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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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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中国公民李某为某外资公司的高级职员,2010年的收入情况如下:
(1)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0000元;
(2)业余撰写中篇财经小说,在北京晚报上连载,3个月的稿酬收入分别为20000元、40000元和20000元;
(3)参加某厂家有奖促销,中奖所得共计30000元,即刻从中拿出4000元通过社会团体向南方雪灾灾区捐赠,取得捐赠票据;
(4)购买某基金公司的基金,该基金公司投资方向为股票市场,年终分配上市公司的股息,该个人税前获利(股息)5.3万元;
(5)8月企业为该个人支付商业保险金2000元;
(6)2010年1月1日公司实施员工期权计划,李某获得10000股(按价格1元购买)的配额,2010年6月1日,该企业实施第二次期权计划,李某因为职位晋升,获得37500股(按照每股2元购买)的配额。2010年11月1日将第一次期权行权,当日市场价格为6元。2010年12月1日张某将第二次期权行权,当日市场价格每股6元。
(7)李某在美国讲学取得收入18000元,取得股息所得35000元,已分别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0元和6000元。
(8)当年12月底,李某行权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除支付当月工资外,另外一次支付李某补偿金20万元(李某在该单位任职5年)。
(该地上年平均工资3.8万元/年)
(以元为单位,除题目明确的税种外,不考虑其他税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李某取得稿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讲学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000×(1-20%)×20%=2880(元)
股息所得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0×20%=7000(元)
应补缴个人所得税=(2880+7000)-(3000+6000)=880(元)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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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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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中国公民李某为某外资公司的高级职员,2010年的收入情况如下:
(1)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0000元;
(2)业余撰写中篇财经小说,在北京晚报上连载,3个月的稿酬收入分别为20000元、40000元和20000元;
(3)参加某厂家有奖促销,中奖所得共计30000元,即刻从中拿出4000元通过社会团体向南方雪灾灾区捐赠,取得捐赠票据;
(4)购买某基金公司的基金,该基金公司投资方向为股票市场,年终分配上市公司的股息,该个人税前获利(股息)5.3万元;
(5)8月企业为该个人支付商业保险金2000元;
(6)2010年1月1日公司实施员工期权计划,李某获得10000股(按价格1元购买)的配额,2010年6月1日,该企业实施第二次期权计划,李某因为职位晋升,获得37500股(按照每股2元购买)的配额。2010年11月1日将第一次期权行权,当日市场价格为6元。2010年12月1日张某将第二次期权行权,当日市场价格每股6元。
(7)李某在美国讲学取得收入18000元,取得股息所得35000元,已分别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0元和6000元。
(8)当年12月底,李某行权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除支付当月工资外,另外一次支付李某补偿金20万元(李某在该单位任职5年)。
(该地上年平均工资3.8万元/年)
(以元为单位,除题目明确的税种外,不考虑其他税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李某参加促销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促销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捐赠扣除限额=30000×30%=9000(元),实际捐赠4000元,据实扣除。
应纳个税=(30000-4000)×20%=5200(元)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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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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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关于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B.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C.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D.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绎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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