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 共1008题
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并已上市,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方可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A.平抑股市,扭转本公司股票下跌趋势
B.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
C.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D.用于奖励本公司优秀员工和推行职工持股计划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下列有关商业银行的叙述,哪项不符合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 )
A.商业银行变更名称,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B.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开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C.商业银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D.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
正确答案
B
解析
参见《商业银行法》第23条:“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公告。 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24条:“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一) 变更名称; (二) 变更注册资本; (三) 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 (四) 调整业务范围; (五) 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六) 修改章程; (七)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更换董事长(行长)、总经理时,应当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其任职条件。” 第25条:“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
对于上市公司与下列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可以不在其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是 ( )
A.与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之间的商品购销
B.与受托经营企业之间的固定资产转让
C.为处于破产之中的子公司支付担保的债务
D.与董事长投资的另一企业(占60%股权)之间的股权转让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选项A,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是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这里没有特别指明是非持续经营的,应按照持续经营分析,所以选项A的情况应纳入合并报表,两者之间的商品购销已被抵销,不存在披露问题;其余选项,均是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
(2008,12)关于某上市公司选任和解任独立董事,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监事会可以提名独立董事人选
B.欲提名独立董事人选的公司股东必须单独或合并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以上
C.独立董事可连选连任,连任时间不受期限限制
D.公司董事会可以解任经常不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
正确答案
A
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独立董事的相关内容。2001年8月16日施行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应当依法、规范地进行中规定:“(一)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所以A选项中,公司监事会可以提名独立董事人选是正确的。而B选项中,欲提名独立董事人选的公司股东必须单独或合并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以上的说法,是错误的。规定指出:“(四)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所以C选项中,独立董事可连选连任,连任时间不受期限限制的表述是错误的。规定还指出:“(五)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上市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A。
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0名股东设立的一家从事外贸出口的企业,下列对于股东会的表述错误的是:( )。
A.股东会是公司的必设机构和常设机构
B.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以后的股东会由董事会主持
C.股东会的临时会议,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
D.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等事项须经过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解析] 《公司法》第40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为非常设机构,A错误;c正确;第39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第4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因此B正确;第44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D正确。
独立董事的产生由()选举决定。
A.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创立大会
正确答案
A
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国有独资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由董事会决定
B.国家出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符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准
C.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由省级政府部门确定
D.国家出资企业申请破产,应当经企业工会通过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1)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所以选项A错误。(2)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所以选项C错误。(3) 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所以选项D错误。
新月公司的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 )
A.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
B.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
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点] 董事会的职权[解析] 《公司法》第67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蓝天工艺品厂是古城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蓝天工艺品厂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而退出公司的情形有:
A.其反对古城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信科集团股份公司合并
B.其自身经营严重困难,迫切需要流动资金
C.在古城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连续8年盈利而年年决议不分红的情况下,其投票反对新的不分红决议
D.其反对古城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立为古城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与古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 依据《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ACD三项符合法条规定,依题意当选,故排除B项。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下列哪一类型的登记
A.兼并登记
B.设立登记
C.变更登记
D.注销登记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 公司登记[解析]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都应当办理公司登记。本题中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而合并成立的甲股份有限公司却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性质。所以虽然成立的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仍然使用厚甲公司的字号,但是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却是一个新成立的组织体,因此进行工商登记的时候,应该进行设立登记。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扫码查看完整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