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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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B.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公司债券
D.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债券存根簿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问题。《公司法》第38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第67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第158条第1款规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据此可知,选项ABD正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的有关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所以选项A错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所以选项C错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而非是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所以选项D错误。
某有限责任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决定解散,其清算时的清算组( )。
A.由股东组成
B.由董事组成
C.由监事组成
D.由有关主管机关指定人员组成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181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故A项正确。
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有 ( )。
A.检查公司财务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D.提请聘任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监事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第54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提请聘请财务负责人是经理的职权。
佳乐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兴建佳乐购物广场的项目,下列选项列出了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几种方式,其中哪些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A.从龙旗公司购买15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B.与丰岩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租用该村集体土地150亩
C.与锡灶乡政府签订协议,购买150亩集体土地使用权
D.通过竞买取得15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提出为其控股股东乙公司与丙银行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就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该项担保议案,下列判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该议案不可以经甲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B.该议案必须经甲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
C.表决时,乙公司不能以自己所持股份行使表决权
D.表决时,由甲公司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解析] 《公司法》第1 6条第2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故该议案不可以经甲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A选项符合《公司法》规定。该议案必须经甲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B选项符合《公司法》规定。第16条后两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故表决时,乙公司不能以自己所持股份行使表决权,C选项符合《公司法》规定。表决时,由甲公司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D选项符合《公司法》规定。
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股东仍然是周某
B.在出资证明书移交给钱某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C.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D.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登记后该股权转让取得对抗效力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与股权确认
[详解] 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此处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资格和行使股东权利的依据;二是,股权转让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工商登记中关于新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记载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并不是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的取得条件。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选项C和选项D。
下列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一人公司必须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法人不能出资设立一人公司
B.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并且一次性足额缴纳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C.一人公司可以投资另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D.一人公司应设立股东会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 一人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并且一次性足额缴纳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不能投资另设新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不设董事会。
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0名股东设立的一家从事外贸出口的企业,下列对于股东会的表述错误的是:( )。
A.股东会是公司的必设机构和常设机构
B.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以后的股东会由董事会主持
C.股东会的临时会议,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
D.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等事项须经过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解析] 《公司法》第40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为非常设机构,A错误;C正确;第39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第4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因此B正确;第44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D正确。
甲、乙、丙三位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
(一)第一部分资料
(1)三位发起人共出资240万元,其中甲以货币出资120万元,持有公司15%的股份;乙以房屋出资80万元,持有公司10%的股份;丙以专利技术出资40万元,持有公司5的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发行。
(2)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160万元,剩余部分在2年内缴足。
(3)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部分,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规定由证券公司代销,代销期限为120天。
(4)规定的股款募足后,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作出召开创立大会的公告,并于3月20日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并由新选举的董事会于2006年4月15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该公司不符合设立条件,应予改正;否则不予办理设立登记。公司又重新对设立过程进行规范,保证公司的设立成功。
(5)公司设立后不久,20位小股东联合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这些股东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只有84万股;并于6月8日通知各股东,同时予以公告.确定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为6月20日。
(6)6月9日丙股东以书面方式提出临时提案交董事会,要求撤销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公司向部分高管人员提供借款,帮助高管人员购买私人住房的决定。
(7)会议当天,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均无法履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职责。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重新选举公司监事,因为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时选举的监事会成员中,一名监事兼任了财务负责人,另一名监事兼任了董事。
(二)第二部分资料
2010年10月15日,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当时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为13名,本次会议有董事A、B、C、D、E、F、G、H八人出席,其余董事5名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任何人代为出席,出席会议的8名董事除B表示反对以外,一致同意了发行方案。
已知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如下:
(1)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为6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6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为33%。
(2)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25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3)发行后股本总额为3500万元。
(4)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有关部门在审查该公司的发行方案时,发现该公司的现任监事G此前15个月时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有关部门还查明,该公司2011年7月披露的中期财务报告中,对正在进行的某重大诉讼事件作出了虚假陈述。该信息于2011年9月8日获得更正。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第一部分资料(6)说明:
①丙是否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条件
②丙的提案,其内容是否成立
正确答案
(1)丙具备提出临时议案的条件。根据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召开股东大会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丙股东持有公司5%的股份,持股数额和提交提案的时间均符合法定条件规定。
(2)其内容合法。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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