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 共246题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 303―2004),施工组织设计中,重力式混凝土围堰采用抗剪断公式计算时,其稳定安全系数不小于( )。
A.3.0
B.2.5
C.2.0
D.1.5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某工厂 的三台工业锅炉的砌筑工程被某专业承包公司承包。由于该工程设计要求十分严格,且具有危险性,于是承包商在锅炉砌筑前进行了工序交接,签订了工序交接证明书;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按设计要求顺利竣工,锅炉、烘炉、煮炉试运转完成后,报请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竣工验收后在规定日期将技术资料移交给使用单位,锅炉经检验合格,无质量安全问题后,交付使用。
施工单位在锅炉到货后,应检查锅炉生产的( )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设备零部件齐全无损坏。
A.使用说明
B.许可证明
C.随机技术
D.质量文件
E.零部件清单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暂无解析
某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5个月,工程量预估为10000m3,合同单价为100元/m3。预付款30%,从第一个月起每月等比例扣除。工程保留金按工程进度款的5%逐月扣留,监理工程师每月签发进度款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为整数万元),不足10万元转入下月。计划每个月匀速施工,但第1个月、第2个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分别为1600m3和2000m3。合同约定: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算工程工程量的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或1.1)。工程竣工时,经工程师计量累计完成工程量为13000m3。为有效控制成本,该工程每月进行成本分析。
根据材料,回答以下问题:()签字后,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进行竣工验收。
A.旁站监理
B.监理工程师
C.总监理工程师
D.业主代表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1Z201102监理的工作任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监理工程师有全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和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下列内容中项目经理应履行的职责有()。
A.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B.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C.收集工程资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D.协助组织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E.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进行检查
正确答案
A, B, C, E
解析
暂无解析
开发建设项目竣工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参与项目竣工验收以检查项目的( )。
A.规划要求的遵守情况
B.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情况
C.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D.资金使用情况
E.建设程序的合法情况
正确答案
A,D,E
解析
本题考核点为征用土地补偿费用包括的项目。建设征用土地费用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①土地补偿费。②青苗补偿费。③地面附着物补偿费。④安置补助费。⑤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⑥耕地占用税。⑦土地管理费。
措施项目清单的设置中,参考( ),以确定环境保护、文明安全施工、临时设施、材料的二次搬运等项目。
A.拟建工程的常规施工技术方案
B.拟建工程的常规施工组织设计
C.相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
D.相关的施工规范与组织设计要求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暂行规定》,下列关于承包单位分包管理职责叙述正确的是______。
A.承包单位在选择分包单位时,要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条件
B.承包单位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可直接确定,也可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
C.承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单位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D.承包单位要监督分包工程的单元工程划分工作,并与分包单位共同对分包工程质量讲行最终检查
E.承包单位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暂行规定》,承包单位职责为:(1)承包单位在选择分包单位时要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业绩要求及其他条件。(2)承包单位应按照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单位,尚不具备公开或邀请招标条件的,应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议标。(3)承包单位应严格履行分包合同中的职责。承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单位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尤其要对分包单位再次分包负责。(4)承包单位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5)承包单位要负责分包工程的单元工程划分工作,并与分包单位共同对分包工程质量进行最终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于2009年1月2日收到某单位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 )之前,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样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
A.2009年1月21日
B.2009年1月31日
C.2009年2月15日
D.2009年1月25日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座三星级大酒店。该项目甲方于1998年10月10日分别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乙方)和某外资装饰工程公司(丙方)签订了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主体建筑工程施工于当年11月10日正式开工。合同中工期为2年5个月。因主体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承建,为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主体与装饰施工采取立体交叉作业,即主体完成三层,装饰工程承包商立即进入装饰作业。为保证装饰工程达到三星级水平,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实施“装饰工程监理”。
在工程施工1年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日期提前2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
该工程按变更后的合同工期竣工,经验收后投入使用。
在该工程投入使用2年6个月后,乙方因甲方少付工程款起诉至法院。诉称:甲方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并已开张营业。在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本应付工程总价款1600万元人民币,但只付了1400万元人民币。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200万元及延期的利息。
在庭审中,被告称:原告主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如大堂、电梯间门洞、大厅墙面、游泳池等主体施工质量不合格。因此,装修商进行返工,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1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5万元。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此外,还有其他质量问题,造成客房、机房设备、设施损失计人民币75万元。共计损失200万元人民币,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故支付乙方主体工程款总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
原告辩称:被告称工程主体不合格不属实,并向法庭呈交了业主及有关方面签字的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致乙方的感谢信等证据。
被告又辩称:竣工验收报告及感谢信,是在原告法定代表人宴请我方时,提出为了企业晋级的情况下,我方代表才签字。此外,被告代理人又向法庭呈交装饰工程公司提出的索赔15.2万美元(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的清单56件。
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系戏言,怎能以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又指出:如果真的存在被告所说的情况,那么被告应当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装饰施工前通知我方修理。
原告最后请求法庭关注:从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到起诉前,乙方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在长达2年多的时间里,甲方从未向乙方提出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如果在装修施工时,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应采取哪些正当措施
正确答案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主体工程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在保修期内,当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时,业主应及时通知承包商进行修理。若承包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业主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显然,如果装饰施工中发现的主体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属实,应按保修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座三星级大酒店。该项目甲方于1998年10月10日分别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乙方)和某外资装饰工程公司(丙方)签订了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主体建筑工程施工于当年11月10日正式开工。合同中工期为2年5个月。因主体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承建,为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主体与装饰施工采取立体交叉作业,即主体完成三层,装饰工程承包商立即进入装饰作业。为保证装饰工程达到三星级水平,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实施“装饰工程监理”。
在工程施工1年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日期提前2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
该工程按变更后的合同工期竣工,经验收后投入使用。
在该工程投入使用2年6个月后,乙方因甲方少付工程款起诉至法院。诉称:甲方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并已开张营业。在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本应付工程总价款1600万元人民币,但只付了1400万元人民币。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200万元及延期的利息。
在庭审中,被告称:原告主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如大堂、电梯间门洞、大厅墙面、游泳池等主体施工质量不合格。因此,装修商进行返工,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1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5万元。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此外,还有其他质量问题,造成客房、机房设备、设施损失计人民币75万元。共计损失200万元人民币,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故支付乙方主体工程款总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
原告辩称:被告称工程主体不合格不属实,并向法庭呈交了业主及有关方面签字的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致乙方的感谢信等证据。
被告又辩称:竣工验收报告及感谢信,是在原告法定代表人宴请我方时,提出为了企业晋级的情况下,我方代表才签字。此外,被告代理人又向法庭呈交装饰工程公司提出的索赔15.2万美元(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的清单56件。
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系戏言,怎能以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又指出:如果真的存在被告所说的情况,那么被告应当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装饰施工前通知我方修理。
原告最后请求法庭关注:从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到起诉前,乙方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在长达2年多的时间里,甲方从未向乙方提出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对于乙方因工程款纠纷的起诉和甲方因工程质量问题的起诉,法院是否应予以保护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本案例中业主在直至庭审前的2年多时间里,一直未就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已超过诉讼时效,所以,不予保护。而乙方自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后,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其诉讼权利应予保护。
解析
暂无解析
扫码查看完整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