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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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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股东大会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公司法》也相应地赋予对此持异议的股东以股份回购请求权
B.《公司法》赋予了股东在出现公司僵局时的司法解散请求权,所以任何股东在公司出现僵局时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C.《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发起人抽逃出资的,相关部门有对其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权力。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得抽回股本
D.《公司法》赋予了股东提起撤销董事会决议之诉的权利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股东权利义务
《公司法》第143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第75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通过这两个条文的对比,可以发现,在选项A的情况下,《公司法》并未赋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股份回购请求权,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赋予了股权回购请求权,所以A项错误,不选。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此条即是对股东司法解散请求权的规定,但不是任何股东均可以请求解散公司,因此B项错误,不选。
《公司法》第92条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股人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可以抽回出资的,所以C项错误,不选。
《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所以D项符合题意,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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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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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股东大会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公司法》也相应地赋予对此持异议的股东以股份回购请求权
B.《公司法》赋予了股东在出现公司僵局时的司法解散请求权,所以任何股东在公司出现僵局时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C.《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发起人抽逃出资的,相关部门有对其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权力。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得抽回股本
D.《公司法》赋予了股东提起撤销董事会决议之诉的权利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股东权利义务
[讲解] 《公司法》第143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第75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通过这两个条文的对比,可以发现,在选项A的情况下,《公司法》并未赋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股份回购请求权,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赋予了股权回购请求权,所以A项错误,不选。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此条即是对股东司法解散请求权的规定,但不是任何股东均可以请求解散公司,因此B项错误,不选。
《公司法》第92条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股人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可以抽回出资的,所以C项错误,不选。
《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所以D项符合题意,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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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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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有关公司的责任以及股东的义务与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B.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C.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
D.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E.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账簿

正确答案

A,B,C,E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的责任以及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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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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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普通股在权利义务方面的特点是______。

A.所筹资金不用归还,并且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
B.普通股股东对公司有经营管理权
C.普通股股利分配在优先股之后进行,股利多少取决于公司的经营情况
D.公司解散清算时,普通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的请求权位于各种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之后
E.公司增发新股时,普通股股东具有认购优先权,可以优先购买新发行的股票

正确答案

B,C,D,E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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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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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股份的含义有( )。

A.它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场价值
B.它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C.它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自己的价值
D.它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解析] 股份一般有三层含义:①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②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③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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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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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关于股份的含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B.股份代表了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C.可以通过资产评估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D.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股份的含义:①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②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③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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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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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股份的含义一般包括( )。

A.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B.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
C.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义务
D.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解析] 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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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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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有关公司的责任以及股东的义务与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_。

A.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B.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C.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
D.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账簿
E.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正确答案

A,B,C,E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的责任以及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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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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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于1989年由3名德国人共同投资在挪威注册成立,该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设立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主营业地在荷兰,为了开展全球业务,甲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先后在美国、南非、新西兰、印度、中国等十几个国家设立营业所。2005年初,为了拓展其在中国的业务,该公司在中国北京设立了“生物药品中国研发中心”,在中国天津投建一“生物技术产品生产厂”作为其分支机构。2010年其分支机构因销售问题与中国一家公司发生纠纷起诉至中国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甲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国籍、住所认定以及营业所问题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的认定可以适用德国法,也可以适用荷兰法
B.甲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是挪威籍公司
C.我国应当认定甲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住所在丹麦
D.对于甲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与中国公司之间的纠纷应适用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解析] 法人国籍 住所 营业所的认定
[解析]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14条:“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
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A项错误,股东权利义务的认定应适用登记地法律,因登记地法与主营业地不一致,故也可以适用荷兰法,登记地法为挪威法,而不是德国法。
《民通意见》第184条:“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因此B项正确。
《民法通则》第39条:“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C项正确。
《公司法》第193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同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的登记地为中国,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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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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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李某、王某、钱某、孙某和郑某五人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是 25%、30%、20%、15%、10%。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万元,王某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为3人。公司章程还对股东的权利义务、公司的经营范围、股权转让、公司的住所以及股东的出资方式等一系列事项作出了规定。根据上述事例,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如钱某和孙某改变了主意,同意郑某将股权转让给易某。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在同等条件下,孙某和钱某对郑某的股权都享有优先购买权
B.孙某、钱某都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C.孙某、钱某都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首先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处理
D.如果孙某、钱某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不成的,应当平均行使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理由:《公司法》第72条第3款和第4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在公司章程已经对股权转让作出了规定的情况下,两名股东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就应当首先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处理,而不是首先进行协商以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同时,如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还是无法处理两名股东的争议,才应当进行协商;假如协商也不成,就应当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不是平均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以正确答案是选项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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