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性支出
- 共401题
[案情]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永发有限责任公司(以简称永发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05年3月,永发公司依法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2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2005年5月,永发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6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拟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到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2家股东不赞成增资,2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06年3月,永发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约被诉至法院,对方以永发公司是上海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永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请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永发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永发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提议权的规定不合法,《公司法》第40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解析
暂无解析
旅行社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投诉处理决定之日起历日内向()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作出处罚决定的旅游行政部门
B.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旅游行政部门
C.作出处罚决定的旅游行政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
D.作出处罚决定的旅游行政部门的上级人民政府 来源:考试大-导游资格考试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适应于建立费用中心进行成本控制的单位是( )。
A.生产企业的车间
B.餐饮店的制作间
C.行政管理部门
D.研究开发部门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解析] 费用中心是指那些主要为企业提供一定的专业服务,产出物不能用货币计量,技术上投入和产出之间没有直接联系的单位。
下列各项中,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不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
B.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
C.自2000年起,对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3年
D.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下列选项中,关于临时存款账户的开户证明文件的叙述,正确的有( )。
A.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B.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C.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D.注册验资,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解析] ①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②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③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④注册验资,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上述第②、③项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因此,四个选项均为正确答案。
某高校A、国有企业B和集体企业C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性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B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C以现金17万元出资。后C因资金紧张实际出资14万元。请问: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什么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应提交哪些文件或材料
正确答案
设立有限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交的文件或材料有: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等。
解析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条第1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法》第27条第1、2款规定:“股东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下列行政机关中,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垂直领导的包括( )
A.海关
B.工商
C.地税
D.金融
正确答案
A,D
解析
在我国,出于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有许多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根据实行垂直领导的范围,这些行政机关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垂直领导的机关,包括海关、国税、金融、外汇管理机关;第二类,在省以下实行垂直领导的机关,包括工商、地税、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机关;第三类,在城市以内实行垂直领导的机关,包括公安、规划、国土资源机关。对号入座,选AD,注意:国税而非地税机关是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要区分两者。 关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还需要掌握的是《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的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这是行政复议机关的一个例外规定。
案例: 某建设单位准备建一座图书馆,建筑面积5000平米,预算投资400万元,建设工期为10个月。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招标申请书,得到了批准。 建设单位依照有关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由于该工程在设计上比较复杂,根据当地建设局的建议,对参加投标单位的主体要求是最低不得低于二级资质。 拟参加此次投标的五家单位中A、B、D单位为二级资质,C单位为三级资质,E单位为一级资质,而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建设单位某主要领导的亲戚,建设单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在资格预审时出现了分歧,正在犹豫不决时,C单位提前准备组成联合体投标,经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私下活动,建设单位同意让C与A联合承包工程,并明确向A暗示,如果不接受这个投标方案,则该工程的中标将授予B单位。A为了获得该项工程,同意了与C联合承包该工程,并同意将停车楼交给C单位施工。于是A和C联合投标获得成功。A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与C也签订了联合承包工程的协议。简述施工招标的公开招标程序。
正确答案
施工公开招标的程序一般为: (1)由建设单位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 (2)由建设单位组建符合招标要求的招标班子; (3)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6)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7)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8)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9)接收投标文件; (10)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11)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通知书; (13)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发包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甲、乙、丙三个公司在S市设立A灯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公司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机器设备出资20万元,乙公司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专利权出资35万元,丙公司以厂房出资25万元,但在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指出股东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经过更正后公司得以成立。
该公司2011年发生如下事项。
(1)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
②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
(2)王某为公司董事会的董事,A公司生产的灯具价廉物美,行销市场,在S市的灯具市场占有半壁江山。2011年A公司的灯具产品发生严重滞销,销售额持续下降。经调查,发现王某于2010年与几个朋友合资投资设立B照明器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王某在B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具体负责B公司的生产经营。由于B公司生产的灯具在用料、款式、功能方面与A公司生产的灯具相差无几,挤占A公司的一部分市场份额。于是,A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
①要求王某将从B公司所得收入归A公司所有;
②撤销王某A公司董事的职务,增补张某为A公司的董事。
(3)2011年5月,经检查,发现A公司出资时甲企业出资的机器设备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但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将甲企业补足出资的义务免除。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公司董事会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和聘任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但聘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
解析
暂无解析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划拨土地使用权属于原始取得
B.划拨土地使用权经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允许可以转让、出租或抵押
C.因需要缴纳补偿、安置费用,故划拨土地使用权属于有偿取得
D.为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时,虽然缴纳征地补偿补助费用,但土地使用者――国家为土地使用者设定使用权时未收取出让金等相关费用,故而属于无偿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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