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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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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某擅自将本公司资金借贷给王某,王某在借款到期的不知所踪,借款无法收回,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贵任
C.甲公司不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书画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D.监事会拒绝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A、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正确。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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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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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各项不属于内幕信息的是( )。

A.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B.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C.公司名称的变更
D.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其主要包括:①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②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③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④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⑤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⑦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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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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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包括()。

A.明确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
B.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C.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
D.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正确答案

A, B, C, D

解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包括:(1)明确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2)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3)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4)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制度。(6)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7)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8)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的信息沟通与制度。(9)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10)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11)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人员的处理措施。故本题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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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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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华夏证券公司在组织筹划董事会的新一任选举工作,监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中有人不具备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的资格,以下人员中依法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有哪些

A.甲,某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职员,具有丰富的证券监督管理经验
B.乙,某高校法律教授,年逾70,现退休在家,有债务6000元到期未还
C.丙,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D.丁,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因为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被撤销律师资格,3年之后攻读经济学硕士,现在已是研三学生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考点] 证券公司董事的从业资格[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187条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人员不得在被监管的机构中任职。所以A选项中甲不具备相应的资格。另根据《公司法》第147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是选项B中乙所欠的未清偿债务的数额还比较小,不符合该条的排除规定,所以选项B不是应选答案。根据《公司法》第147条第1款第4项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所以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另根据《证券法》第 131条第2款的规定,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选项D中丁虽然被撤销了律师从业资格,但是其历时已经超过了5年,所以具备了担任该公司董事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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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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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

A.1
B.2
C.3
D.5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证监会的要求是2年。本题的最佳答案是B选项。

百度题库 > 中级经济师 > 中级经济基础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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