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反生效要件的合同
- 共876题
关于合同生效要件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至少有一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C.合同标的合法,即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D.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如果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则此保险合同属于( )。
A.效力待定保险合同
B.无效保险合同
C.条件待定保险合同
D.部分无效保险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保险合同生效要件包括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一般要件包括:①当事人应当具有法定的缔约资格;②意思表示真实;③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要件主要包括:①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⑧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投保标的死亡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除外;④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⑤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正确答案
(1)本条是关于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
(2)预期违约又称为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
(3)法律规定预期违约的意义在于:预期违约作为合同当事人预先保护自己权益的措施,能够更好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4)预期违约的适用条件是:1)必须发生在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这段时间内。2)一方当事人必须明确肯定地表示违约或者以其行为表示违约。3)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的违约表示,必须是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4)毁约没有正当理由。
(5)预期违约的效力表现在: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评析] 考查要点是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属于根本违反合同的情形,只要当事人一方构成预期违约,守约方就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预期违约也可以看做属于违约责任的一种,只不过主张期限提前而已。考生在回答该法条分析题时,应当从表态、预期违约的概念、构成、意义和法律后果等几个方面回答。
与其他责任制度相比,不属于违约责任的主要特点的是( )。
A.以有效合同为前提
B.以违反合同义务为要件
C.是一种行政赔偿责任
D.可由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在下列选项中,民事行为确定有效的是:
A.甲意图以个人存款5万元赠与乙,但担心家人反对,就假装写了一份5万元的买卖合同,实施了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行为
B.八达岭公司与居庸关公司订立了名为借贷、实为联营的合同
C.甲、乙之间超越资质订立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D.甲企业的处长乙为该企业向供应商丙购买电脑,价款总计为15万元,但乙与丙的工作人员丁串通,开发票为17万元,乙向甲按17万元报销,得2万元,与丁私分,甲企业为非国有企业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判断 [解析] 依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主观上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另外,《民法通则》第58条、《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民法通则》第58条第7款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为无效民事行为。”甲实施了“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行为,第58条第4款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为无效民事行为。”A项甲主观上并无违法性。第58条第5款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名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B项错误。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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