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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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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公司的CFO周某兼任公司的监事
B.乙公司监事会主席丁某因故不能履行职务,委托公司董事长孙某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会会议
C.丙公司监事会对违反股东会决议的董事会秘书李某提出罢免的建议
D.丁公司股东会选举公司职工易某为监事会成员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理由:《公司法》第52条第4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217条规定:“(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CFO即首席财务官,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所以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A项当选; 《公司法》第52条第3款规定:“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由此可知,公司的监事会主席是无权委托董事长代为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的,B项当选; 《公司法》第54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所以C项正确,不当选; 《公司法》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第52条第2款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此可知,公司的股东会无权选举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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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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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职权中,属于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

A.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B.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C.选举和更换公司经理,决定有关经理的报酬事项
D.修改公司章程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点] 股东会的职权[解析] 《公司法》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47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选项ABD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而选项C应属于董事会决定事项。这主要是因为董事会是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经理负责执行管理公司的具体事务,是由董事会聘请的,应当对董事会负责的,其薪酬自然也应由董事会决定。答案应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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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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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职权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是( )。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B.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C.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D.修改公司章程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是董事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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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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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戊五个发起人于2001年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2005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20000万元。2007年5月该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5月2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部门经理)。
②根据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并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但此事该公司未以临时报告的方式予以披露。
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并责成经理A准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文件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核准。
(2)5月3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2006年税后利润为5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00万元(以前年度均为盈利),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②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甲、丁和职工代表E为新一届的监事会成员,并由甲任监事会主席。
③决定动用税后利润3000万元和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发行股票溢价收入1000万元,收购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并拟于1年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3)持有公司40万股股份的原财务负责人C在离职后的当月转让了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8万股;监事D则在其接任C原任职务后的当月转让了其所持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2%,查D本年度未曾转让其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和聘任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变动是否需要以临时报告方式披露
(3)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董事会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5)公司决定不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6)新一届监事会的产生方式和监事会主席的确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7)该公司收购股份并奖励给职工的情况是否合法为什么
(8)C和D转让公司的股份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但聘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
(2)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变动不属于公司的重大事件,无需以临时报告的方式予以公告。
(3)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财务负责人,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因此,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违反了规定。
(4)董事会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本题由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规定的。
(5)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但其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本题该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0万元,为公司注册资本的40%,仍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公司股东大会可以决议不提取。
(6)首先,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不符合规定。公司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选举方式可以采用累积投票制,但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其次,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不应由股东大会选举。
(7)首先,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本题该公司收购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的股份为其已发行股份总额的6%,是不符合规定的。其次,用于收购的资金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该公司动用资本公积金收购股份是不符合规定的。最后,收购股份奖励职工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奖励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该公司拟于1年后转让给职工,是不符合规定的。
(8)C转让该公司的股份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题原财务负责人C在离职后的当月即转让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不符合规定的。
监事D转让该公司的股份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题D仅转让了其所持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2%,是符合规定的。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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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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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公司治理应该关注以下哪项内容

A.更多的女性在董事会工作的趋势。
B.恶意接管的可能性。
C.公司经营的合法性。
D.诸如所有者、董事会成员、经理人员、员工以及其他人员等利益相关者的相关角色、权利和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A.不正确,参照题解D。
B.不正确,参照题解D。
C.不正确,参照题解D。
D.正确。公司治理是对某机构进行指导管理和控制,并使有关目标得到治理的方法。公司治理同所有者、董事会成员、经理人员、员工以及其他人员等利益相关者的角色、权利和责任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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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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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平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公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等四地上市。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规定,从2011年起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了将内部控制措施落到实处,2013年4月,平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平安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如下情况:
(1)平安公司对内部控制工作极为重视,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负责,专门负责内部控制制度设计、评价,具体由内部控制部门进行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评价。为了提高审计委员会的权威性,由平安公司总经理亲自兼任审计委员会主任,成员包括财务总监、内部控制部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等。
(2)平安公司在每个季度召开的工作进度总结会上,董事长一再强调,通过内部控制,绝对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为此,要求内部控制部门不惜采取一切代价,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预算控制、信息管理和内部监督等五要素着手,认真梳理各个环节的关键控制点,采取SWOT分析、头脑风暴等风险识别技术,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进行敏感分析和压力测试,针对不同情况采取风险规避、分析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策略,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3)在企业层面控制上,平安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明确规定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对企业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做到相互分离、形成制衡。董事长主要把握对外投资的重大方向和生产经营的重大战略决策,凡是对外投资额500万元以上项目,一律由董事长审批;总经理执行生产经营具体工作,凡是日常支出在200万元以上的,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4)鉴于社会上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平安公司意识到作为一个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根据社会责任内部控制要求,平安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建立了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严把质量关,禁止缺乏质量保障、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产品流向社会。平安公司董事会决定,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社会责任报告,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披露企业的相关战略、政策、管理和绩效。
(5)企业文化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平安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和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为了坚持做到诚实守信,董事会特别强调,对外签订的合同应该慎之又慎,没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不要签订,以免失信于客户。多年来的坚守,使平安公司获得了高度的社会评价。
(6)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平安公司根据筹资战略目标和规划,结合年度全面预算拟定筹资计划。在筹集资金过程中,首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制定筹资方案,经财务经理审批后,通过发行股票、发行债券或到金融机构贷款等不同方式筹集资金。董事会强调,应当严格按照筹资方案确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严禁改变资金用途。
(7)平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应该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等四个要素入手(内部监督本身不作为评价的对象),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评价的核心指标体系。在评价方法上,着重采用调查问卷法和实地查验法,认为不适宜采用个别访谈法、专题讨论法,因为这些方法占用业务人员时间较多,耽误本职工作;穿行测试法因过于复杂,也没有采用。在评价过程中,应着重评价内部控制的运行缺陷,因为涉及面广,执行力度参差不齐而对设计缺陷没有过多关注,因为内部控制设计缺陷经过内部专家和外部咨询机构的反复论证后几乎不可能存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不仅应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报告,也该向社会公开披露;但对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因涉及内部商业秘密或企业信誉,而且与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无关,只对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报告,不向社会公开披露。
(8)平安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由A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结束年度财务审计后,平安公司与A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承接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业务约定书。双方约定,为了节约时间和人力,A会计师事务所只需对平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无需进行单独测试。鉴于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发表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将对平安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对平安公司多年年度审计中的了解,承诺将会出具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且只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逐项判断平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发现的上述事项中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存在不当之处的,请逐项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第(1)事项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审计委员会对平安公司内部控制负责。
理由: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2)不当之处: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设计。
理由: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审查内部控制的设计、监督内控控制有效实施、领导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中介机构就内部控制审计和其他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协调等。
(3)不当之处:由平安公司总经理兼任审计委员会主任,成员包括财务总监、内邵控制部门负责人等。
理由: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总经理、财务总监、内控部门负责人属于经理层,不宜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执行与检查应该分开。
2.第(2)事项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绝对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理由: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不当之处:要求内部控制部门不惜采取一切代价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理由: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3)不当之处: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预算控制、信息管理和内部监督等五要素着手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理由:内部控制五要素是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
3.第(3)事项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董事长主要把握对外投资的重大方向和生产经营的重大战略决策。
理由: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投资方向和经营方针的决策权;董事会依法行使日常经营决策权。
(2)不当之处:董事长审批对外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的日常支出。
理由: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4.第(4)事项不存在不当之处。
5.第(5)事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没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不要签订合同。
理由:在生产经营中处处充满风险,对于风险企业应进行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以及风险应对,无法承受的风险,实行风险回避,不能签订合同;可以承受但风险较大的事项,应采取风险降低、风险分担等方法,将风险降低到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而不是百分之一百的把握才签订合同。
6.第(6)事项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财务部制订筹资方案,财务部经理审批方案。
理由:财务部是筹集资金的执行机构,筹资方案的审批应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
(2)不当之处:严禁改变资金用途。
理由: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确需改变资金用途的,应当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7.第(7)事项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内部监督本身不作为评价的对象。
理由:内部监督是内部控制五要素之一,应该作为评价对象,从是否建立内部监督制度等内容上进行评价。
(2)不当之处:不采用个别访谈法、专题讨论法和穿行测试法。
理由:企业应根据评价内容和被评价单位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各种评价方法。
(3)不当之处:设计缺陷不必过多关注。
理由: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环境的变化,以前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能会失效,因此,内控评价中也应着重关注内部控制设计缺陷。
(4)不当之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必向社会公开披露。
理由: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企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发表意见,并对外披露。
8.第(8)事项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A会计师事务所只需对平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无需进行单独测试。
理由:内部控制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两者存在本质差别,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内部控制评价中的工作底稿,但必须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确定测试所需收集的证据,形成完整的工作底稿,依据充分、适当证据出具审计报告。
(2)不当之处:A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将出具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理由:注册会计师应在对获取的证据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形成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意见,分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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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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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大型国有企业是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下列有关该国有企业组织机构的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由地方人民政府委托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派股东会的成员
B.该公司的董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C.该公司某董事因善于经营管理,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被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聘为负责人
D.该公司的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债券等
E.该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正确答案

B,E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选项A错误,国有独资公司不没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股东身份行使股东会职权。选项C错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选项D错误,董事会除行使法定职权外,还行使部分授权的职权,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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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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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规模较小,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 )。

A.总经理
B.执行董事
C.监事
D.财务负责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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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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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A.检查公司财务
B.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C.对董事的行为进行监督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或者不设立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B项是董事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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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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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中国某A公司与日本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双方约定该企业以联合管理委员会作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后来该企业在存续期间因管理不善,负债累累,最终无力继续经营而被解散。有关该企业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
B.外方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或者有关机构验证并出具证明
C.合作企业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各方共有
D.合作各方对合作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以各自的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承担偿还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不具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8条规定: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A项正确。   第9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如期履行缴足投资、提供合作条件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由审查批准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或者有关机构验证并出具证明。B项正确。   第12条规定: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董事长、副主任。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   合作企业成立后改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一致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C项正确。   一般情况下,只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才会设立联合管理机构。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因而合作各方应根据所认缴的出资额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50条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及其合作各方,依照中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下一知识点 :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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