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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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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情况中,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李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刑罚,执行期满3年后被任命为另一公司的经理
B.赵某原是某厂厂长,该厂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赵某对此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4年后赵某又被聘任为另一公司的经理
C.陈某精明能干,被聘为某公司经理,但其身负数额较大的未清偿债务
D.钱某因犯贿赂罪被判刑,执行期满6年后担任某公司董事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考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禁止性规定[解析] 《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AC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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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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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2000,45)下列情况中,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李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刑罚,执行期满3年后被任命为另一公司的经理
B.赵某原是某厂厂长,该厂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赵某对此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4年后赵某又被聘任为另一公司的经理
C.陈某精明能干,被聘为某公司经理,但其身负数额较大的未清偿债务
D.钱某因犯贿赂罪被判刑,执行期满6年后担任某公司董事

正确答案

A,C

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禁止性规定。《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AC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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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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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各项不属于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有( )。

A.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B.必须已经在国内或者国外证券市场上市
C.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解析] B项,设立证券公司不必要求其是否已上市;D项,设立证券公司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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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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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关于银行对关系人的贷款,错误的说法是( )。

A.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B.股份制银行不得对其股东发放关系贷款
C.关系人包括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
D.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B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投资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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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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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生效后,张某、李某、王某各投资3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了一家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某写字楼。2007年8月,张某在受事务所委派给一家上市公司做年度报告时,因弄错了重要数据,导致该上市公司股票下跌,虽及时采取措施,损失仍近百万元。该上市公司上门索赔,此时,事务所租用写字楼的管理方也来催要一个月的房租5万元。张某本人因受刺激过深,患上了神经分裂症,经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第92--93题。
经过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新华股份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理一名,经过猎头公司推荐,甲乙丙丁四位候选人前来应聘,董事会对四个人的应聘材料进行了审阅讨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可能担任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有哪几位

A.某甲,曾在外地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4年前执行期满释放后到该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城市的某大学学习,后取得企业管理专业本科文凭
B.某乙,自5年前起担任某国有企业厂长3年时间,企业在2年前破产解散,某乙在职期间并无明显经营不善,但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一定的个人责任
C.某丙,投资设立了一个个人独资企业,该个人独资企业现在所负债务数额较大
D.某丁,精神上有缺陷,被依法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是凭借其刻苦努力,仍然获得了管理学博士学位,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发表有多篇论文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公司法(修订)》第1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根据该条的规定分析:A选项,某甲4年前执行期满释放,符合未逾5年的规定,但是被判处刑罚的罪名是盗窃罪,不属于本条(2)前半项所列举的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情形,因此不在资格限制之列,某甲是具备担任该公司经理的资格的。 B选项,某乙因为对破产企业的破产负有一定的个人责任,且企业是两年前破产的,属于本条(3)中的情形(注意:原《公司法》在这一条第(3)项的规定是担任因经营不善而导致企业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公司法》修订后将“经营不善”的要求删去,这在新旧《公司法》规定上有所不同)。C选项,根据本条(5)的规定,某丙设立的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所负的债务是由设立人某丙的全部财产清偿的,等同于某丙个人负较大数额债务,但是如果并不具有到期未清偿的情形,即虽然某丙负较大数额债务也不在《公司法》本条的限制范围内。D选项,某丁属于本条(1)的规定,即使其学历再高也不能担任公司经理职务。综合以上分析,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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