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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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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设法院离婚判决生效1年后,扬扬听说李亮曾因设计办公软件而获公司奖励20万元,李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该笔钱为自己购买一套商品房。原判决中没有涉及该房子的处理,扬扬就房子的分割问题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

A.接受申请,并进行再审
B.对双方当事人就房子的分割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驳回申请
C.不予受理
D.告知扬扬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离婚案件中未分割财产的处理问题。根据《民诉意见》第209条及《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对涉及判决中未作出处理的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故本题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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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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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英国某公司与我国深圳某公司订了一份电子元件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英国公司遂根据合同的约定向我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深圳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负担仲裁费。深圳公司收到裁决书后,一直未履行该裁决。英国公司遂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深圳公司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请求不予执行。请问:下列情形中,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的有:( )。

A.仲裁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B.仲裁庭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C.仲裁员在仲裁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D.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的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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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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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时:

A.都应当进行调解
B.都应当进行和解
C.调解达成协议即发生法律效力
D.有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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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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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2008,47)下列情况中,不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有( )。

A.债权人甲公司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丙公司后,债务人乙公司与受让人丙公司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乙公司对甲公司权利提出抗辩,则应将甲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甲、乙公司因产品质量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供货人乙公司的供货方,虽然乙公司对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已经认可,仍应将丙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甲、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虽然丙公司与乙公司已经约定了仲裁条款,仍应将丙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甲、乙公司因产品质量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供货人乙公司的供货方,虽然乙公司对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未在规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仍应将丙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根据《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对与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无直接牵连和不负有返还或者赔偿等义务的人,以及与原告或被告约定仲裁或有约定管辖的案外人,或者专属管辖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均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对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有证据已证明其已经提供了合同约定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产品的,或者案件中的当事人未在规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或者作为收货方已经认可该产品质量的,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对已经履行了义务,或者依法取得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并支付了相应对价的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不得作为元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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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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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______法院管辖该合同案件。

A.原告住所地
B.合同签订地
C.中级人民
D.合同标的物所在地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解析] 协议管辖中不允许当事人合同约定级别管辖,只能约定法定范围内特定地域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案件。因此,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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