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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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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题

材料一  2009年2月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出的8 190亿美元刺激经济方案获众议院通过后,在提交参议院时却面对严峻挑战。共和党议员扬言若不修改方案内容,他们将阻挠方案通过。

材料二  2009年我国两会期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在本次会议的表决中以2 440票高票获得一致通过。

根据上述材料,请简要说明美国和我国所实行的两种政体的主要区别与联系。

正确答案

两种政体的主要区别是:

(1)建立的经济基础不同,前者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后者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

(2)反映的阶级实质不同,前者体现资产阶级的意志,后者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3)权力运行的原则、效果不同,前者实现三权分立制,运行中会造成权力机关之间相

互扯皮,导致效率低下;后者实行民主集中制,运行过程中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联系:都是代议制民主政体。

解析见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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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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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题

什么是三权分立制,三种权力是如何相互制衡的?

正确答案

(1)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均衡,按照这种权力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来组织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被称为“三权分立制”。

(2)美国立法权属于国会。但是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可以发布拥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还有立法倡议权,即建议国会立什么样的法。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反联邦宪法。行政权属于总统。但是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所需经费须由国会批准,国会还有权监督行政执行情况、经费开支和官员行为。美国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机关颁布的规章条例违宪;还能通过案件的判决对宪法作出新解释,扩大或限制总统的权力。司法权属于法院。但是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最高法院法官人数和联邦其他法院的设立,均由国会决定,总统亦可施加影响。国会可以通过批准对法官的任命或弹劾法官的办法,来改变法院的组成。国会和各州一起,可以用宪法修正案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

本题主要考查对三权分立制度的含义与运作的识记能力。

下一知识点 : 美国联邦制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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