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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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市A厂是某种饮料的商标注册人,在与江北市B厂签订的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特别约定B厂使用A厂商标的饮料全部使用A厂的包装瓶,该包装瓶仅标注A厂的名称和产地。该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即付诸履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B.该特别约定无效
C.B厂使用A厂的包装瓶侵犯了A厂的企业名称权
D.B厂使用A厂的包装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下列属于经营者正当价格行为的是
A.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B.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
C.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
D.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E.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盈;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商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在市场规制法领域,主要体现调制法定原则的是( )
A.调控权、规制权、竞争权
B.调控权、规制权、消费者权
C.规制权、竞争权、消费者权
D.调控权、竞争权、消费者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服务者向消费者提供质低价高的服务,是对消费者( )
A.公平交易权的侵犯
B.人格尊严权的侵犯
C.损害求偿权的侵犯
D.选择服务自主权的侵犯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甲公司与乙厂签订合同,甲许可乙独占使用其“天鹅”注册商标。在合同履行期间,市场上出现大量假冒“天鹅”商标的商品。对此商标侵权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可以是:
A.甲
B.县级以上工商管理局
C.乙
D.消费者协会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商标权诉讼的原告问题。本题中,甲为商标专有权人,乙为商标的独占使用权人,均具有排除他人损害的权利。故本题选项为AB。
2008年5月,李某在某大型展销会的8号柜台购买了甲公司组装生产、乙公司提供部分零部件的彩电一台。一个月后,彩电在使用中发生爆炸,造成李某的儿子受伤。李某欲向销售者索赔,但发现展销会早已结束,8号柜台不复存在。于是李某找到展销会的举办者丙公司,丙公司拒绝承担责任,但根据记录查到当时展销会上的8号柜台是丁公司销售彩电的柜台。此案中,李某有权向其请求赔偿的有(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民事责任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2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据此可知,选项ACD为正确答案。
陈某到一饭店就餐,饭店服务人韩某在给卡式煤气炉点火时,煤气炉突然爆炸,陈某、韩某及邻座顾客杜某均被炸伤。经查,煤气炉系甲厂生产,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则下列有关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陈某既可以要求甲厂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饭店承担赔偿责任
B.韩某只能依劳动合同关系要求饭店赔偿损失
C.杜某可以要求甲厂承担赔偿责任
D.向甲厂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身体受到伤害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
B
解析
《产品质量法》第43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第45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张某从某商场购买一微波炉。回家使用时,该微波炉发生爆炸,灼伤张某家中保姆小马的右手。经调查,该事故是因为运输过程中的强烈颠簸造成,快捷运输公司对此负有过错。关于该事故中的责任主体与追偿方式,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就微波炉的损失,张某既可以向该商场追偿,也可以向微波炉的生产商追偿
B.就微波炉的损失,张某可以向该商场追偿,也可以向快捷运输公司追偿
C.小马就自己的损害,既可以向该商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微波炉的生产商请求赔偿,还可以将商场和生产商作为共同被告告上法院
D.该商场可以快捷运输公司为被告提起赔偿之诉,该诉与张某对商场提起的诉讼可以合并审理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考点] 产品瑕疵担保义务与产品缺陷侵权责任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其中,第1款规定了销售者违反产品瑕疵担保义务后的责任承担,该责任为违约责任,严格遵守合同相对性原则,损害赔偿只能向销售者提出。第2款规定的是产品缺陷责任,该责任为侵权责任,不管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只要因缺陷产品受到损害就可提起赔偿,且后一种赔偿既可以向生产者提出,也可以向销售者提出。 A项,商场违反了产品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因此,张某可以依据合同提起违约之诉。注意,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是不能以提起侵权之诉得以解决的。因此,张某只能请求商场赔偿,故该项错误,不选。 B项,《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可见,张某无权直接要求运输公司承担责任,因为他们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故该项错误,不选。 C项,属于产品缺陷侵权责任的承担。《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题干中的小马受到的损害属于缺陷产品损失之外的损害,他与商场和产品的制造者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只能提起侵权之诉。在该情形下,生产者和消费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作为共同被告。故该项正确。 D项,《民通意见》第153条规定,消费者、用户因为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造成本人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制造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者和仓储者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制造者或者销售者请求赔偿损失的,可以另案处理,也可以将运输者和仓储者列为第三人,一并处理。可见,该项正确。 对于产品瑕疵责任和缺陷责任,《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均有规定,应综合掌握。
1996年6月,贾小姐和同伴去某大厦里面的超市购物。该超市的人口处写着:大型皮兜等不得带人,本超市保留对顾客进行检查的权利。当贾小姐走出收银台后,该超市两名保安将其截住,说刚才收银台检测机信号响了,因此需要检查贾小姐是否带了超市中的东西出来没有付钱。贾小姐感到很气愤,随保安人员来到商场的办公室里,并脱下外衣,打开手提包让保安检查,结果一无所获。贾小姐深感屈辱,要求商家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商家答复说:本店在人口处明确写着保留对顾客进行检查的权利,贾小姐既然已经进入超市购物,表明其已同意这一声明,因此在双方之间已达到了一项约定,商店不应承担责任,并且对贾小姐的检查是在商家办公室里进行;没有第三人在场,因此不构成对贾小姐的侮辱。 本案超市门口所写的声明是否有效为什么( )。
A.该声明无效,因为其内容违法
B.该声明无效,因为它只是商家单方意思表示
C.该声明有效,它是商家向顾客发出的要约
D.该声明无效,因为它的内容侵犯了顾客的人格尊严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第14条规定的内容。
某市一医药经销处新购进一种名叫“特快生发灵”的生发药,为打开这种药的销路,经销处便到电视台做广告,宣称该药具有神奇效力。但消费者使用后,不同程度地出现脱发、头皮皮炎等症状。经鉴定,该药有明显的副作用,不宜使用。对此,消费者可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
A.消费者可以向医药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电视台如果不能提供医药公司的真实名称、地址的,也可以向电视台要求赔偿损失
B.消费者对电视台的虚假广告行为没有任何请求惩处的权利
C.消费者要求电视台赔偿损失,必须证明广告与购买行为有联系
D.消费者要求电视台赔偿损失,只需证明电视台主观上有过错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选项 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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