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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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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对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理解正确的是:

A.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但是在民事执行中不能进行调解
B.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处分自己的民事诉讼权利,也可以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
C.当事人提交书面的答辩状并不是辩论的形式
D.对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完全一致,但却是相对应的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9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A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13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B项正确。 第12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注意当事人提交书面的答辩状也是辩论的形式。 第5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本条第2款才是对等原则的真实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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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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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由于某化工厂长期排污,该厂周边方圆一公里内的庄稼蔬菜生长不良、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河塘鱼类无法繁衍,该地域内三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受害的三个村的村委会和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
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
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
D.环境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证明,受害方不负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环境民事责任
[详解]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B项说法正确。一般的民事诉讼,由原告负举证责任,但在环境民事诉讼中主要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民诉意见》第74条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可见,在环境民事诉讼中,原告只需提供被告侵权的基本事实,而被告则负主要的举证责任。故D项说法。选项A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争议,即村委会是否有权作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参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一般认为,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只能管理组织内部事务,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村委会经常作为诉讼主体出现。公平责任原则是我国《民法通则》所确立的一项特殊归责原则,然而我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民事责任确立的原则应当归类为严格责任原则,即侵权方是否有过错不影响侵权行为的构成。故C项说法错误,是本题的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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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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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仲裁中财产保全程序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必须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B.仲裁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C.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D.仲裁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

B

解析

选项B错误,按照仲裁程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而必须将财产保全申请书递交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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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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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是( )。

A.残疾人
B.民事诉讼的困难公民
C.刑事案件的原告
D.经济困难的公民

正确答案

D

解析

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是经济困难的公民,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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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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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与乙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在人民法院何种行为前,甲公民作为原告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A.开庭审理
B.生效判决执行
C.判决作出后生效
D.宣布判决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解析] 撤诉申请的提出。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可见,甲在宣判前包括开庭审理前、宣布判决前有权申请撤诉。由此可知AD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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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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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限不包括下列哪些期间

A.公告期间
B.鉴定期间
C.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期间
D.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期间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期限的规定有:(1)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第146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3)第15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而关于审限的计算,《民诉意见》第164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35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本题还是直接考法条的题,很简单,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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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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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关于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分子非法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D.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A项是错误的,B项是正确的。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所以C项是正确的。第四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所以D项是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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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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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王某居住在M市甲区,其邻居张某为经营需要请位于M:市乙区的建筑工程公司对其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工人不慎将张某家的墙砖碰掉,砖块落人王某家中,王某的脚趾被砸伤,且电视机等家用物品也被砸坏。王某与建筑工程公司交涉未果,于是向乙区法院起诉,请求建筑工程公司赔偿。乙区法院认为甲区法院审理更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甲区法院却认为由乙区法院审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二区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同哪一个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
C.乙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甲区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如果认为无管辖权,应报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点是法院管辖权问题。《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甲、乙二区对本案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此条规定,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不适用于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因此,侵权之诉不存在协议管辖,B项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C项、D项应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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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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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仲裁委员会依购销合同双方当事人甲、乙的仲裁条款,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已知甲住所地在A市,乙住所地在B市,该合同下的货物在C市,双方合同签订地在D市,该仲裁委员会坐落在E市。本案中,如甲要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向谁提出( )

A.B市人民法院
B.C市人民法院
C.A市和E市人民法院
D.D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涉及仲裁裁决的执行法院问题。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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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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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张某与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经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李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两年后,市检察院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某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于是决定提出抗诉。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有:

A.检察院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无期限的限制,故本案中检察院可以在两年后提出抗诉
B.本案应由市人民检察院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本案应由市人民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本案应由市检察院提请省人民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85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因此,A、D项正确。B、C项均犯了没有理解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检察院级别限制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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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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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樊某、宋某共同犯罪被起诉,2005年4月2日法院判决宣告处樊某和宋某8年有期徒刑,樊某提起上诉,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假设樊某4月9日提起上诉,4月10要求撤回上诉,则应视情况准许
B.假设樊某4月10日上诉,宋某没有上诉,4月11日樊某死亡,.则不进入二审程序
C.该案件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
D.二审法院可以减轻对樊某的徒刑刑罚,如果发现需要适用罚金,则可以适用罚金。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上诉
  讲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38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所以A错误。第24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所以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所以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7条第5项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D选项是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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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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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市A区的大地公司与甲市B区的云海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财产租赁合同,约定将云海公司的机械设备拿到C区和D区使用,大地公司支付租金。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大地公司提起诉讼,那么对此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应掌握相关知识:没有履行合同管辖的特殊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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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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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中实行公开审判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案件的审理、合议庭的评议、判决的宣告应当公开
B.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宣判要公开
C.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D.离婚案件只能不公开审理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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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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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位于丁地的A公司将一批货物由甲地通过铁路运往乙地,送达后发现部分货物灭失,该铁路局位于丙地。若A公司起诉,下列法院中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有( )。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涉及地域管辖问题。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选项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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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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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某县发生一起重大盗窃案。被告人裴某、曲某为首共同邀请胡某盗窃作案。三人乘夜晚无人之机,翻墙入室,盗窃了某公司财务室现金2000元,三人平分。作案后,裴某在亲属的教育劝导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出全部赃款,在裴的检举揭发下,公安机关不仅捕获了畏罪潜逃在外地的胡某、曲某,而且破获了另一起盗窃团伙案,捕获了三名案犯。另外,在审讯三人过程中,还发现胡某犯有虐待父母的罪行,发现曲某抢劫被害人王某并致伤被害人的行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被害人王某提出要求曲某赔偿因治伤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元,同时,胡某、曲某提出请律师为其辩护但被检察院拒绝。最后,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犯有盗窃罪和虐待罪,起诉曲某犯有盗窃罪和抢劫罪。同时,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为由,经检察委员会批准对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裴某和被害人王某。王某不服,遂向同级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被害人无权起诉为由不予受理。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移送的案卷后,认为虽然起诉书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也有相关证据材料,但证据不确实,因此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补充侦查后,法院才决定开庭审理,并对胡某的盗窃、虐待行为和曲某的盗窃、抢劫行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由合议庭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了判决。  下列案件,须经检察院审查决定的是______。

A.裴某、曲某、胡某盗窃案
B.曲某抢劫一案
C.裴某揭发的盗窃团伙案
D.胡某虐待案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虐待罪系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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