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法的渊源
- 共1083题
A、B、C三位股东组建华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达公司”)。公司不设董事会,由股东A担任执行董事,股东B担任公司总经理,股东C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1) 华达公司于2004年2月1日与甲公司签订购销意向,华达公司为买方,甲公司为卖方,华达公司从甲公司购入某鲜活商品1 000件,每件价格300元。甲公司分别于3月10日和4月 10日分两次向公司供货,数量分别为600件和400件。每次货到后,华达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双方约定违约金为标的物金额的20%,并且约定正式合同由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于3月1日签章。
(2) 2月25日,甲公司直接送来该鲜活商品600件,华达公司验收商品。华达公司财务科开出转账支票一张交给甲公司以支付第一期货款18万元,但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两项未填,甲公司出纳补记金额为18万元后将该支票交给银行。
(3) 4月10日甲公司按合同规定向华达公司发第二批鲜活商品400件,华达公司拒绝收货,理由是双方法定代表人在3月1日时并未在合同上签章,因此合同不成立。
(4) 由于华达公司拒收该鲜活商品,造成该批鲜活商品全部死亡。
(5) 甲公司要求华达公司支付20%的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共计50万元,双方多次协商无结果,甲公司决定向该市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我国经济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 华达公司的人事安排是否合理谁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 金额和收款人名称未填的支票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3) 华达公司能否以合同不成立为由拒绝执行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4) 该市仲裁机构是否会接受甲公司的仲裁申请简要说明理由。
(5) 华达公司是否应该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50万元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及解析]
(1) 华达公司的人事安排合理。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可安排股东担任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执行董事A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 金额和收款人名称未填的支票有效,因为金额和收款人名称未填的支票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不补记不得背书转让或提示付款。
(3) 华达公司不能以合同不成立为由拒绝执行合同。因为双方法定代表人虽然在3月1日并未在合同上签章,但是甲公司2月25日送货时,华达公司收货并付款,是以自己的实际履行行为表示合同已经成立。
(4) 该市仲裁机构不会接受甲公司的仲裁申请,因为仲裁适用自愿原则,双方并未在合同中订立合同争议的仲裁条款,也未在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因此仲裁机构不会接受甲公司的仲裁申请。
(5) 华达公司应该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但是赔偿金额过高。因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华达公司拒绝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全部损失,但违约金和赔偿全部损失的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12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法律体系包括一国国内现行法律和一国参加缔结的国际条约、双边协定
B.现行中国法律体系的框架中,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财税法、环境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部门
C.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对法律进行分类是目前中国划分部门法的唯一标准
D.奴隶制封建制国家因为大都诸法合一,所以不存在法律体系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点] 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
[解析] 法律体系,也称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可见,A项的表述是错误的。虽然奴隶制封建制国家大都诸法合一,但是全国并不是只有一部法律,而是存在多部不同的法律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所以根据法律体系的概念可知,当时也是存在法律体系的,因此D项是错误的。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可见,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并不包括财税法,所以 B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方法。但是,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对法律进行分类并不是是目前中国划分部门法的唯一标准,而是主要标准,可见C项也是错误的。
我国的基本法律部门包括下述哪些( )
A.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B.婚姻法、仲裁法、律师法、民商法
C.宪法、民商法、刑法、程序法、行政法
D.经济法、社会法、环境法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涉及法律部门问题。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一国内的法律所做的分类。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包括( )。
A.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B.经济法基础
C.初级会计电算化
D.会计基础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经济法――环境保护法)
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案中农作物的减产的原因有甲、乙工厂的排污两个因素,因此甲厂和乙厂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AB正确。甲厂的排污严重超标,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理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C正确。乙厂有排污但是没有超标,所以不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D错。
[考点] 环境污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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