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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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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作的下列决议中,必须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的有( )。

A.公司合并决议
B.公司分立决议
C.修改公司章程决议
D.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议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解析]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依据规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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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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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大地公司诉银象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后,银象公司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第二审程序中,大地公司分立为金地公司和银地公司两个企业法人。对于本案,第二审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B.以金地公司、银地公司、银象公司为本案第二审当事人进行审理和裁判
C.以大地公司、银象公司为第二审当事人进行审理和裁判
D.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二审中当事人主体发生变化的情形。当事人为企业,在诉讼中分立的,分立后的企业继受分立前企业的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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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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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公民石某与甲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石某不服,欲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时,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丁三个公司,石某成为丙公司职员。请问:石某应当以谁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

A.乙、丙、丁三个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当事人的确定
[讲解] 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故丙公司作为石某的实际用人公司,石某应当以丙公司为被告,所以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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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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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A公司欠银行贷款200万元,现该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离出去,另成立B公司。对于公司分立后这笔债务的清偿责任问题,存在以下意见,其中正确的是( )。

A.应当由A公司和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B.应当由B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C.应当由A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D.A公司和B公司均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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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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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有关公司变更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B.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D.公司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无须变更登记,只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因此A选项错误。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因此B选项错误。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因此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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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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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公司法》中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的论述,不包括()。

A.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
B.合并各方股权的承继
C.公司分立及公司分立前债务的连带承担责任
D.公司减资、增资;公司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设立登记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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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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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对外负债300万元。甲公司将一部分优良资产分离出去另成立乙公司,甲、乙公司和债权人对于清偿300万元债务的问题没有协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分立后30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当由乙公司一方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由甲公司一方承担清偿责任
C.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按约定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D.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转让。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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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关于飞天公司分立时所召开之股东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因为已经经过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了
B.该股东会的决议无效,因为该股东会的召开未通知其他15名小股东,因此程序不合法
C.其他未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股东会的决议
D.股东申清法院撤销该股东会的决议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的60日内进行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考点] 股东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详解] 《公司法》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因此A选项不正确,因为股东会召开未通知其他股东,所以程序不合法。《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依据该条规定,股东会仅仅程序不合法其决议不是无效而是可撤销,因此B选项不正确而C选项和D选项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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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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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简述公司分立的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公司分立的法律特征有:
(1)公司分立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2)公司分立是提高公司运作效率的行为;
(3)公司分立是公司的自愿行为;
(4)公司分立直接影响股东的地位。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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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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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和丙公司须经过什么程序( )。

A.由董事会制订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B.由股东会制订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C.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即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D.由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即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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