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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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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四)某机械配件厂拟派10名青年工人到一高等技工学校的高级技工班学习,学费由企业负担,时间为一年。入学时,由单位根据收费标准开出第一学期学杂费支票。第二学期开学收费时,因工厂放假,财务主管未上班,暂先由职工自己垫付。学习期满,10名青年工人持合格证回厂报到时,该厂已实行承包经营,承包人李某认为应按承包经营计划实行管理,这10名工人外出学习是以前领导同意的,费用不能由现承包人负担,而且根据提高效率需要,工厂已裁减部分人员,他们属于裁减对象,现每人发给经济补偿费500元(这10名职工均在该厂工作3年以上,月平均工资超过600元)。这10名工人不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该厂撤回裁员的决定,支付每人垫付的培训费及补偿费,共计l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03,82)若裁员不合理,这10名职工与新承包人( )。(有改动)

A.继续履行原订劳动合同
B.解除原订劳动合同
C.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D.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主持签订新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不合理裁员的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裁员必须要满足法定条件,且经济性裁员的程序要合法,同时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说明情况。同时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该企业仅仅根据提高效率需要裁减人员,这10名青年工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裁,且每人只发给经济补偿费500元,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因此裁员无效。这10名职工与新承包人继续履行原订立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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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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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四)某机械配件厂拟派10名青年工人到一高等技工学校的高级技工班学习,学费由企业负担,时间为一年。入学时,由单位根据收费标准开出第一学期学杂费支票。第二学期开学收费时,因工厂放假,财务主管未上班,暂先由职工自己垫付。学习期满,10名青年工人持合格证回厂报到时,该厂已实行承包经营,承包人李某认为应按承包经营计划实行管理,这10名工人外出学习是以前领导同意的,费用不能由现承包人负担,而且根据提高效率需要,工厂已裁减部分人员,他们属于裁减对象,现每人发给经济补偿费500元(这10名职工均在该厂工作3年以上,月平均工资超过600元)。这10名工人不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该厂撤回裁员的决定,支付每人垫付的培训费及补偿费,共计l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03,81)若裁员合理,该工厂至少应补发给每位职工经济补偿金( )。

A.600元
B.1200元
C.1800元
D.2400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经济性裁减人员的补偿。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9条和第10条、《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第1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10名职工均在该厂工作3年以上,月平均工资超过600元。因此该工厂至少应补发给每位员工3个月的工资即1800元的经济补偿金。故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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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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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公司职工人数为120人,全体职工均于2010年3月1日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从2010年9月起,由于市场发生变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甲公司开始拖欠职工工资。
2011年1月,甲公司濒临破产,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甲公司决定裁减部分职工,裁减人数初步确定为18人,不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要求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遭到拒绝。后经公司再次研究,修改裁员方案,裁减人数修改为10人,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赵某认为自己不应当被裁减,理由是自己还有6年就退休了,为公司已连续工作17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公司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
2011年5月,甲公司经过重整,生产经营好转,决定重新向社会招聘职工。赵某得知后,要求在同等条件下被优先聘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
关于该公司第一次作出的裁员决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裁员程序不合法
B.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C.因为经营困难,所以用人单位裁减员工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D.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解析] (1)裁员程序不合法。根据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2)不支付经济补偿不合法。根据规定,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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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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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A企业的职工某甲,在A企业工作期间掌握了A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某甲在劳动合同中不可以就哪些条款进行约定

A.甲应继续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B.因某甲掌握商业秘密,约定未经A的同意,甲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C.甲在3年内不能到与用人单位经营同类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
D.甲在1年内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同类的产品

正确答案

B

解析

《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依此,用人单位与某甲在劳动合同中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相关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进行约定。A项属于原则性的原则,CD项属于保密的具体方式,都是合法可以约定的内容,并不违反强行性法律规定。而B项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是违反法律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B项限制了甲的人身自由,属于不合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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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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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二)
2010年1月8日,张某看到某公司的招聘启事后,于1月10日到某公司应聘,1月11日双方就试用期、劳动待遇、在职培训、违约金等事项进行协商后,达成了口头协议。张某于1月15日正式上班,2月28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
如果张某和某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张某在试用期依法不得超过( )。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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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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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兴华公司与中业公司签订了一份行纪合同,由中业公司作为行纪人,以( )的名义为兴华公司从事贸易活动。

A.兴华公司
B.中业公司
C.中业公司和兴华公司
D.兴华公司或中业公司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 行纪合同[解析] 《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法》第421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本题答案为B项。注意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比较。二者的联系表现在,都属于提供劳务类的合同,都属于委托处理业务,都属于双务、诺成、不要式合同。二者的区别:(1)行纪人一般以行纪为业。(2)委托事务范围不同,行纪人受托从事的事项为贸易活动。(3)行纪人以自己的各义订立合同,因而其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能对委托人发生直接的效力。(4)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5)费用负担不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由行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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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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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劳动合同的种类不包括( )。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D.用人单位可任意调整期限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劳动合同的种类包括:(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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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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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对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对张利已经工作的期间应确认为劳动合同关系
B.在双方接下来进行的续签合同的协商中,若张利予以拒绝,可视为当事人经协商不能就续订合同达成一致,双方之间并未确立新的劳动合同关系
C.双方已形成了新的劳动合同关系,以任一方的默示为前提条件
D.公司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通知张利终止劳动关系,但应依照法定的通知权限,提前30天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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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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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某2006年大学毕业到A公司工作,双方于2006年5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甲的工资为每月30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合同期限为两年。
2007年甲某被公司选中参加了某特殊职业技能培训,为此公司花费培训费5000元,甲某参加培训的差旅费5000元,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合同,合同约定甲某至少应当为A公司服务五年,如果由于甲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甲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支付A公司违约金10000元。
2008年5月,甲某在周末自驾游活动中发生车祸落下残疾,医疗期满后也无法再从事A公司的工作,此时正值两年劳动合同到期,A公司选择不再与甲某续约,甲某则主张双方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双方发生争议。甲与A公司就双方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产生了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试用期三个月合理,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B.试用期三个月不合理,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C.试用期工资合理,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D.试用期工资不合理,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正确答案

B,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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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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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飞花公司招聘前台服务人员,要求应聘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专毕业生陈某伪造了大专学历应聘,飞花公司聘用了陈某,与陈某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陈某工作认真负责,获得公司上下赞许,2个月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发现陈某的大专学历系伪造,下列关于陈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

A.有效,陈某和公司应继续履行
B.无效
C.公司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撤销该合同
D.效力待定,公司如追认,合同有效,如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B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题中陈某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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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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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陈某于2004年4月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4年7月,陈某出国留学的签证得到批准,遂想解除与某房地产公司的劳动合同。陈某应采取下列哪种做法( )

A.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B.可能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C.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D.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见《劳动法》第32条。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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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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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张某是一名退伍军人,2001年7月张某与某电子厂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工种为门卫,合同约定试用期为7个月。  2002年7月,张某值班时发现本厂职工李某等人从厂内往外偷运电子器材,张某予以制止,李某发现事情败露,遂掏出匕首将张某刺伤,并用铁棍等袭击张某,张某当场昏迷,李某等人逃脱。事后,张某被送进医院,经抢救脱离危险,但医院确认其丧失劳动能力。电子厂认为张某出院后已不能从事原门卫工作且本厂也无其他适合张某干的工作,遂通知张某解除合同。张某不同意解除合同,向工会寻求援助,工会向厂方提出反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意见。厂方不予理睬,并认为工会无权过问此事。张某无奈,向该厂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下列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B.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到协议的
D.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见《劳动法》第26条、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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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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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李某与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履行了3年后双方经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有关该事件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

A.由李某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时企业应依法给予李某经济补偿金
B.由企业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时应给与刘某经济赔偿金
C.由李某提出解除合同时,解除时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D.由企业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时应给与李某违约金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本题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命题,命题的目的是考查考生在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对劳动者一方应进行经济补偿的掌握情况。[解析] 合同的解除是提前终止合同的效力,不同于合同的违约,不存在违约金的支付问题,故选项D是错误的。合同的解除不是违法行为,也不存在赔偿金的问题,故选项B是错误的。考虑到合同的解除,劳动者处在相对弱势的地位,《劳动法》规定了经济补偿金,即只要是双方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劳动者提出的,还是用人单位一方提出的,用人单位都要支付补偿金。解答本题的依据是《劳动法》第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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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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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公司因不同的原因解聘了数名职员,以下对哪项职员的解聘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A.黄某因工作能力有限,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B.李某假期旅游时,与别人产生冲突,因与对方打架而被公安机关拘留1日
C.王某利用公司职务之便向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收取回扣
D.贾某与公司签订了为期6个月的试用合同,在试用期间贾某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现贾某发现自己已怀孕2个月

正确答案

B

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李某没有被迫究刑事责任,故单位无权以此为由解聘李某,选项B符合题意。王某的行为符合第(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除合同,选项C不合题意。贾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构成单位解除合同的理由,而不论其是否怀孕。只有在出现《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情形时,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故选项D不合题意。依据《劳动法》第 26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选项A不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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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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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2008年1月1日,刘某与甲日报社达成口头协议,聘用刘某为临时校对员(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问为每天9点至12点,提前完成工作任务可以提前离开,工资1500元/月。因刘某表现优秀,经甲日报社人事部门多次与刘某协商后,双方达成协议,将刘某转为全日制正式校对工,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月工资为5500元。
因刘某并非新人职员工,人事部门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10年8月15日,刘某未经编辑、值班主任及值班总编的同意,应记者个人要求,在值班总编巳盖章签发的上栏稿件中加入新内容;次日,甲日报社以刘某严重违反本单位有关出版管理的规定为由,经通知后辞退了刘某。
2010年9月1日,刘某向所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日报社:(1)支付其2010年8月1日到8月15日的工资;(2)支付经济补偿金;(3)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转移手续;(4)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刘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提出的4项请求中,可以得到支持的是( )。

A.第(1)项
B.第(2)项
C.第(3)项
D.第(4)项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法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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