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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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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王某的住所地在A市,李某的住所地在B市,一日王某驾车在C市撞伤李某,李桌住进了D市的某一医院,不久由于伤势恶化,李某死于D市的医院中。现李某的妻子欲以王某为被告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问下列哪几个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A.A市法院
B.B市法院
C.C市法院
D.D市法院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点] 民诉的管辖
[解析] 依《民事诉讼法》第29条及《民诉意见》第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发生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实施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中 A、C、D项市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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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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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按专属管辖办理。

A.企业破产案件
B.保险合同纠纷
C.不动产纠纷
D.票据纠纷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此题与2004年单选64题基本相同,即此处为考试重点。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以下三类: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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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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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被害人王某在刑事诉讼中由于不了解相关规定,而没有向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司法机关处理中正确的是:

A.可以提醒被害人王某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不必告知被害人王某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应当告知被害人王某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告知被害人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已丧失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本案中王某由于自身原因而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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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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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哪种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A.某甲诉某乙返还不当得利案件,法院制作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半年,某乙提出证据证明调解协议是在本案的法官强迫威逼之下达成的
B.某丙诉某丁离婚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后半年内,某丁提出证据证明某丙伪造证据,承办法官曾接受某丙贿赂
C.某A诉某B继承案件,判决生效后超过三年,遗产已经损坏,但某A提出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并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D.某C诉某D解除收养关系案件,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已生效1年,某C提出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见《民事诉讼法》第180、1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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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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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秦某的父亲从美国寄交委托中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应该办理下列何种手续?

A.经美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B.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C.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D.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有关部门认证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解析] 律师授权委托书的认证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秦某的父亲在中国没有住所,其从美国寄交委托中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美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因此,本题应选A、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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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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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后,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的合法措施有:

A.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B.只能向法院起诉
C.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根据新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D.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测试点】 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法律后果。【解析】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原仲裁协议就失去了法律效力。《民诉法意见》第278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答案应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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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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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我画《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 )。

A.被告住所地
B.保险合同签订地
C.保险合同履行地
D.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为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不是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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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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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在伤害致死案件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有__________。

A.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
B.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C.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D.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9月2日《刑诉解释》第84条,第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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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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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关于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比较,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A.两者的刑事诉讼职能相同,都是为了使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B.两者介入诉讼的时间相同
C.可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不同,辩护人不能由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则无此限制
D.两者的诉讼权利不同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考点] 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比较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诉解释》第4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见两者的诉讼职能是不同的,因此A项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40条的相关规定,不论是在公诉案件中,还是在自诉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和代理人的时间都是相同的,都是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此B选项正确,应当选。《刑诉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第32条和本解释第33条的规定执行。因此根据该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也是相同的。因此C项错误。两者诉讼权利决定于两者的诉讼职能,两者的诉讼职能的不同导致了两者诉讼权利的不同,因此D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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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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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某县发生一起重大盗窃案。被告人裴某、曲某为首共同邀请胡某盗窃作案。三人乘夜晚无人之机,翻墙入室,盗窃了某公司财务室现金2000元,三人平分。作案后,裴某在亲属的教育劝导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出全部赃款,在裴的检举揭发下,公安机关不仅捕获了畏罪潜逃在外地的胡某、曲某,而且破获了另一起盗窃团伙案,捕获了三名案犯。另外,在审讯三人过程中,还发现胡某犯有虐待父母的罪行,发现曲某抢劫被害人王某并致伤被害人的行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被害人王某提出要求曲某赔偿因治伤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元,同时,胡某、曲某提出请律师为其辩护但被检察院拒绝。最后,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犯有盗窃罪和虐待罪,起诉曲某犯有盗窃罪和抢劫罪。同时,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为由,经检察委员会批准对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裴某和被害人王某。王某不服,遂向同级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被害人无权起诉为由不予受理。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移送的案卷后,认为虽然起诉书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也有相关证据材料,但证据不确实,因此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补充侦查后,法院才决定开庭审理,并对胡某的盗窃、虐待行为和曲某的盗窃、抢劫行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由合议庭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了判决。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检察院有权对裴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B.检察院无权对裴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C.裴某有自首和立功的情节
D.自首后又立功的,应当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刑法》第67、6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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