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 共1275题
根据现行契税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对于同一自然人发起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公司之间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屑转移行为,应征收契税
B.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屑,免征契税
C.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D.国有、集体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A.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公司
B.章程由股东制定
C.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正确答案
B,D
解析
[分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章程由股东制定,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股东才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A、C选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事项中,不必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
A.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B.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
C.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D.修改公司章程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通过的事项中,哪些属于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特别决议,哪些不属于特别决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做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故此题选C。
设甲公司董事长王某以张某不懂经营为由,欲解除张某所担任的丙公司董事长职务。要解除张某董事长职务,以下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A.在股东会上罢免张某董事职务
B.由董事会罢免张某董事职务
C.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罢免张某董事长职务
D.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罢免张某董事职务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董事长产生
[解析] 《公司法》第38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第45条第3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的,而董事长产生和罢免办法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因此AC项正确。
(2010年) (二) 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就此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涉及到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请回答94―96题。(2010年卷三不定项第94-96题) 关于子公司设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公司的名称中应当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
B.子公司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
C.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子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清
D.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选项A错误。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的财产、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因此,子公司的名称中不需要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 选项B正确。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 选项C、D正确。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该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在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1)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以外的其他发起人对该差额; (2)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的债务;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交付该非货币财产的股东以外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该差额; (5)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及利息的返还: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的债务; (7)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对该差额;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自己认缴的出资额的,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对该差额。
A.(1) (2) (3) (8)
B.(3) (4) (5) (6)
C.(1) (2) (4) (8)
D.(1) (2) (5) (7)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考点] 公司发起人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解析] 《公司法》第94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1)符合题意。《公司法》第95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由此可知,(2)(5)符合题意。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3)符合题意。《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4)符合题意。 《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6)符合题意。《公司法》第94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7)符合题意。 《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并未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要对该股东的差额承担连带责任。所以,(8)不符合题意。所以选项BD正确,当选。
设甲公司董事长王某以张某不懂经营为由,欲解除张某所担任的丙公司董事长职务。要解除张某董事长职务,以下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A.在丙公司股东会上罢免张某董事职务
B.由丙公司董事会罢免张某董事职务
C.依照丙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罢免张某董事长职务
D.依照丙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罢免张某董事职务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董事长产生[解析] 《公司法》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45条第3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的,而董事长产生和罢免办法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因此AC项正确。
股东甲拟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_______
A.由股东甲制定公司章程
B.股东甲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后,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年度结束后需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其财务报告
D.股东甲不能证明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暂无解析
我国《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运行设定了某些限制规定。下列规定正确的是()
A.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万元
B.股东可以在首次出资时缴纳全部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应当在二年内缴清
C.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
D.一个法人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在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 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以外的其他发起人对该差额;
(2)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的债务;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交付该非货币财产的股东以外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该差额;
(5)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及利息的返还: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的债务;
(7)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其它发起人对该差额;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自己认缴的出资额的,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对该差额。
A.(1)(2)(3)(8)
B.(3)(4)(5)(6)
C.(2)(4)(8)
D.(1)(4)(5)
正确答案
B,D
解析
理由:《公司法》第94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1)符合题意;
《公司法》第95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由此可知,(2)(5)符合题意;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叫知,(3)符合题意;
《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4)符合题意;
《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6)符合题意;
《公司法》第94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7)符合题意。
《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并未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要对该股东的差额承担连带责任。所以,(8)不符合题意。
所以选项BD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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