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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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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樊某、宋某共同犯罪被起诉,2005年4月2日法院判决宣告处樊某和宋某8年有期徒刑,樊某提起上诉,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假设樊某4月9日提起上诉,4月10要求撤回上诉,则应视情况准许
B.假设樊某4月10日上诉,宋某没有上诉,4月11日樊某死亡,.则不进入二审程序
C.该案件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
D.二审法院可以减轻对樊某的徒刑刑罚,如果发现需要适用罚金,则可以适用罚金。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上诉
  讲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38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所以A错误。第24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所以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所以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7条第5项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D选项是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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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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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仲裁中财产保全程序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必须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B.仲裁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C.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D.仲裁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

B

解析

选项B错误,按照仲裁程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而必须将财产保全申请书递交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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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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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市A区的大地公司与甲市B区的云海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财产租赁合同,约定将云海公司的机械设备拿到C区和D区使用,大地公司支付租金。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大地公司提起诉讼,那么对此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应掌握相关知识:没有履行合同管辖的特殊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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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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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与乙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在人民法院何种行为前,甲公民作为原告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A.开庭审理
B.生效判决执行
C.判决作出后生效
D.宣布判决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解析] 撤诉申请的提出。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可见,甲在宣判前包括开庭审理前、宣布判决前有权申请撤诉。由此可知AD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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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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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B.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解析] 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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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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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王某居住在M市甲区,其邻居张某为经营需要请位于M:市乙区的建筑工程公司对其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工人不慎将张某家的墙砖碰掉,砖块落人王某家中,王某的脚趾被砸伤,且电视机等家用物品也被砸坏。王某与建筑工程公司交涉未果,于是向乙区法院起诉,请求建筑工程公司赔偿。乙区法院认为甲区法院审理更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甲区法院却认为由乙区法院审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二区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同哪一个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
C.乙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甲区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如果认为无管辖权,应报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点是法院管辖权问题。《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甲、乙二区对本案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此条规定,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不适用于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因此,侵权之诉不存在协议管辖,B项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C项、D项应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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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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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中实行公开审判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案件的审理、合议庭的评议、判决的宣告应当公开
B.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宣判要公开
C.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D.离婚案件只能不公开审理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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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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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位于丁地的A公司将一批货物由甲地通过铁路运往乙地,送达后发现部分货物灭失,该铁路局位于丙地。若A公司起诉,下列法院中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有( )。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涉及地域管辖问题。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选项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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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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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某县发生一起重大盗窃案。被告人裴某、曲某为首共同邀请胡某盗窃作案。三人乘夜晚无人之机,翻墙入室,盗窃了某公司财务室现金2000元,三人平分。作案后,裴某在亲属的教育劝导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出全部赃款,在裴的检举揭发下,公安机关不仅捕获了畏罪潜逃在外地的胡某、曲某,而且破获了另一起盗窃团伙案,捕获了三名案犯。另外,在审讯三人过程中,还发现胡某犯有虐待父母的罪行,发现曲某抢劫被害人王某并致伤被害人的行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被害人王某提出要求曲某赔偿因治伤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元,同时,胡某、曲某提出请律师为其辩护但被检察院拒绝。最后,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犯有盗窃罪和虐待罪,起诉曲某犯有盗窃罪和抢劫罪。同时,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为由,经检察委员会批准对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裴某和被害人王某。王某不服,遂向同级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被害人无权起诉为由不予受理。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移送的案卷后,认为虽然起诉书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也有相关证据材料,但证据不确实,因此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补充侦查后,法院才决定开庭审理,并对胡某的盗窃、虐待行为和曲某的盗窃、抢劫行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由合议庭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了判决。  下列案件,须经检察院审查决定的是______。

A.裴某、曲某、胡某盗窃案
B.曲某抢劫一案
C.裴某揭发的盗窃团伙案
D.胡某虐待案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虐待罪系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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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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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张某与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经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李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两年后,市检察院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某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于是决定提出抗诉。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有:

A.检察院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无期限的限制,故本案中检察院可以在两年后提出抗诉
B.本案应由市人民检察院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本案应由市人民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本案应由市检察院提请省人民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85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因此,A、D项正确。B、C项均犯了没有理解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检察院级别限制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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