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 共1275题
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39名,甲是其中之一,拥有0.5%的股份,由于某些原因,甲希望将其股份转让给亲弟弟乙(不是该公司的股东),为此公司召开了股东会,有37位股东参加(包括甲),以下做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转让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
B.若股东高某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未答复,视为其不同意转让
C.转让需要经过19名股东的同意
D.同意转让的情况下,两个股东都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则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002,15)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 )。
A.负返还股款的连带责任
B.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C.负返还股款的按份责任
D.负责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公司法》第95条第2项规定,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据此,B选项正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所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均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选项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选项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选项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可以”(而非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和监事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的组织机构。(1)选项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设1~2名监事。(2)选项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3)选项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可以”(而非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
A.1至5
B.2至10
C.5至10
D.3至13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成员数。
[错因分析] 考生没有正确掌握有限公司设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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