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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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国有企业破产属政策性破产,不适用《企业破产法》
B.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由国务院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另行制度破产实施办法,不适用《企业破产法》
C.民办学校的破产清算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D.依照《企业破产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不发生效力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在《企业破产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政策性破产已经不再适用,因此选项A错误。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选项B说“根据《商业银行法》”,错误。依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因此选项D错误。
下列关于各风险管理组织中各机构主要职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董事会负责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制定风险管理的程序和操作规程
B.高级管理层是商业银行的最高风险管理/决策机构,承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C.法律/合规部门参与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
D.风险管理部门从事内部尽职监督、财务监督、内部控制监督等监察工作・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推行实贷实付,有助于( )。
A.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
B.贷款人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C.贷款人提高贷款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D.建设流程银行
E.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正确答案
B,C,E
解析
[解析] 推行实贷实付,有助于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有助于贷款人提高贷款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管理和追踪,有助于贷款人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选项A、D是推行贷放分控的特点。
节约成为社会共识,说明倡导和厉行节约已经远远超越所谓的个人爱好,而是受到职业道德甚至法律制度的严格限定。这一观点所阐述的是“节约”的()
A.时代表征性
B.社会制定性
C.价值差异性
D.法制强制性
正确答案
-1
解析
暂无解析
在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过程中,商业银行必须至少做到以下( )方面。
A.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信贷规章、制度和办法
B.建立有效的信贷组织管理体制,实行审贷分离
C.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贷款档案的连续和完整
D.改进管理信息系统,保证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得有关贷款状况的重要信息
E.督促借款人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正确答案
A,B,C,D,E
解析
暂无解析
关于商业银行贷款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B.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数额以及贷款期限,自行确定贷款利率
C.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的规定
D.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商业银行法》第35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所以A是正确的。该法第38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因此B项说法错误。
甲、乙、丙分居平海市的A区、B区和C区,甲收到乙的一张支票,票面金额10万元,付款行是平海市D区的市商业银行D区分行,甲于6月1日收到支票,6月3日以背书方式将支票转给丙,6月5日丙带支票到银行兑现,结果在路上遗失。丙找了几天未找到,不得已于6月9日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法院于6月10日受理此案后,指定审判员王某独任审理此案。同时通知市商业银行D区分行停业支付,并于6月15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期间由人民法院决定从6月16日至8月15日。丙遗失的支票被李某拾到,李某假造背书于6月12日到平海市E区百货商场骗取了价值九万余元的商品。商场收到支票后于6月22日到银行交票发现此票是别人遗失的,赶紧到法院申报。 法院下述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_。
A.法院指定审判员王某独任审理
B.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市商业银行D区分行停业支付
C.法院于6月15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D.法院决定公示催告期间从6月16日至8月15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业支付,并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中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 60日。"B、D是合法的,C不合法;因为法院6月 10日受理此案,"应在3日内发出公告,"法院事实上6月15日发出公告,显然违法。公示催告是特别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1条,"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所以A合法。
节约成为社会共识,说明倡导和厉行节约已经远远超越所谓的个人喜好,而是受到职业道德甚至法律制度的严格限定,这一观点所阐述的是:“节约”的()
A.时代表征性
B.社会规定性
C.价值差异性
D.法律强制性
正确答案
-1
解析
暂无解析
甲、乙、丙分居平海市的A区、B区和C区,甲收到乙的一张支票,票面金额10万元,付款行是平海市D区的市商业银行D区分行,甲于6月1日收到支票,6月3日以背书方式将支票转给丙,6月5日丙带支票到银行兑现,结果在路上遗失。丙找了几天未找到,不得已于6月9日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法院于6月10日受理此案后,指定审判员王某独任审理此案。同时通知市商业银行D区分行停业支付,并于6月15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期间由人民法院决定从6月16日至8月15日。丙遗失的支票被李某拾到,李某假造背书于6月12日到平海市E区百货商场骗取了价值九万余元的商品。商场收到支票后于6月22日到银行交票发现此票是别人遗失的,赶紧到法院申报。 法院下述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_。
A.法院指定审判员王某独任审理
B.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市商业银行D区分行停业支付
C.法院于6月15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D.法院决定公示催告期间从6月16日至8月15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业支付,并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中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 60日。"B、D是合法的,C不合法;因为法院6月 10日受理此案,"应在3日内发出公告,"法院事实上6月15日发出公告,显然违法。公示催告是特别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1条,"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所以A合法。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了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涵盖的风险范围,其中不包括()。
A.交易账户中的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
B.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
C.全部的外汇风险
D.全部的商品风险
正确答案
B
解析
市场风险包含与四个价格有关的风险,如ACD所述,其中没有违约风险,违约风险属于信用风险。
当宏观经济处于过热时期时,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进行宏观调控的具体操作方式应该是( )。
A.在公开市场上卖出政府债券
B.降低再贴现率
C.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D.降低购买有价证券必须支付的现金比率
正确答案
A
解析
[分析]
关于公开市场业务,在经济过热或通货膨胀时期,中央银行应该在公开市场上售出政府债券,收回货币。商业银行买进政府债券,向中央银行付款,从而减少了其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厂商和居民买进政府债券,减少了自己的活期存款,将导致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减少,从而也会减少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商业银行准备金总额减少,或通过货币创造的乘数效应,使活期存款总额大幅度减少,进而使货币供给量减少,利率上升。同时,中央银行的上述操作还会导致债券价格下跌,利率上升。利率上升会导致投资需求下降,总需求下降,从而抑制总需求扩张,消除通货膨胀,使经济过热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因此,选项A的阐述正确。
关于再贴现政策,在经济过热时期,中央银行应提高再贴现率,收缩贴现的数量,减少商业银行的准备金,以限制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并通过货币创造的乘数作用减少货币供给量,提高利息率,抑制投资需求,减少总需求,消除通货膨胀。因此,选项B的阐述不正确。
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是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对存款的比率。银行体系创造货币的多少与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呈反比,即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越高,银行创造的货币越少;反之,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越低,银行创造的货币越多。当宏观经济处于过热时期时,中央银行如果调高法定存款准备率,不仅使原先有超额准备金的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消失或减少,同时还会缩小货币乘数,从而缩小商业银行在原来超额准备金基础上的存款创造数量,因而能够在很短时间内导致较大幅度缩减货币存量和利率的提高。因此,选项C的阐述不正确。
宏观经济处于过热阶段往往导致股票价格暴涨,产生“经济泡沫”,从长远来看对经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一旦“经济泡沫”破灭,将导致宏观经济陷入长期的萧条中。中央银行提高购买有价证券必须支付的现金比率,可以有效地遏制股市的投机行为,避免产生过度的交易风险,从而抑制货币经济的过度膨胀。因此,选项D的阐述不正确。
下列哪项不属于银监会监管职责的范围( )
A.依法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章
B.依法审批商业银行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
C.依法对金融市场实施宏观调控
D.依法指导和监督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银监会监管职责的范围。参见《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5条、第 16条、第31条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1条。C项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责范围。
甲将10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双方只约定,乙商行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2元,乙商行的报酬为价款的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甲与乙商行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
B.乙商行为销售大米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
C.如乙商行以每公斤2.5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时,则应平均分配
D.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1) 选项B: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2) 选项C: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如果在行纪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3) 选项D: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因此,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A.公司治理
B.管理战略
C.内部控制
D.风险文化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内部控制的含义。
以下关于外籍自然人能否办理住房贷款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将外籍人排除在个人住房贷款对象之外
B.外籍自然人申请住房贷款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C.境内商业银行均将外籍自然人列为住房贷款对象
D.外籍自然人申请住房贷款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正确答案
D
解析
外籍自然人申请住房贷款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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