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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一医药经销处新购进一种名叫“宜得灵”的生发药,为打开这种药的销路,经销处便到电视台做广告,宣称该药具有神奇的效力。但消费者使用后,不同程度地出现脱屑、头皮发炎等症状。经鉴定,该药有明显的副作用,不宜使用。对此,消费者可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A.消费者可以向医药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电视台如果不能提供医药公司的真实名称、地址的,也可以向电视台要求赔偿损失
B.消费者对电视台的虚假广告行为没有任何请求惩处的权利
C.消费者要求电视台赔偿损失,必须证明广告与购买行为有联系
D.消费者要求电视台赔偿损失,只需证明电视台主观上有过错
正确答案
A
解析
[测试点] 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承担。
[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的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选项A正确。
消费者在租赁柜台甲处购买了丙厂家生产的电脑一台,使用时经常出现故障。甲到购买点要求退货时,发现柜台的承租者已变成了乙,经查,甲的柜台租赁期已满,出租柜台的是丁。请问:消费者应向谁提出赔偿
A.只能找销售商品的甲
B.生产厂家丙
C.柜台的出租者丁
D.现承租柜台的乙
正确答案
C
解析
[测试点] 柜台出租者的责任。
[解析] 本题所列情形,属出租柜台期满,顾客找不到直接销售者,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所以C项正确。
对以下问题能够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 )
A.张某发现8月份水费大大高于其他月份,遂到自来水公司询问,自来水公司解释说由于8月份张某所在的楼的总水表流量大大高于各家的分水表流量之和,为维护公司利益,也为了该楼用户以后可以互相监督,所以将差额平摊到各家用户。自来水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B.王某到某市旅游,在一景点处发现公共厕所很少,并且每人去一次厕所收费10元。公厕收费合法吗
C.10月份李某得知单位马上派遣他到外地做销售代表一年,遂决定不交今年的采暖费,供暖公司通知李某,由于各家没有单独的阀门,李某即使不交取暖费,也会供热,所以李某必须交纳。李某有权拒绝供暖公司的要求吗
D.陈某发起成立了“315维权会”,为消费者免费提供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服务。陈某的行为违法吗
正确答案
C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该条规定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根据该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A选项中,自来水公司强行将总表与分表的差额平摊到消费者身上,B选项中,公厕收费畸高,都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此A、B选项的问题都应给予否定回答,所以AB选项不正确。 根据该条规定,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C选项中,李某不需要消费,即不需要供暖,供暖公司无权强迫李某交纳供暖费,李某有权拒绝供暖公司的强制交易行为,因此C选项的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所以C选项正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2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第33条规定:“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根据这两条规定,陈某有权设立维护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并且陈某没有通过该组织从事营利性服务,因此陈某的行为合法,D选项的问题应给予否定回答,所以D选项不正确。
宋某到某商店购买了一双男式皮鞋,回家后发现皮鞋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于是回到商店要求退货。商店营业员以店堂告示明确规定商品售出只能调换不能退货为由拒绝了宋某的要求,而宋某则称并未看到此店堂告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A.宋某有权要求退货,因为宋某并未看到店堂告示
B.宋某有权要求退货,因为经营者的店堂告示的内容依法应当无效
C.宋某无权要求退货,因为经营者已用店堂告示的形式明示了不得退货,自然成为双方买卖合同中的一部分
D.宋某无权要求退货,因为商品只是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并未实施欺诈
正确答案
B
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消费者权益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本案中,店堂告示的内容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无效。
2006年10月,吕某参加了北京辉煌商贸总公司组织举办的“京津冀新特食品展销会”,并于河北省邯郸市巨发商业公司的摊位上购买了邯郸市百嘉食品厂生产的充气果汁饮料一瓶。展销会结束后,回家欲开启瓶盖时,包装瓶突然爆裂,吕某及其子吕某某重伤,其妻被玻璃碎片击中脑部死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包装瓶的质量问题是批量运输时安放不善而导致的。经查,负责运输该批饮料的为邯郸市力天运输有限公司。请问本案中吕某和吕某某就其人身伤害损失不可以寻求哪些救济( )
A.吕某请求邯郸百嘉食品厂承担侵权责任
B.吕某某请求邯郸市巨发商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吕某请求邯郸市力天运输有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D.吕某请求北京辉煌商贸总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考点]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l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这一款是对于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这种担保责任属于合同责任,具体是指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标准,或者不符合约定标准,但是不具有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致使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的责任。该法第35条第2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这一款是关于产品缺陷责任的规定,这种责任属于侵权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危险等严重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当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遭受损失时,若意欲提起诉讼,则可以自己选择就产品本身的损失向商品销售者请求违约赔偿,或就产品之外的人身、财产损失向商品生产者请求侵权赔偿。商品销售者承担了赔偿责任之后,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再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因此,本题的A项是正确的。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人身、财产伤害的其他受害人,并非商品销售合同的当事人,就只能就自己的损失向商品的生产者请求侵权赔偿。故B项错误。
C项,《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民通意见》第153条规定,消费者、用户因为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造成本人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制造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者和仓储者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制造者或者销售者请求赔偿损失的,可以另案处理,也可以将运输者和仓储者列为第三人,一并处理。法律并没有赋予消费者直接追究运输者责任的权利,因此,无论什么情况下,商品运输者都不能是消费者权益诉讼的直接被告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因本案发生于展销会上,吕某有权直接请求展销会的举办者承担责任。但本案中饮料瓶爆炸,属于严重缺陷的状况,因而吕某应当就其人身伤害主张侵权性质的产品缺陷责任而非合同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律,请问,下列哪种说法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
A.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用途、生产者、检验合格证明、性能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情况
B.甲在某个体户商店里看中一件红色的衣服,在详细询问了个体户乙有关该衣服的情况之后,以 800元的价格从乙商场买下该衣服,但当甲准备付款之时随甲来的丙说价格太高而劝说甲不要买该衣服,甲因此欲离去,个体户乙认为甲已经答应买该衣服而要求甲买下该衣服,乙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C.刘某在商场购得某品牌高压锅,没有认真阅读高压锅使用说明书而违反操作规则,致使受到严重伤害,则刘某可以要求商场和该品牌的高压锅生产厂家赔偿
D.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所以答案A正确。答案B是否正确有一定的难度。个体户乙要求甲买下红色衣服,好像是强制交易行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吏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如果个体户乙的行为是强制交易行为,那么甲当然可以拒绝,但本案不一样。首先我们应当看到甲与乙口头商定的买卖衣服的合同是有效、合法的,该合同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甲却因丙的劝说欲不买该衣服,显然是想毁约的,个体户依据有效的口头合同当然可以要求甲购买该红衣服。在答案C中,刘某的伤害是由于不按正常的操作规程进行,对此刘某有过错,刘某应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而不是商场和厂家。对于答案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某市一医药经销处新购进一种名叫“奇快”的生发药,为打开这种药的销路,经销处便到电视台做广告,宣称该药具有神奇的效力。但消费者使用后,不同程度地出现脱屑、头皮发炎等症状。经鉴定,该药有明显的副作用,不宜使用。对此,消费者可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
A.消费者可以向医药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电视台如果不能提供医药公司的真实名称、地址的,也可以向电视台要求赔偿损失
B.消费者对电视台伪虚假广告行为没有任何请求惩处的权利
C.消费者要求电视台赔偿损失,必须证明广告与购买行为有联系
D.消费者要求电视台赔偿损失,只需证明电视台主观上有过错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选项A正确,BCD项可以排除;
宋某到某商店购买了一双男式皮鞋,回家后发现皮鞋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于是回到商店要求退货。商店营业员以店堂告示明确规定商品售出只能调换不能退货为由拒绝了宋某的要求,而宋某则称并未看到此店堂告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A.宋某有权要求退货,因为宋某并未看到店堂告示
B.宋某有权要求退货,因为经营者的店堂告示的内容依法应当无效
C.宋某无权要求退货,因为经营者已用店堂告示的形式明示了不得退货,自然成为双方买卖合同中的一部分
D.宋某无权要求退货,因为商品只是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并未实施欺诈
正确答案
B
解析
[测试点] 消费者权益问题。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本案中,店堂告示的内容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无效。
某村十余户农民从甲供销公司购得乙农药厂生产的"立杀净"杀虫药,按说明喷洒于农作物上,但虫害有增无减,以致错过灭虫时机,当年农作物欠收,损失4万余元。经查,该杀虫药系乙农药厂未按标准生产的劣质农药。下列关于此案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A. 该十余户农民应以乙农药厂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B.该十余户农民应以甲供销公司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C.该十余户农民既可以甲供销公司为被告,也可以乙农药厂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D.如该十余户农民起诉,则其既可以推举代表人参加诉讼,也可以单独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产品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救济措施,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54条和《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的内容。
在甲公司举办的商品展销会期间,消费者李红从标明参展单位为乙公司的柜台前购得一台电暖气,发现该电暖气有缺陷时展销会已经结束,李红先后找到甲、乙公司,方得知展销会期间乙公司将租赁的部分柜台转租给了丙公司,该电暖气系由丁公司卖出的。在这种情况下,李红可以向谁要求赔偿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依此,在上述案例中,李红可以选择向甲公司、乙公司和丁公司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故A、 B、8项为正确答案。
张某要去金蓝大厦签订一份重要的商务合同,因时间较紧,张某在路旁拦了一辆出租车,上车时问出租车司机王某:“从这里走9点之前能到金蓝大厦否”王某答曰:“绝对没问题,你上来吧!”后王某因见张某为外地人不熟悉路线,故意绕道而行,恰又遇上班高峰时间堵车,9点半钟才将张某送到指定地点。张某因此签约未成损失5万元。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张某有权要求王某退还因其绕道而多支付的出租车费,并赔偿其5万元的损失
B.张某只能要求王某退还因其绕道而多支付的出租车费,无权要求其赔偿5万元的损失
C.张某有权要求王某退还因其绕道而多支付的出租车费并增加赔偿其支付的出租车费的一倍,另外还可要求王某赔偿5万元的损失
D.张某有权要求王某退还因其绕道而多支付的出租车费并增加赔偿其支付的出租车费的一倍,但无权要求王某赔偿5万元的损失
正确答案
D
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违约的损失赔偿的可预见性规则问题。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该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的规定是:“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张某故意绕道而行构成欺诈,故张某有权要求王某退还因其绕道而多支付的出租车费并增加赔偿其支付的出租车费的一倍;另外,张某所遭受的5万元的损失是王某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故该损失不应由王某来赔偿。
王某在某商场购得1台“多功能水果加工器”,回家试用后发现,虽然说明书标明有10种功能但实际只有7种功能,在加工苹果时又由于产品设计所存在的缺陷而削伤了手,支出医药费若干。对此,王某可以怎么办
A.要求商场退换
B.要求生产厂家赔偿损失
C.对于商场或生产厂家,他可以选择一个主张权利
D.不可能要求退换,但可以要求赔偿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产品质量法》第40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依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项。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哪些途径解决( )
A.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B.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C.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涉及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某商店出售家用电脑时,向消费者声明,本店对机内预装软件是否有合法版权概不负责,机器售出后发生任何版权纠纷,概与本店无关,该商店作出上述声明的做法属于_______行为。
A.产品债权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单方免责声明行为
D.民事欺诈行为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参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
肖某到商场购得促销商品诺基亚手机一部,商场明示促销商品如有质量问题,只换不退。在保修期内,手机出现故障,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肖某遂提交有关行政部门鉴定,结果显示该手机为冒牌产品,且为不合格商品。鉴于以上事实,肖某的如下请求哪些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A.要求商场立即无条件退货
B.要求商场双倍赔偿其损失
C.要求商场赔偿其两次修理手机支出的交通费用
D.要求该手机的生产者赔偿其损失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点] 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的义务以及产品责任
[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关于店堂告示效力的规定及第45条第1款关于“三包”的规定,商场的规定不能排除其退货义务,肖某要求商场无条件退货应该得到支持。根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故B选项也是正确答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可见,经营者只承担大件商品包修的运输费用,对小件商品的维修并不负有此项义务,但是这并不等于说选项C的请求就得不到支持了,因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由于经营者存在欺诈的行为,肖某可以主张撤销该合同关系,此时合同就自始不成立了,经营者应当赔偿消费者由于订立和履行该合同所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所以C选项正确。在产品责任中,消费者有权直接向产品的生产者主张权利,但是本题的争议并没有涉及产品责任问题,所以不适用此条款,同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肖某也没有权利直接向生产者主张赔偿责任,所以D选项错误,不应该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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