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测量技术
- 共205题
控制施工工序质量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性依据包括( )。
A.有关建筑安装作业方面的操作规程
B.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的规范
C.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D.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E.设计文件
正确答案
A,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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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了一监理单位,双方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该监理单位在工程实施阶段,配备了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归档、组卷、验收、移交和管理工作。现有以下监理文件需确定其归档保存的单位和期限,这些监理文件是:监理实施细则、不合格项目通知、月付款报审与支付、分包单位资质材料、监理工作专题总结、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该监理单位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记、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等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文件档案的编制、管理做了细致的安排。施工文件档案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A.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B.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C.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D.工程进度控制资料
E.竣工图
正确答案
A, B, C, E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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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05000m2,混凝土现浇结构,筏板式基础,地下3层,地上12层,基础埋深12.4m,该项工程位于繁华市区,施工场地狭小。
工程所在地区地势北高南低,地下水流从北向南。施工单位的降水方案计划在基坑南边布置单排轻型井点。
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基坑进行验槽,并对基底进行了钎探,发现地基东南角有约350m2软土区,监理工程师随即指令施工单位进行换填处理。
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时,二层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在拆模时沿阳台根部发生断裂,经检查发现是由于施工人员将受力主筋位置布置错误造成的。事故发生后,业主立即组织了质量大检查,发现一层大厅梁柱节点处有露筋,已绑扎完成的楼板钢筋位置与设计图纸不符,施工人员对钢筋绑扎规范要求不清楚。
工程进入外墙面装修阶段后,施工单位按原设计完成了965m2的外墙贴面砖工作。业主认为原设计贴面砖与周边环境不协调,要求更换为大理石贴面,施工单位按业主要求进行了更换。
问题
工程质量事故和业主检查出的问题反映出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正确答案
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和业主检查出的问题反映了施工单位在质量管理中存在如下问题:施工技术交底不清;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验制度不健全,隐蔽工程检查不严格,检查验收制度不落实;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各级施工管理人员管理职责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施工过程控制不严格;施工队伍素质差,施工人员教育培训不够。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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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属于智能建筑的建设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的有( )。
A.整体水平不高,设计质量低
B.施工规范、验收标准不健全
C.系统集成商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良莠不齐
D.重建设轻管理
E.难以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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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建设单位的前期物业管理义务。
正确答案
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的法定义务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1、招投标是法定的选聘方式为了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内部管理,使广大业主真正获得满意服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2、经批准在特定情况下采用协议方式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3、选聘应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二、制定临时管理规约1、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和原则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2、建设单位明示和说明义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三、其他重要义务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权利保障和交接查验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2、物业管理资料的移交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第58条)。违反上述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条例》第59条)。3、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4、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邗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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