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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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B.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公司债券
D.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债券存根簿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问题。《公司法》第38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第67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第158条第1款规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据此可知,选项ABD正确。
某有限责任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决定解散,其清算时的清算组( )。
A.由股东组成
B.由董事组成
C.由监事组成
D.由有关主管机关指定人员组成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181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故A项正确。
佳乐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兴建佳乐购物广场的项目,下列选项列出了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几种方式,其中哪些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A.从龙旗公司购买15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B.与丰岩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租用该村集体土地150亩
C.与锡灶乡政府签订协议,购买150亩集体土地使用权
D.通过竞买取得15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0名股东设立的一家从事外贸出口的企业,下列对于股东会的表述错误的是:( )。
A.股东会是公司的必设机构和常设机构
B.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以后的股东会由董事会主持
C.股东会的临时会议,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
D.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等事项须经过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解析] 《公司法》第40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为非常设机构,A错误;C正确;第39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第4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因此B正确;第44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D正确。
甲、乙、丙三位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
(一)第一部分资料
(1)三位发起人共出资240万元,其中甲以货币出资120万元,持有公司15%的股份;乙以房屋出资80万元,持有公司10%的股份;丙以专利技术出资40万元,持有公司5的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发行。
(2)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160万元,剩余部分在2年内缴足。
(3)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部分,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规定由证券公司代销,代销期限为120天。
(4)规定的股款募足后,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作出召开创立大会的公告,并于3月20日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并由新选举的董事会于2006年4月15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该公司不符合设立条件,应予改正;否则不予办理设立登记。公司又重新对设立过程进行规范,保证公司的设立成功。
(5)公司设立后不久,20位小股东联合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这些股东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只有84万股;并于6月8日通知各股东,同时予以公告.确定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为6月20日。
(6)6月9日丙股东以书面方式提出临时提案交董事会,要求撤销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公司向部分高管人员提供借款,帮助高管人员购买私人住房的决定。
(7)会议当天,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均无法履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职责。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重新选举公司监事,因为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时选举的监事会成员中,一名监事兼任了财务负责人,另一名监事兼任了董事。
(二)第二部分资料
2010年10月15日,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当时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为13名,本次会议有董事A、B、C、D、E、F、G、H八人出席,其余董事5名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任何人代为出席,出席会议的8名董事除B表示反对以外,一致同意了发行方案。
已知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如下:
(1)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为6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6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为33%。
(2)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25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3)发行后股本总额为3500万元。
(4)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有关部门在审查该公司的发行方案时,发现该公司的现任监事G此前15个月时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有关部门还查明,该公司2011年7月披露的中期财务报告中,对正在进行的某重大诉讼事件作出了虚假陈述。该信息于2011年9月8日获得更正。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第一部分资料(6)说明:
①丙是否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条件
②丙的提案,其内容是否成立
正确答案
(1)丙具备提出临时议案的条件。根据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召开股东大会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丙股东持有公司5%的股份,持股数额和提交提案的时间均符合法定条件规定。
(2)其内容合法。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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