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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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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经营者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经营者不得以店堂告示的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的规定
B.除确有需要,经营者不得搜查消费者携带的物品
C.商品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D.租赁他人柜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
E.消费者索要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正确答案

A, C, D, E

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经营者义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选项B说法错误。
错因分析 考生没有正确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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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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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张三从商场买回来一个空调,但回来后迅速发现其不制冷,遂要求修理,该商场要求张三将空调运到维修部修理,则:

A.运输费用由张三承担
B.张三要求退货,商场应当退货
C.张三可以要求空调的生产者承担责任
D.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场应当根据张三的要求负责退货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三包[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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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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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市一医药经销处新购进一种名叫“长发灵”的生发药,为打开这种药的销路,经销处便到电视台做广告,宣称该药具有神奇的效力。但消费者使用后,不同程度地出现脱屑、头皮发炎等症状。经鉴定,该药有明显的副作用,不宜使用。对此,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消费者可以向医药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电视台如果不能提供医药公司的真实名称、地址的,也可以向电视台要求赔偿损失
B.消费者对电视台的虚假广告行为没有任何请求惩处的权利
C.消费者要求电视台赔偿损失,必须证明广告与购买行为有联系
D.消费者要求电视台赔偿损失,只需证明电视台主观上有过错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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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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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建筑公司完成天山房地产公司的建筑工程,经检验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后经查导致该问题出现的原因是该建筑公司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对该质量存在问题的建筑工程应适用下列哪些法律调整

A.合同法
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C.产品质量法
D.建筑法

正确答案

A,D

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法律适用问题。
  《建筑法》第74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合同法》第281条对因施工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作了规定。《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3款规定:“建筑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故本题中对该建设工程不应由产品质量法调整。天山房地产公司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选项 BC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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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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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张某在百货商场购买一台彩电,使用三个月后出现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市场上已无同类型号彩电。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事件应如何解决( )

A.张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
B.按照销售者单方意见执行
C.如果张某要求,百货商场应无条件退货或予以更换
D.百货商场应予退货,但可以抵销折旧费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点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章(第40~53条)专章规定了“法律责任”,考生宜逐条把握,并准确记忆。其中,对第41、42条重点掌握致消费者人身伤害的、残废的、死亡的三种情形下赔偿费用名目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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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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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哪一项的行为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

A.某个体工商户没有在其出售的商品上明码标价
B.某市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一种保健用品,但未收取任何报酬
C.某超市店员出售大型健身器械时未向顾客说明其正确的使用方法,只给了顾客一张产品说明书,该说明书上有使用方法介绍
D.甲服装公司租赁乙百货商场的部分柜台进行营业,并标明其名称和产品商标,后甲将其租赁的部分柜台转租给丙服装厂,但丙在经营过程中未标明其名称,与甲公司共用甲的名称标记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A项该个体工商户未在其商品上明码标价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故A项不正确。第33条规定:“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该市消协未收取任何报酬,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故B项正确。第1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据此,C项中的店员作为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故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正确。第20条第 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据此,丙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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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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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美容店向王某推荐一种“雅兰牌”护肤产品。王某对该品牌产品如此便宜表示疑惑,店家解释为店庆优惠。王某买回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瘙痒,苦不堪言。质检部门认定系假冒劣质产品。王某遂向美容店索赔。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美容店不知道该产品为假名牌,不应承担责任
B.美容店不是假名牌的生产者,不应承担责任
C.王某对该产品有怀疑仍接受了服务,应承担部分责任
D.美容店违反了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法律责任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由此可见,本题中,美容店作为“雅兰牌”护肤产品的销售者,不论其是否明知质量不合格,也不论作为消费者的王某是否曾对产品的质量存有怀疑,都应当负有保证商品应有性能和质量的义务。A选项错误。王某对产品存在怀疑,但并非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经营者的质量担保义务并未免除,因此选项C也是错误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关于此规定也可参照《产品质量法》第43条。美容店违反了质量保证义务,应当就全部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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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经营者在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时,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 )。

A.返还财产
B.停止侵害
C.赔礼道歉
D.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所以,BCD是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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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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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52题)某公司为纪念2008年北京奥运会,特生产纪念手机2008部,每部售价2万元。其广告宣称,限量发行,纪念手机上镶有进口天然钻石。后经查实,钻石为人造钻石,每粒售价仅为100元,手机成本约2000元。购买者因此有权主张(  )。

A.该合同无效
B.解除该合同
C.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双倍赔偿

正确答案

C,D

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因欺诈订立的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在本题中,因某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故购买者有权主张撤销该合同,并请求其承担双倍赔偿责任;消费者也可以放弃撤销权,使该合同有效,并据此追及某公司的违约责任。可见,选项A错误,CD正确。另外,某公司虽然实施了欺诈行为,但并不存在《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故购买者不得直接解除合同。因此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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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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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当顾客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时,首先应该交涉的对象是( )。

A.售货商店
B.工商局
C.中国消费者协会
D.生产厂家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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