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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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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对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理解正确的是:

A.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但是在民事执行中不能进行调解
B.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处分自己的民事诉讼权利,也可以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
C.当事人提交书面的答辩状并不是辩论的形式
D.对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完全一致,但却是相对应的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9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A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13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B项正确。 第12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注意当事人提交书面的答辩状也是辩论的形式。 第5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本条第2款才是对等原则的真实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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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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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由于某化工厂长期排污,该厂周边方圆一公里内的庄稼蔬菜生长不良、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河塘鱼类无法繁衍,该地域内三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受害的三个村的村委会和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
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
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
D.环境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证明,受害方不负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环境民事责任
[详解]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B项说法正确。一般的民事诉讼,由原告负举证责任,但在环境民事诉讼中主要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民诉意见》第74条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可见,在环境民事诉讼中,原告只需提供被告侵权的基本事实,而被告则负主要的举证责任。故D项说法。选项A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争议,即村委会是否有权作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参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一般认为,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只能管理组织内部事务,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村委会经常作为诉讼主体出现。公平责任原则是我国《民法通则》所确立的一项特殊归责原则,然而我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民事责任确立的原则应当归类为严格责任原则,即侵权方是否有过错不影响侵权行为的构成。故C项说法错误,是本题的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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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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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是( )。

A.残疾人
B.民事诉讼的困难公民
C.刑事案件的原告
D.经济困难的公民

正确答案

D

解析

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是经济困难的公民,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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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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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些( )

A.在人民法院受理张某与王某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后,张某在举证期限内发现一新证据,遂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同时申请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B.安鸿公司与华盛公司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在二审过程中,安鸿公司向法院提交一新的证据,该证据是安鸿公司在一审结束后新发现的。后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该案属于错判案件
C.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质证
D.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进行证据交换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解析] A选项,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再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35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由此可见,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也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因此,A选项正确。 B选项,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46条的规定,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因提出新的证据被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原审裁判不属于错误裁判案件。一方当事人请求提出新的证据的另一方当事人负担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B选项所述的案件不属于错误裁判案件。因此,B选项错误。 C选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由此可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只是不能公开开庭质证,但仍然需要质证。因此,C选项错误。 D选项,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37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由此可知,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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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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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限不包括下列哪些期间

A.公告期间
B.鉴定期间
C.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期间
D.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期间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期限的规定有:(1)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第146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3)第15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而关于审限的计算,《民诉意见》第164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35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本题还是直接考法条的题,很简单,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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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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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关于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分子非法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D.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A项是错误的,B项是正确的。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所以C项是正确的。第四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所以D项是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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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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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张某与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经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李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两年后,市检察院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某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于是决定提出抗诉。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有:

A.检察院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无期限的限制,故本案中检察院可以在两年后提出抗诉
B.本案应由市检察院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本案应由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本案应由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考点] 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85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1)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 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因此,A、D项正确。B、C项均犯了没有理解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检察院级别限制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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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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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仲裁委员会依购销合同双方当事人甲、乙的仲裁条款,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已知甲住所地在A市,乙住所地在B市,该合同下的货物在C市,双方合同签订地在D市,该仲裁委员会坐落在E市。本案中,如甲要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向谁提出( )

A.B市人民法院
B.C市人民法院
C.A市和E市人民法院
D.D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涉及仲裁裁决的执行法院问题。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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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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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2005年)假设在诉讼中,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下列何种行为是合法的?

A.法院对案件主动进行调解
B.马雨霞代张小丽作出了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C.应马雨霞的要求,法院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
D.本案调解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和判决书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易言之,法院对案件可以主动进行调解。因此,选项A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4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因此,选项B、C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的规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D选项的假设是达成离婚协议,而不是调解和好,因此,不能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方式结案。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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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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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甲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邹某故意伤害一案时,被害人刘某准备提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在审理民事赔偿部分时,被告人邹某对被害人刘某提出的殴打刘某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合议庭认为邹某是否参与了殴打有待查实,此时法庭应当如何处理( )

A.宣布休庭,就有疑问的证据进行核实
B.要求刘某提供证据证明邹某参与殴打的事实
C.免除刘某的举证责任,直接认定该事实
D.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10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属为附带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适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第1款的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须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皋的案件除外,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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