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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依据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E.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正确答案
E
解析
[知识点]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的依据
某电视机生产企业的一名技术人员康民思利用该企业的资金、技术开发出一新型的电视机,康民思为了获取利益与朋友孔斯暗中商定以3万元钱将该项技术转让给孔斯,但要求孔斯千万不要宣扬,以避免其靳在企业知道。孔斯获得该生产新型电视机技术之后找到费克,两人约定:孔斯以技术出资,但不参加生产经营,由费克全面负责生产和销售该新型电视机。费克、孔斯按每年利润的 7:3分成。协商好后,费克用孔斯提供的技术开始批量生产电视机。正当费克准备将电视机推向市场之时,得知在深圳有一个大型电子产品展销会。费克认为这是一个推销自己产品的极好机会,于是向展销会举办者华茂公司租了一个大型柜台来推销这种新型的电视机,为配合这次行动,费克提供有关电视机的各种情况给广告经营者费森登,吹嘘该电视机其质量是如何的先进、安全、可靠,使得消费者信以为真,纷纷来购买这种电视机,有不少厂家来与费克签约预订。展销会结束后,费克凯旋而归。不久,购买该电视机的消费者纷纷投诉该电视机,经有关部门鉴定认为,该电视机确有一些先进的技术成分,但是由于相关的一些技术还达不到要求,使得该电视机使用过长便会引起爆炸,另外该电视机做工粗糙,经常漏电,存在严重隐患,该产品还达不到上市的要求,展销会结束后,奈克在家正看电视,而电视机发生爆炸,一家人遭受了人身伤害,请问奈克一家可以请求下列哪些人员赔偿( )。
A.展销会举办者华茂公司
B.经营者费克
C.孔斯
D.广告经营者费森登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要求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在本题中,在展销会结束后,受到损失的消费者可以向举办该展销会的举办者赔偿。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方便消费者受偿,因为如果法律只规定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求偿的话,对于向外地的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可能或不现实的,为了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法律规定了可以向举办者要求赔偿,然后让举办者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这样规定并不是消费者就不能向销售者或服务者求偿了,其实,消费者仍然可以向销售者和服务者要求受偿。所以BC也正确。 对于D而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舶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具体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广告经营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此,ABC项为正确答案。
如果本案经过诉讼解决,那么法院可以判令被告承担哪些责任
A.赔偿损失
B.退货
C.对被告进行行政处罚
D.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点] 消费者的损害受偿和补救
[解析] 《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所以在本案中,法院可以判决经营者赔偿损失,或退货,对消费者进行赔礼道歉,对造成人身伤害的进行赔偿。
应该明确行政处罚只有行政机关才有权决定,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不是行政机关,所以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对之进行行政处罚。
依此,ABD项为正确答案。
下列各涉及消费者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春节期间,因很多朋友来玩,某甲在某百货商场购买50张CD昌片,计1万元,后来发现是假冒产品,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商场赔偿2万元
B.某乙在某商场购买进口音响一套,发现是国内某厂的组装产品,且没有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某乙将音响送回商场,要求退货,并要求商场承担运输费用150元
C.经营者某丙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消费者某丁按约定付了货款。某丙违约少发了 1/3的商品,某丁要求某丙发足货,并承担由此而应支付的违约金,以及某丁催货所花费的交通费和长途电话费
D.经营者某戊经销糕点,被工商管理部门鉴定为劣质商品,不宜食用。消费者闻讯要求退货,并要求支付交通费、误工费等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6条: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依此,选项C正确。 第48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依此,选项D正确。 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依此,选项A、B正确。 依此,本题A、B、C、D项为正确答案。
某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在对该市烟草市场进行联合检查过程中,认为某商场销售的某名牌烟草是以假充真,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同署名对该商场作出罚款和销毁剩余伪劣烟草的处理决定,并于当日将价值6万元的烟草予以销毁。该商场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接到申请后,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该商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该商场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因销毁烟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受诉法院认为,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和行政诉讼一并提起,遂裁定对商场的行政赔偿诉讼不予受理。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本案中出现下列情形,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复议机关接到申请后,7日后决定不予受理
B.受诉法院裁定对商场的行政赔偿诉讼不予受理
C.受诉法院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然后判决
D.本案由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原告申清回避,法院将申请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7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37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47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50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 )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A.15日
B.30日
C.15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甲厂技术人员康民思以3万元钱将一项技术转让给孔斯,孔斯获得该生产新型电视机技术之后找到费克,两人约定:孔斯以技术出资,费克投入资金,注册乙公司生产和销售该新型电视机。协商好后,费克用孔斯提供的技术开始批量生产电视机。正当费克准备将电视机推向市场之时,得知在深圳有一个大型电子产品展销会。费克认为这是一个推销自己产品的极好机会,于是向展销会举办者华茂公司租了一个大型柜台来推销这种新型的电视机,为配合这次行动,费克提供有关电视机的各种情况给广告经营者费森登,吹嘘该电视机的质料是如何的先进、安全、可靠,使得消费者信以为真,纷纷来购买这种电视机,有不少厂家来与费克签约预订。展销会结束后,费克凯旋而归。不久,购买该电视机的消费者纷纷投诉该电视机,经有关部门鉴定认为,该电视机确有一些先进的技术成分,但是由于相关的一些技术还达不到要求,使得该电视机使用过长便会引起爆炸,另外该电视机做工粗糙,经常漏电,存在严重隐患,该产品还达不到上市的要求,请回答下列第87―89题:
如果本案经过诉讼解决,那么法院可以判令被告承担哪些责任
A.赔偿损失
B.退货
C.对被告进行行政处罚
D.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点] 消费者的损害受偿和补救
[解析] 《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所以在本案中,法院可以判决经营者赔偿损失,或退货,对消费者进行赔礼道歉,对造成人身伤害的进行赔偿。
应该明确行政处罚只有行政机关才有权决定,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不是行政机关,所以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对之进行行政处罚。
依此,ABD项为正确答案。
甲男与乙女于2005年2月14日举行结婚典礼。同日甲男将拍摄婚礼活动的一卷胶卷交给扩印公司冲印,并预交冲印费38元,扩印公司开出一张印单交给甲男,印单上事先印好丁“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本店赔偿同类同号胶卷1卷或相当价值的现金”的字样。后扩印公司将该胶卷遗失。甲男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扩印公司引用免费条款,只同意赔偿―个胶卷的钱。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 )
A.扩印公司违约,且遗失的是有珍贵纪念意义的照片,应赔偿甲男精神损失
B.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确认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显失公平,予以撤销
C.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认定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无效
D.扩印公司只负退还扩印费和赔偿同类同号胶卷或相当价值现金的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由此可见,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无效。甲男可以要求扩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我国现阶段不承认精神损害赔偿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所以A选项不正确。当然,甲男可以要求扩印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精神损害。
一消费者在甲省鞋类产品展销会上购买了乙厂生产的一双皮鞋,穿了不到一个星期,鞋底就脱胶不能再穿,找乙厂解决,乙厂与该消费者未能达成协议,两天后展销会结束。在这种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能向乙厂提出赔偿
B.只能向展销会举办者提出赔偿
C.只能在向厂家提出赔偿后才能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提出赔偿
D.既可以向厂家提出赔偿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提出赔偿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的索赔权[解析] 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据此条可知,D项为正确答案,注意这里的销售者指的就是乙厂。
甲厂生产一种易拉罐装碳酸饮料。消费者丙从乙商场购买这种饮料后,在开启时被罐内强烈气流炸伤眼部。下列答案中最正确的是哪项( )。
A.丙只能向乙索赔
B.丙只能向甲索赔
C.丙只能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其确定向谁索赔
D.丙可向甲、乙中的一个索赔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消费者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向销售者和生产者索赔,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35条第2款规定的内容。
某大型商场在商场各醒目处张贴海报:本商场正以3折的价格处理一批因火灾而被水浸过的商品。消费者葛某见后,以488元购买了一件原价1464元的名牌女皮衣。该皮衣穿后不久,表面出现严重的泛碱现象。葛某要求商场退货,被拒绝。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商场不承担退货责任
B.商场应当承担退货责任
C.商场可以不退货,但应当允许葛某用该皮衣调换一件价值488元的其他商品
D.商场可以对该皮衣进行修复处理并收取适当的费用
E.商场如果不退货,应当免费对皮衣进行修复处理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本题中,商家以张贴海报的形式明示了销售的商品存在瑕疵,因此商场有权拒绝退货。
王某在个体摊贩刘某处挑选毛衣,刘某介绍一件毛衣让王某试穿,王某感觉不合适,便脱下来要走,但刘某执意要王某买下这件毛衣,否则别想走掉,王某无奈买下了毛衣。刘某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王某的哪些权利( )。
A.安全保险权
B.维护尊严权
C.自主选择权
D.公平交易权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消费者的权利,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10条规定的内容。
展销会结束后,奈克在家正看电视,而电视机发生爆炸,一家人遭受了人身伤害,请问奈克一家可以请求下列哪些人员赔偿( )
A.展销会举办者华茂公司
B.经营者费克
C.孔斯
D.广告经营者费森登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点] 展销会结束之后商品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赔偿[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要求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在本题中,在展销会结束后,受到损失的消费者可以向举办该展销会的举办者赔偿。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方便消费者受偿,因为如果法律只规定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求偿的话,对于向外地的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可能或不现实的,为了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法律规定了可以向举办者要求赔偿,然后让举办者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这样规定并不是消费者就不能向销售者或服务者求偿了,其实,消费者仍然可以向销售者和服务者要求受偿。所以BC也正确。 对于D而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舶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具体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广告经营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此,ABC项为正确答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 )途径解决。
A.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C.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D.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E.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正确答案
A,C,D,E
解析
暂无解析
(由单选和多选组成)
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张先生有权向销售商或生产该燃气灶的厂家追究责任,他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和买卖合同,要求( )。
A.更换
B.退货
C.追加
D.返工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解析:可要求更换、退货、修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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