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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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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规定的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有( )。

A.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B.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C.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D.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索取劳动报酬
E.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正确答案

A,B,C,E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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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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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合同保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
B.合同保全是违约责任的一种
C.合同保全包括撤销权和代位权
D.合同保全有利于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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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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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货运合同中托运人的义务有()。

A.如实申报所托运的货
B.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
C.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运费
D.保障货物安全
E.提取货物

正确答案

A, B, C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货运合同托运人的义务。包括(1)如实申报的义务;(2)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义务;(3)包装货物及标识的义务;(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运费。故选ABC。D选项,属于承运人的义务,故错误;E选项,属于收货人的义务,故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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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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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题目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向下列哪个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A.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B.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C.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凡涉及合同纠纷的,为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必要时也可依职权对一定财产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以保证判决能够执行。财产保全分为诉前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两种。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措施就会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一定财产所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可见,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是特定的,即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故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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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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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宏大商业公司有一座六层的办公楼。7月,宏大商业公司向A银行贷款,将该办公楼抵押给A银行。12月,宏大商业公司因一购销合同与志新贸易有限公司发生纠纷,志新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受诉法院裁定将宏大商业公司办公楼查封。在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正确的( )

A.法院所作的裁定是错误的,因该办公楼已事先抵押给了A银行
B.法院可以作出裁定,但应事先征得A银行同意
C.法院可以作出裁定,A银行对该办公楼仍有优先受偿权
D.法院作出裁定是正确的,但A银行因此对该办公楼丧失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民诉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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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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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国人余某与中国人赵某在乙国参加博览会时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为中国,付款地亦在中国,支付方式为汇票支付,余某在乙国填写汇票交付给赵某,后余某、赵某就合同内容和汇票事宜发生纠纷,且赵某所持余某所开汇票遗失,赵某向中国法院起诉,并申请票据权利保全。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关于合同纠纷,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即中国法
B.出票人余某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其本国法即甲国法和出票行为地法即乙国法,只有依甲国法和乙国法其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时方可认定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C.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应适用出票地法,即乙国法
D.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应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考点] 涉外合同关系及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
[解析] 本题设定受诉法院为中国,因此对本案的处理应依据中国冲突规范。《合同法》第126条第1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时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本题中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处理合同纠纷的准据法,因此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结合本题中的情形,一方当事人的国籍国、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付款地均为中国,中国法可以被认为是与合同是最密切联系的法律。A选项正确。《票据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因此,选项B关于出票人余某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是错误的。《票据法》第101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因此,选项C、D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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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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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本案中,如果海产公司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西安A区法院
B.海产公司所在地的大连法院
C.西安B区法院
D.西安C区法院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测试点】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法院以及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
【解析】 《民诉意见》第31条第2款规定:“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西安C区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至于其他有管辖权的案件,就本案而言则是指对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住所地为西安A区,合同履行地为西安B区,两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因此,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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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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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公路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五监控两管理”系指______。

A.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
B.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材料管理、设备管理
C.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信息管理、工程管理
D.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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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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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桥梁工地的简支板梁架设,由专业架梁分包队伍架设。该分包队伍用2台50t履带式起重机,以双机抬的吊装方式架设板梁。在架设某跨板梁时,突然一台履带式起重机倾斜,板梁砸向另一台履带式起重机驾驶室,将一名起重机驾驶员当场砸死,另有一人受重伤。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做好标识,保护了现场,并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报告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内容有: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在报告上级以后,项目经理指定技术、安全部门的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开展调查,企业安全部门和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也赶到现场参加调查,调查中发现下述现象:
(1)项目部审查了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作出了合格评价。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了分包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提出了安全要求,但查不到监督、检查记录。
(2)项目部编制了板梁架设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履带式起重机下要满铺路基箱板,路基箱板的长边要与履带式起重机行进方向垂直,但两台履带式起重机下铺设的路基箱板,其长边都几乎与履带式起重机行进方向平行,而这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3)查到了项目部向分包队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签字齐全,但查不到分包队伍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的交底记录。
(4)仔细查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没有发现路基箱板铺设方向不正确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威胁和避难措施的详细内容。
(5)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通过调查,查清了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者,对事故责任者和员工进行了教育,事故责任者受到了处理。
问题
1.事故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签报程序规定是什么

正确答案

事故报告应包括的内容有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
签报程序为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上报至企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业安全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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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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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同住甲市A区的张兰向刘飞借款3万元,在甲市B区经营个体商店,后商店因经营不善而停业。刘飞要求张兰返还借款,张兰无力偿还。刘飞欲向法院起诉,起诉前发现张兰低价转让商店内的剩余货物,刘飞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受理该申请。则有关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刘飞可以向甲市A区或者向甲市B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B.刘飞只能向甲市A区人民法院起诉
C.刘飞可以向甲市A区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甲市B区人民法院起诉
D.刘飞只能向甲市B区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诉前财产保全问题。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发生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民诉意见》第31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本案中的刘飞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只能向财产所在地,即甲市B区人民法院申请,而不能向甲市A区人民法院申请,A选项不正确。 本案属于借款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中的被告住所地甲市A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至于甲市B区人民法院是否对该案有管辖权,是本案中的一个难点。根据《民诉意见》第31条的规定,对案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财产所在地法院也因采取保全措施而取得管辖权,但同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中,如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不能因对非争议标的物或者对争议标的物非主要部分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而取得该案件的管辖权。”本案中的甲市B区人民法院不是该借款合同的履行地,在采取诉前财产保全之前并没有管辖权,所以接下来就要判断甲市B区人民法院是否会因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而取得案件管辖权。本案中的甲市B区人民法院对商店内剩余的货物采取保全措施,这些商品不是该借款合同的标的物,因此 B区人民法院不能取得管辖权。刘飞只能向甲市A区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向甲市B区人民法院起诉,B选项正确,C、D选项不正确。请考生注意,并不是所有本身无管辖权的法院都会因为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而取得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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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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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对有关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行使期限是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
B.合同保全措施中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
C.赠与合同中继承人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
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期限为5年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保全措施中,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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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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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关于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下说法中哪一项不正确

A.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
B.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C.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D.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前提取仓储物的,不减收仓储费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法》中关于委托的规定。   《合同法》第388条规定:"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故A正确;《合同法》第390条规定:"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故B不正确;《合同法》第391条规定:"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故C正确;《合同法》第392条规定:"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故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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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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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宗已抵押的收益性房地产,年有效毛租金收入500万元,年房屋折旧费30万元,维修费、保险费、管理费等50万元,水电供暖费等40万元,营业税及房地产税等65万元,年抵押贷款还本付息额70万元,租赁合同约定,保证合法、安全、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出租人负担。该房地产的净收益为(  )万元。

A.245
B.275
C.315
D.345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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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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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代保管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代保管业务是指具备一定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资产托管合同,安全保管委托投资的资产,履行托管人相关职责的业务
B.近年来,密封保管业务成为代保管业务的主要产品
C.密封保管的客户在将保管物品交给银行时先加以密封
D.银行提供保管箱,对客户存放物品的种类、数量不予查验,客户在银行规定的日期可开箱取物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代保管业务还包括露封保管业务和密封保管业务。两者在办理保管时都注明保管期限和保管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金额等,区别在于密封保管的客户在将保管物品交给银行时先加以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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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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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属于代位权行使所必备的条件是( )。

A.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B.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C.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合同关系即将到期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保全措施中的代位权。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D项是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A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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