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葡萄糖、果糖的结构、性质与用途
- 共677题
在2004年昆明旅游节期间,某外国人与中国人张三发生争执,外国小当场侮辱张三,张三遂向中国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害lo万元、对于该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诉讼只能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
B.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被告所属国的民事诉讼法
C.该诉讼的诉讼标的为请求赔偿10万元
D.该诉讼的诉讼标的为精神损害10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诉讼标的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4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由此可见,在中国进行的民事诉讼必须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A项正确。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发生争议的要求人民法院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乙、D项错误。
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物权的转移
[解析] 《物权法》第25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题目中于8月9日达成合意,所以选C项。
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
C.不经乙的同意,甲可以转让房屋给丁
D.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抵押权
[解析] 《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牛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选项B正确。
第191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计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所以选项C错误。
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8万元和 35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现金10万元人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
A.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 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之间的连带责任
[解析] 《公司法》第31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寸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此题主要考查的是负连带责任的是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
抗体抗原反应的特异性主要依赖于
正确答案
解析
抗原抗体反应的特点主要有三性:即特异性、比例性、可逆性。特异性是抗原抗体反应的最主要特征,这种特异性是由抗原决定簇和抗体分子的超变区之间空间结构的互补性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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