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权利与义务
- 共672题
王川与刘洋是上下楼邻居。2013年11月28日,刘洋家中不慎失火,不但自家损失惨重,还殃及上下左右共四户邻居,尤其是楼上的王川家受损最为严重,王川的儿子因逃生呼救,被玻璃划破了手,伤口较大,被送进了医院。事后不久,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了刘洋及四户邻居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积极协调,最终达成协议。按协议,刘洋赔偿王川损失16 000元。协议签订后,刘洋按约先支付了8 000元赔偿款。然而,之后因王川在装修时施工不当导致渗水,造成楼下刘洋家天花板破损,刘洋以自家房子遭王川损害为由,未按期将其余的8 000元赔偿款支付给王川。王川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刘洋履行调解协议,支付剩余的赔偿款。法院经过审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支付剩余赔偿款显属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被告刘洋要求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因原告家渗水造成被告家财产损失的意见,因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法院未予采纳。经过法官耐心地做工作,被告当庭表示马上履行协议中的赔偿责任。
(1)什么是调解?
(2)人民调解机构是政府机关,这一观点是否正确?
(3)王川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1)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这种活动就是调解。
(2)不正确。因为人民调解机构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是政府机关,而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3)王川的做法是合法的。因为:①《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调解原则之一: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尽管经过调解并达成了协议,但由于刘洋未全部履行协议,造成了实际上的调解失败。因此,王川可以向法院起诉。②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签字认可,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协议,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由于刘洋没有认真履行协议,因此王川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题以一个邻里纠纷案例为背景材料,考查调解的有关知识。本题设问虽较多,但难度不大。第(1)、(2)问考查基础知识,可依据教材知识直接回答。第(3)问的解答需要依据法律知识评判。要求把握以下几点:①明确设问要求;②把握案情实际;③熟悉相关法律规定;④依法作出评判。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正确答案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不能用作注册商标标志的有()
正确答案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这说明,一个人最基础的人身权利是()
正确答案
李某画了一副画,没有在上面署名就交由展览了。张某专门开了一家出租漫画书的店铺,漫画书的著作权人可以以著作权为由要求他交费。高二某班围绕他们是否有著作权广泛开展了讨论:你认为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下列物品属于动产的是()
正确答案
2007年,王某购买了如下财产,哪些可以不用登记直接归自己所有( )
正确答案
贷款时,我们通常用房产证作抵押,这属于担保中的()
正确答案
下列情形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的是()
①出于个人学习之目的使用他人作品②为评论在自己的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的作品③汇编摄影作品④编写的教科书
正确答案
在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享有名誉权的主体是()
正确答案
40年前,孙老汉经人介绍与老伴结婚,老伴属于再婚,带一儿一女,孙老汉60岁时老伴去世,如今孙老汉80岁,终日卧床不起,又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社区干部多次找到孙老汉的子女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但子女们都强调孙老汉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长年无来往,实际上脱离了关系,且都表示孙老汉去世之后不再继承其财产,因此拒绝赡养。孙老汉将子女告上法院。
用法律常识的有关知识对孙老汉子女的行为进行分析。
正确答案
①孙老汉子女的行为属于拒绝赡养和扶助父母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②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孙老汉的子女应当赡养父母,定期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愉快地安度晚年。孙老汉的子女们以孙老汉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为借口拒绝赡养是错误的,因为养父母和养子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③孙老汉子女以孙老汉去世之后不再继承其财产拒绝赡养,这是违法的,继承遗产是子女的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义务必须履行。④孙老汉将子女告上法院,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说服教育其子女,也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题以子女拒绝赡养父母为材料,考查学生对家庭成员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认识。此题属于分析类题目,首先回答是什么行为?其次回答为什么?最后分析怎么办?
哈尔滨市市民梅林看到哈尔滨世纪振达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振达”)刊登的宣传信息称,革新街一处南北朝向、使用面积52平方米的房产欲出售。买房心切的梅林到现场匆匆看了一眼房子便与“振达”签订了购房协议,结果签完协议发现,该房子是东西朝向,房屋产权证上写的使用面积只有41平方米,与宣传信息有多处误差。对此,“振达”业务经理称,哈尔滨没有正南正北的房子,房屋面积“缩水”是为了省物业费和包烧费改的,如果梅林想退房就得按合同赔偿。
(1)上述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如果你是梅林,你会提出怎样的要求?
正确答案
(1)上述合同无效,因为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上述材料中买卖双方所签协议中房子的朝向、使用面积与实际不符,具有明显的欺诈性。
(2)①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证明合同无效,提出解除双方的买卖关系。②可以要求卖方尊重事实,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③还可以证明卖方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全面履行的原则,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提供房产,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协约中有规定违约方缴纳违约金的条款,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本题以购房纠纷为背景,考查对合同的有效性及违约责任的认识。第(1)问,买卖双方所签协议中房子的朝向、使用面积与实际不符,可以证明合同具有欺诈性,从而无效;第(2)问,答案具有开放性,但一定要有理有据。
浙江温州瓯海新桥工商所根据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的举报,依法对瓯海货运市场内一托运部进行检查,在对装卸场的角落堆放的一百多箱无任何标志的纸箱进行检查时,查获涉嫌假冒“阿尔卑斯”棒棒糖163 200支。该批“阿尔卑斯”棒棒糖包装上标明:制造商“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厂址“中国上海闵行开发区”等内容,是一福建客户委托该托运部运往河南某地销售的。经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初步鉴定该批“阿尔卑斯”棒棒糖系假冒产品,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上述涉嫌商标侵权的“阿尔卑斯”棒棒糖予以查扣。
(1)本案中福建客户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2)如果这批棒棒糖流入市场,消费者哪些权利将受到侵害?消费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3)就此案例分析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意义。
正确答案
(1)福建客户假冒他人商标生产销售食品,是对消费者的欺诈,是对商标所有者商标侵权行为,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与诚信经营原则,属不正当竞争的不法行为。
(2)①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利、知情权利和公平交易权利等合法权益将受侵害。②消费者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消协调解;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可以维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可以给经营者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促进经营者自身的效益提高和发展,可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第(1)问,注意把握材料中的查扣假冒“阿尔卑斯”棒棒糖这一有效信息,从侵害商标所有权人商标权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两个角度定性。第(2)问,把握“假冒”、“棒棒糖”等有效信息,联系消费者权益列举维权途径。第(3)问,可以从对消费者、对其他经营者、对自身、对整个市场经济角度去分析。
张无忌与陈君是对门邻居,两家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张无忌为了发泄心中怨很,故意买了一小狗并起命“陈君”,并且经常趁邻居陈君在家时用该名字唤其小狗,陈君为次上门质问张无忌,张无忌说“我自己养的狗,爱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关你什么事?”此后张无忌非但不改,反而变本加厉,常常在小区花园内当众以“陈君”之名唤其小狗,陈君深感受受辱,但又不知道该如何解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常识回答以下问题:
小题1:(1)张无忌的行为使犯了陈君的什么权利?应以何种方式承担法律责任?
小题2:(2)若双方不能自行和解,陈君可以采用哪些方式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权利?并说出那些解决方式的基本含义。
正确答案
小题1:(1)姓名权、人格尊严是我国法律明确保护的人身权,张无忌的行为侵犯了陈君姓名权和人格尊严。(2分)张无忌应以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2分)
小题2:(2)陈君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或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权利。(3分)。人民调解不打官司而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促成双方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民事诉讼俗称打官司,既原告起诉后由法院进行审判以解决纠纷。(3分)
解析见答案
张老先生于10多年前丧偶,一直未再婚,自己既当爹又当妈,把儿子抚养成人。儿子大学毕业后成家立业,张老先生独居日久,深感孤独寂寞。在一次社区老人聚会中,张老先生偶遏离异的沈老太太。相似的人生经历、共同的兴趣爱好,令两人颇感慰藉,他们遂决定共同生活。双方儿女得知后均表示反对。张老先生的儿子称,如果父亲再婚,就断绝父子关系,不再赡养老人。沈老太太的女儿觉得母亲这么大年纪还要再婚,自己很没面子,便对母亲说,如果再婚,宁可放弃继承权,也不会再管她的任何事。
(1)子女是否有权利于涉父母的再婚?为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张子、沈女能否以断绝父子关系、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请简要说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
(1)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再婚。理由: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这一自由包括缔结婚姻和解除婚姻的自由,而缔结婚姻包括初次结婚和再婚。根据这一原则,结婚的法定条件之一是男女双方自愿,禁止任何第三方对结婚(包括再婚)男女的干涉,是否缔结婚姻完全由当事人双方自主决定。
(2)张子不能以与父亲断绝关系为由拒绝赡养父亲,沈女也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母亲。理由:父母子女关系不仅是血缘和亲情关系,而且是法律上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不能因双方之间的感情或利益冲突而解除或断绝。在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尽管子女可以放弃继承权,但是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扫码查看完整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