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 共1351题
某房地产房开发公司建造并出售一普通标准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取得销售收入600万元。该公司为建造此住宅的有关支出如下:支付地价款和有关费用80万元;开发成本3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6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40万元,但由于该公司同时建造别墅,贷款利息无法分摊,按照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比例为9%。则转让此普通标准住宅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适用的城建税为5%)
A.0
B.88.86
C.120
D.130.5
正确答案
A
解析
转让行为应缴纳营业税=600×5%=30(万元);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0×(5%+3%)=2.4(万元)。扣除项目金额=80+300+(80+300)×9%+30+2.4+(80+300)×20%=522.6(万元);增值额=600-522.6=77.4(万元);增值率=77.4÷522.6×100%=14.81%。增值率未超过20%,故免税。
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
A.以房地产抵债而尚未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
B.以房地产抵押贷款而房地产尚在抵押期间的
C.被兼并企业的房地产在企业兼并中转让到兼并方的
D.以出地、出资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又转让给其中一方的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按《土地增值税法》的规定,纳税人以出地、出资合作建房,然后各自转让的,符合纳税的条件,应依法纳税。
李某2000年3月以6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套公寓作为投资,2005年5月以50万元的价格将其中的一套公寓出售给郑某。郑某在此次房屋交易中应缴纳的税种有( ) 。
A.印花税
B.契税
C.营业税
D.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解析] 本题中,郑某在此次房屋交易中应缴纳的税种有印花税和契税。
下列项目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
A.国有土地权使用的转让
B.存量房地产的买卖
C.国有土地权使用的交换
D.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属于土地买卖的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出让方是国家,国家凭借土地的所有权向土地使用者收取土地的租金。出让的目的是实行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因此,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某国有工业企业2005年取得销售货物的收入1200万元,在扣除了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以后,企业实现利润200万元,并据此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审查发现以下情况:
(1)企业列支的借款利息支出总额为95万元,其中:建造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投产后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为65万元,对外投资借款的利息支出30万元,借款本金400万元,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
(2)上年度的“三新”研究开发费用为42万元,本年度的“三新”研究开发费用为55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补贴10万元),已计入费用,企业并按国家的优惠政策计算了当期的附加费用扣除额;
(3)年底,新建一条生产线并投入试运行,其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0万元(不含增值税),产品销售成本35万元,已冲减工程成本;
(4)签订财产转让合同转售不需用的房屋一幢,账面原值1000万元,已提折旧400万元,转让收入800万元,转让时支付土地使用权金额 100万元,原土地开发成本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80万元;
(5)销售费用中有本年业务宣传费4万元,上年未扣除完的业务宣传费2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公司予以补税所涉及的内容:
(1)借款利息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三新”研究开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试运行产品收入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转售不需用的房屋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33%)。
正确答案
(1)借款的利息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0-400×6%=6(万元)
(2)本年度的“三新”研究开发费用55万元中,应剔除其中国家财政补贴10万元,本年度的“三新”研究开发费用增长幅度为(55-10-42)÷42=7%<10%,不应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因其已将55万元计入费用,并享受了国家的优惠政策,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7.5万元(10+55×50%)。
(3)新建一条生产线并投入试运行,其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0万元(不含增值税),产品销售成本35万元,不得冲减工程成本,应调增所得额 15万元。
(4)转售不需用的房屋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营业税=800× 5%=4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40×(7%+3%)=4(万元)
印花税=800×0.5‰=0.4(万元)
土地增值额
=800-(100+500+80+40+4+0.4)
=75.6(万元)
土地增值额占扣除项目比率:
75.6÷724.4×100%=10%
土地增值税=75.6×30%=22.68(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800-(1000-400)-100-40-4-0.4 -22.68
=32.92(万元)
(5)上年未扣除完的业务宣传费2万元,不得结转以后年度补扣,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00+6+37.5+15+32.92+2
=293.42(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
=293.42×33%=96.83(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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