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订立合同有学问
- 共128题
2013年5月8日,甲乙双方口头约定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20万瓶劣质酒,货款为24万元,交款提货,并约定乙方须加贴名牌商标,以便甲方冒充名酒出售。2013年7月18日,双方在合同履行时,甲方借口手头一时紧,只付了15万元即提走了全部货物。乙方一再催讨无道,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如数支付拖欠的货款。
请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购销合同是否有效?理由何在?
(2)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应如何处理双方的经济责任?
正确答案
(1)该购销合同为无效合同。理由是: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本案中的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劣质酒冒充名牌酒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而且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该无效的合同,从其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应当追缴20万瓶劣质酒和乙方的15万元以及甲方尚未支付的9万元货款。理由是:《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按照法律规定,还应该追究当事人双方其他法律责任。
本题以制假售假为材料,考查对合同有效性的认识。第(1)问,列举《合同法》有关规定,证明甲乙两方签订的合同无效;第(2)问,强调除追缴当事人双方财物之外,还要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甲将自己的手机卖给乙。双方协商售价为3500元,乙当即预付1500元。双方当时还约定过6天乙付清余款2000元后,把手机拿走。不料第二天发生地震,手机被砸坏,乙得知此事后要求甲归还l500元,而甲认为手机已卖给乙,不仅不同意归还1500元,还要求乙付清2000元。
(1)物权有哪几种?本案涉及哪一种物权?(4分)
(2)你认为应如何处理本案?请说明理由。(6分)
正确答案
26.(1)物权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三种。本案涉及的是所有权(4分)
(2)手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承担,因此甲应向乙返还l 500元的预付款。(2分)法律规定,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2分)
本案中乙支付的1 500元是预付款,这说明手机所有权尚未转移。(2分)
略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总货款为10万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同时根据合同,甲公司交付定金10 000元。
试分析甲公司能否在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金的同时又双倍返还定金。为什么?(23分)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不能在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金的同时又双倍返还定金。因为依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本题考查违约金与定金的知识,只要记住相关合同法规定,便不难作答。
王某外出经商,准备回家过年,在公路上等汽车。但因当日刚刚下过大雪,路面结冰,极为难行。王某等候多时,未见汽车。半小时之后,王某拦了一辆个体出租车,但司机陈某以准备回家休息为由拒绝搭载。王某说明自己要赶火车回家,恳求陈某送其至火车站。陈某提出要加倍收费,并且因路滑难行,如有意外,概不负责。王某急于赶路,表示同意。车行5千米左右,因前方车辆行驶缓慢,陈某遂将车驶入人行道,准备超车,但因路面太滑,刹车失控,该车撞在路边电线杆上,致使王某头部撞伤(王某因此花去医疗费5 000元)。王某要求司机陈某赔偿。陈某提出,他事先与王某约定,对此事故一概不负责任,相反,王某应当对出租车的车身损坏负责。
请问:陈某是否应对乘客王某的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王某应对出租车的车身损坏承担责任吗?
正确答案
(1)本案虽有“如有意外,概不负责”的约定的免责情形,但是该免责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反社会公德,因此属无效免责,陈某应对乘客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2)陈某的汽车损坏是由其自身过错所致,应由其自己承担损失,王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本题考查了违约责任的知识。解答时应认真分析材料,抓住关键,再结合相关法律知识来组织答案,做到有理有据。
黄某在2003年与某宾馆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条款之一是:“因宾馆服务业的特殊要求,凡被录用为本宾馆服务员的,不经批准,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本宾馆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当时黄某觉得找个工作不容易,虽觉不妥,但还是在合同上签了字。2006年黄某与男友结婚,并于次年怀孕。宾馆由此提前解除了该劳动合同。
(1)该宾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6分)
(2)黄某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争议?(6分)
正确答案
27. (1)该宾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合法。(1分)黄某与该宾馆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这一条款上并非真实心意的表示,劳动合同的签订违背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3分)因此,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黄某怀孕后,宾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2分)
(2)①黄某可以通过与宾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解决,或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3分)
②若黄某不愿意与宾馆协商或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3分)
略
甲运输公司受乙公司委托将一批蔬菜运往大连,运输途中,天降大雨,道路阻断,甲运输公司无法按时将蔬菜运往目的地。而且因为连日阴天,蔬菜发热,出现腐烂。甲运输公司此时又无法与乙公司取得联系,为了避免蔬菜全部烂掉,甲公司以低于市场价0.5元的价格处理掉,给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
请结合所学的合同履行的相关知识,谈谈对此事件的看法。
正确答案
(1)甲公司的行为是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甲公司接受要约运输货物,在客观条件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为避免给对方造成更大损失而及时将货物处理掉,坚持了诚实信用原则。
(2)甲公司坚持了协作履行原则。甲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无法克服的障碍,及时履行通知义务,虽未见成效,但这亦是客观原因致使履行不能;在无法通知的情况下,甲公司又为乙公司的利益着想及时将快烂的蔬菜处理掉,是协助乙公司实现合同最终目的的表现。
本题意在通过材料来考查对合同履行原则的理解。解答题目时,一定要准确分析材料,搞清材料内容体现了哪几个原则,这样才会做好答案。
“空口无凭,立字为据。”从合同法的相关知识来看,这句话包含了怎样的道理?
正确答案
这句话强调了在合同的形式中口头合同存在的缺点和书面合同的优点。“空口无凭”是指口头合同有其不易分清权责、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的缺点,所以应慎用。“立字为据”强调了书面合同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力凭证等优点。
本题主要通过对比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优缺点来提醒人们应树立合同意识,学会使用书面合同这一工具。
王东请某装修公司为自己装修新房。双方口头约定装修的价格、质量、项目、材料等内容。装修完毕后,王东发现装修公司所用木料质量差,个别壁角处理得不好,并以此为借口拒付装修费。双方发生争执。
请结合材料,运用相关的法律常识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正确答案
(1)材料中“双方口头约定”体现的是一种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表达意思一致的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它可以用在一些标的额比较小、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2)口头合同有其不易分清权责、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的缺点,应尽量慎用。
此题主要是通过分析材料来考查口头合同的利弊,应陈述全面。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模块张某、胡某、马某三人原系好友。有一天,三人逛街,胡某在商店看到一款心仪已久的手机,因所带现金不够,便向张某借了现金1500元,购买了手机。几个月后,胡某记忆模糊,将钱还给了马某。当时马某正缺钱用,误以为胡某知道此事而送钱给自己,故欣然收下。不久,张某要求胡某还钱,胡某才发觉当初还错了人,遂向马某要求归还。马某以钱是胡某主动赠与为由拒绝归还。
(1)胡某与张某、胡某与马某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请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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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案在实体法上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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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1)胡某与张某之间存在(口头的)借款合同关系。理由:胡张两人作为平等主体,在自愿基础上就借款达成共识(或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借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因而成立债权债务关系(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胡某与马某之间不存在赠与合同关系。理由:虽然客观上胡付钱给了马,但在主观上胡是基于还款的意思,马则是基于接受赠与的意思,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不成立合同关系。
(2)张某有权要求胡某继续履行合同偿还借款,胡某应当履行还款义务。胡某有权要求马某返还其误还的款项,马某有义务返还。
2009年12月30日,张某与徐某签订了一份《二手车转让协议书》,约定张某购买徐某的宝马汽车,徐某净到手价为40万元。协议签订的当天,张某与徐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于2010年1月30日办理过户手续。然而,由于徐某突然去世,双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办理过户手续。徐某去世后,其遗孀谢某以徐某已亡、其所订合同已无效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1)从法律的角度看,徐某遗孀谢某拒绝履行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4分)
(2)结合材料,说明张某应如何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6分)
正确答案
(1)不成立。(1分)张某与徐某作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订立的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违背社会公德,也没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符合无效合同的相关情形,故不属无效合同。(3分)
(2)张某可凭借手中的合同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谢某履行合同;(3分)汽车虽属动产,但由于价值重大,张某需要依据合同相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产权登记,才能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3)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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