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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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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省甲市检察院根据当事人王某的申请,发现甲市中级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依据的主要事实不清。在此,隋况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市检察院应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
B.甲市检察院应当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
C.法院应当再审
D.法院应当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参加再审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检察院抗诉的再审[详解] 《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2款:“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可见,同级的检察院不能向同级的法院抗诉,只能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抗诉,A错误,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可见,C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D正确。本题答案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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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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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张三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经查明,张三在强奸某女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使某女的头部、胳膊及生殖器多处受伤,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而且,这一事件使得某女在家与公婆关系紧张,在外则羞于与他人说话,对此:

A.某女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共5万元
B.某女可以在公安机关侦查本案的时候就提出赔偿要求
C.某女应当在本案移送起诉至人民法院之前提出赔偿要求
D.某女不能对精神损害部分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

B,D

解析

在立案侦查一直到一审判决宣告之前,受害人均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附带民事诉讼不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请求。法条依据在于: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刑诉解释》第89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第90条: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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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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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案件进行抗诉。下列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人民检察院抗诉,应当提交抗诉书
B.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C.人民检察院抗诉,应当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提出
D.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抗诉,应当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考点] 人民检察院抗诉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7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故A项表述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故B项表述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2款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故D项表述错误。人民检察院抗诉没有时间限制,C项表述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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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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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

A.经调解,杨某与其养女杨林达成协议,友好解除收养关系
B.经调解,提起离婚诉讼的沈明与孙姻和好如初
C.经调解,由冯某的两个儿女每月各付给张某100元赡养费的案件
D.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赵某与刘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在当地晚报上刊登致歉声明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考点:不制作调解书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90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 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 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 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人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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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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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质和有限公司与丰裕农场的牲畜买卖一案分别在江苏省的A市和湖南省的B市立案,两家法院遂为立案时间的先后和管辖权问题争执不下,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 )

A.两家法院各自为政,分别审理,判决也都有执行力,不过要看何者先申请执行,以此为准决定最后的结果
B.请示被告所在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由其指定管辖
C.请示原告所在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由其指定管辖
D.直接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尤其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指定管辖的问题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可见,必须是 A市和B市共同的上级法院才有资格指定管辖,在本案中由于二者处于不同省份,所以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D正确,这与原告还是被告的住所地无关。关于执行先后的问题,不要与所有一般债权人在债务人没有破产的情况下谁先申请执行谁先获得还款的规定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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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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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以下哪些案件在二审中调解不成应当发回重审

A.张某诉王某合同纠纷,二审法院发现遗漏了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B.李某诉赵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中违反法定程序应当判决离婚
C.钱某诉孙某侵权一案,钱某在二审中要求增加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D.周大诉周三继承一案,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考点] 二审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解析] 依据《民诉意见》第183条的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所以,A项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B项因违反法定程序,应当发回重审。D项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且不适用调解。D项不当选。依据《民诉意见》第184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C项另行起诉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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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再审( )

A.甲诉乙离婚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后半年内,甲提出证据证明乙伪造证据,主审法官曾接受乙的贿赂
B.甲与乙宅基地纠纷一案,区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甲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C.甲下落不明满4年,甲的妻子向县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县法院依法定程序作出宣告甲死亡的判决
D.甲与乙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甲申请再审后,法院维持原判决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故A项不可申请再审。
《民诉意见》208条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故B项可申请再审。
《民诉意见》第207条规定:“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也不得申请再审,因为没有必要,如宣告失踪人和死亡人出现的,申请做出判决的法院做出新的判决,撤销原判决,无需再审。故CD项不得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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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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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在一个刑事诉讼法的课堂上,学生甲乙丙丁对刑事诉讼的受理问题进行讨论,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姜某行贿一案一审因证据不足被法院宣判无罪,当事人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2个月后,检察院发现了新的证据可以证明姜某行贿罪成立,于是重新起诉,学生甲认为法院不应当受理,应建议由检察院抗诉
B.某银行被盗一案,经录像证明是A所为,但A的身份无法查明,检察院于是按照其自报的名字陈水扁起诉到人民法院,学生乙认为在被告人身份不明确的情况下,法院不应当受理
C.肖某明知其汽车被邵某、沙某侵占,但只对邵某提起自诉,在邵某被判刑后,肖某又对沙某提起自诉,学生丙认为自诉人有选择权,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
D.被告人龙某泄露国家秘密一案宣判后,龙某在上诉期间内多次提起上诉,但又害怕被认为认罪态度不好引起重判,又多次撤回,在上诉期满的最后一天,龙某委托其女儿提出上诉。学生丁认为这种没有诚信的行为干扰了法院的工作秩序,而且其女儿没有上诉权,应当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点] 刑事诉讼的受理[解析] 《刑诉解释》第117条:案件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3)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所以选项A的说法错误。《刑诉解释》第117条规定:案件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6)对于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所以选项B的说法错误。《刑诉解释》第 193条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所以选项C的说法错误。《刑诉解释》第232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明确告知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如果不服判决或者裁定,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书状或者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在法定期限内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所以选项D中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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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张三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经查明,张三在强奸某女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使某女的头部、胳膊及生殖器多处受伤,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而且,这一事件使得某女在家与公婆关系紧张,在外则羞于与他人说话,对此:

A.某女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共5万元
B.某女可以在公安机关侦查本案的时候就提出赔偿要求
C.某女应当在本案移送起诉至人民法院之前提出赔偿要求
D.某女不能对精神损害部分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考点]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时间和范围[解析] 在立案侦查一直到一审判决宣告之前,受害人均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附带民事诉讼不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请求。法条依据在于: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刑诉解释》第89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第90条: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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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一审判决后,高某不服提起上诉,后来又觉得自己罪有应得,又要撤回上诉,法院如何处理

A.如果是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
B.如果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C.无论是在上诉期限内还是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二审法院都应当审查一审判决是否正确
D.如果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二审人民法院可能会不予准许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点] 撤回上诉[解析] 《刑诉解释》第238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 第239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准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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