为西安B区,两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因此,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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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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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信用证依据买卖合同开立,出口商要保证安全收汇,所制作的单据必须做到:( )。

A.与买卖合同的规定相符
B.与信用证的条款相符
C.与实际发运的货物相符
D.信用证与买卖合同不一致时,以买卖合同的规定为主,适当参照信用证的有关条款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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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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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资产托管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 )

A.安全保管客户委托资产
B.办理资金收付事项
C.监督证券公司投资行为
D.管理客户委托资产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解析]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客户委托资产应当交由依法可以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托管机构托管。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安全保管客户委托资产、办理资金收付事项、监督证券公司投资行为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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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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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A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A公司)系工业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AA公司采用实际成本对发出材料进行日常核算。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假定在本题核算时,AA公司和BB公司均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AA公司2008年和2009年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 2008年3月10日,AA公司从子公司P公司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甲设备用于生产新产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买价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AA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及途中保险费3万元。购入的设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无残值。
(2) 2008年12月31日,甲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86.4万元,此时预计设备尚可使用年限为4年。
(3) 2009年4月20日,因新产品停止生产,AA公司不再需要甲设备。AA公司将甲设备与CC公司的一批A材料进行交换,换入的A材料用于生产B产品。双方商定设备的公允价值为80万元,换入原材料的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额为10.2万元,AA公司收到补价9.8万元。AA公司的总经理为CC公司的董事。
(4) 由于市场供需发生变化,AA公司决定停止生产B产品。2009年6月30日,按市场价格计算的该批A材料的价值为6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销售该批A材料预计发生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为3万元。该批A材料在6月30日仍全部保存在仓库中。2009年6月30日前,该批A材料未计提跌价准备。
(5) 按购货合同规定,AA公司应于2009年7月2日前付清所欠BB公司的购货款100万元(含增值税额)。AA公司因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无法支付到期款项,经双方协商于2009年7月5日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AA公司以上述该批A材料抵偿所欠BB公司的全部债务,该批A材料的公允价值为70万元,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
②如果AA公司2009年7月至11月实现的利润总额超过200万元,则应于2009年12月10日另向BB公司支付10万元现金。估计AA公司2009年7月至11月实现的利润总额很可能超过200万元。B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BB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20万元;接受的A材料作为原材料核算。
(6) 2009年7月6日,AA公司将该批A材料运抵:BB公司,双方已办妥该债务重组的相关手续。在此次债务重组之前AA公司尚未领用该批A材料。BB公司属于AA公司的合营企业。
(7) AA公司2009年7月至11月实现的利润总额为210万元。
[要求]
编制BB公司债务重组相关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BB公司2009年7月6日
借:原材料 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
坏账准备 20
贷:应收账款 100
资产减值损失 1.9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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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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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我国《保险法》采取( )的方式对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加以明确。

A.被保险人同意
B.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
C.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保险人同意
D.按被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存在一定经济联系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为了保证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我国《保险法》还严格限定了人身保险利益。《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由此可知,C项为正确答案。

下一知识点 : 合同的转让、变更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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