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的解除
- 共1076题
甲公司职工人数为120人,全体职工均于2008年3月1日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从2008年9月起,由于市场发生变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甲公司开始拖欠职工工资。
2009年1月,甲公司濒临破产,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甲公司决定裁减部分职工,裁减人数初步确定为15人,不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要求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遭到拒绝。
后经公司再次研究,修改裁员方案,裁减人数修改为10人,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张某认为自己不应当被裁减,理由是自己还有6年就退休了,为公司已连续工作17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公司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
2009年5月,甲公司经过重整,生产经营好转,决定重新向社会招聘职工。张某得知后,要求在同等条件下被优先聘用。
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第65~67小题。
该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公司职工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
A.申请支付令
B.申请制裁用人单位
C.上诉
D.申请社会救济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下列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D.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解析] 参见《劳动法》第25、26条。
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A.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B.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
C.劳动者患病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D.劳动者因公负伤并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 )。
A.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B.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C.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D.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解析]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假设你是某私营公司的一位新员工,你所具备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比某些老员工要高得多,而且工作也干得比他们多,但你的工资却比他们少。在这种情况下,你会采取哪一种做法( )
A.直接向公司经理提出加薪的要求,达到你的要求后继续努力工作
B.如果不能实现加薪的要求,就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承担相应解约责任
C.不过分在乎眼下的个人利益,相信只要勤奋工作,加薪是迟早的事情
D.如果不能实现加薪的要求,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间,拿一份工资做一份事,没有必要做得更多
正确答案
-1
解析
暂无解析
对从原主体企业分流进入改制企业的富余人员,应由原主体企业与其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并由改制企业与其变更或重新签订几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 )。
A.4
B.3
C.2
D.1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厂方要求解除与张某订立的劳动合同,工会是否有权过问
A.有权提出意见
B.无权过问
C.有权支持张某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D.有权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见《劳动法》第30条。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内容不属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是( )。
A.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劳动者在本单位持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
C.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本题考点1Z301181。
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B.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C.对再次就业的职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D.是否约定试用期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同一单位对同一劳动者不得约定2次以上试用期,故C项说法错误。
某酒店于去年7月5日与杨某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每个月工资人民币850元,试用期满以后每月1000员。当地规定的服务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00元。杨某从去年7月5日至10月8日一直在酒店上班,按规定提供正常服务。10月9日,杨某看到另一家宾馆招收女服务员,工资为1200元,奖金另发。10月20日,杨某等5名礼仪小姐向酒店人事部提出辞职申请,并要求酒店补付所欠工资。人力部经理当场拒绝并报至总经理高某,高某认为杨某等人故意拆台,决定不支付9月份工资。杨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案件进行剖析。(18分)
正确答案
人力资源部经理工作说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本案涉及到试用期内员工工资待遇和择业主动权的法律问题。
(2)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说明理由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杨某等人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应受法律保护,该酒店以不发工资为要挟,要求员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与法律相违背。
(3)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没有规定最低工资适用的排除范围。只要是在法定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其工资待遇都受最低工资制度的保护。本案中,杨某等人在法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该酒店给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服务业最低工资标准,与法律相违背,应予补付。
(4)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本案例中,该公司有义务向杨某等人支付其应得的工资。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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