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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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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甲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乙。下列说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B.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低于公司净资产额
C.应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D.应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称之为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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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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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_______。

A.3万元
B.10万元
C.30万元
D.50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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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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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下列哪一项表述符合法律规定( )

A.一人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
B.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C.监事会主席由2/3以上的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D.监事每届任期可以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解析] 《公司法》第5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A项表述正确。当选。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C项错误,不选。 《公司法》第53条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D项表述错误。 《公司法》第71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B项说法错误,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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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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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案情: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有股东5人,王某、李某、张某和陈某是自然人股东,各持有公司2万元的股份,乙企业是法人股东,持有公司12万元的股份。王某欲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王某书面通知李某、张某、陈某和乙企业,李某不同意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张某、陈某同意王某转让,乙企业收到王某的书面通知后迟迟不作出答复,直至两个月后通知王某不同意转让。王某、张某、陈某均认为王某有权转让,张某、陈某都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 张某和陈某提出的购买条件低于丙企业,乙企业拒绝购买王某的股份,王某遂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李某坚决反对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后,李某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公司拒绝购买,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法院判决李某败诉。张某决定出国定居,在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丙企业。公司后来经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降低至8万元,并且办理了变更登记。由于公司经营困难,李某、陈某和乙企业均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 问题:甲有限责任公司能否继续存在

正确答案

甲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继续存在。《公司法》修订后确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但是同时对一人公司设置了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严格的限制。《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㈩资额。”该条规定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高,必须为10万元,本题中甲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已降低至8万元,不符合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所以各股东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后,丙企业成为甲公司惟一的股东,甲公司不能继续存在。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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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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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案情: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有股东5人,王某、李某、张某和陈某是自然人股东,各持有公司2万元的股份,乙企业是法人股东,持有公司12万元的股份。王某欲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王某书面通知李某、张某、陈某和乙企业,李某不同意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张某、陈某同意王某转让,乙企业收到王某的书面通知后迟迟不作出答复,直至两个月后通知王某不同意转让。王某、张某、陈某均认为王某有权转让,张某、陈某都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
张某和陈某提出的购买条件低于丙企业,乙企业拒绝购买王某的股份,王某遂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李某坚决反对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后,李某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公司拒绝购买,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法院判决李某败诉。张某决定出国定居,在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丙企业。公司后来经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降低至8万元,并且办理了变更登记。由于公司经营困难,李某、陈某和乙企业均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
问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能否继续存在

正确答案

[答案及解析] 甲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继续存在。《公司法》修订后确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但是同时对一人公司设置了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严格的限制。《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该条规定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高,必须为10万元,本题中甲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已降低至8万元,不符合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所以各股东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后,丙企业成为甲公司惟一的股东,甲公司不能继续存在。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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