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共1941题
刘某在甲化工厂工作期间,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不仅给甲厂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且本人也因伤住院,那么甲厂于什么时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A.刘某属于因工受伤,甲厂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B.如果刘某怀孕,甲厂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C.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解除合同,并要给予经济补偿
D.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给予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23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痛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本题应选D。
下列关于集体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不能订立集体合同
B.集体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C.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外
D.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点] 集体合同的法律规定
[解析] A项说法错误,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可以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B项说法错误,因为集体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还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只有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才生效。c项说法错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样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D项说法正确,如果是因为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则不可以提起仲裁或诉讼,而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组织协调。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有______。
A.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B.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C.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D.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解析] (1)选项AB: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2)选项CD: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2006年)某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在经济补偿方面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A.李某的试用期刚过一半,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决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试用期的全部工资,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B.张某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决定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企业告知,此情况下只支付养老金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C.吴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有关规定将领取失业救济金,企业决定从经济补偿金中作适当扣除
D.肖某因患病被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发给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并在经济补偿金中作相应抵偿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4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题应选ACD.B项法律没有规定,因此单位的做法并不违法。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下列各种情形,哪些不符合《劳动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
A.李某刚刚大学毕业,就与一家广告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B.张某与其所在的电器公司签订了一份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6年5月合同期满,张某继续在该公司工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异议,则双方的劳动合同从2006年5月起启动成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C.宋某在某投资公司连续工作了12午后,双方协议延续订立合同,但宋某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该投资公司对此要求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
D.某海运公司解除了与陈某的劳动合同,并以与陈某订立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考点] 劳动法适用范围[解析] A选项,《劳动法意见》第20条第1款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到一致,无论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见,初次就业就签订该类合同并无不妥,故A项正确。 B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可见,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订立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在上述情形下,双方的劳动合同并不能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是按照原来的合同继续执行。故B项错误,入选。 C选项,《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见,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2年后,有权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故C项错误,入选。 D选项,《劳动法意见》第20条第2款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可见,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的,否则该条的禁止性规定便没有必要了。故D项错误,入选。
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李某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B.劳动者黄某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又不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其不能继续进行工作
C.劳动者张某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D.女职工厉某在哺乳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同时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奶条、第剖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合上述两条的规定可以判断,本题中只有A项可提前通知解除合同。
甲因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公司研究决定,从2007年 8月1日起解除与甲某的劳动合同。2008年2月公司濒临破产,在2008年2月26日法定整顿期间,乙某成为被裁减人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用人单位
D.劳动者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解决当事人之间劳动争议的程序制度,以下的规定你认为正确的是( )。
A.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B.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不是必经程序
D.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C
解析
《劳动法》第83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见,劳动仲裁书送达后15日满,争议双方未提起诉讼,才发生法律效力。故 A错。
第84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故B错。
第79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C对,D错。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起诉的前置程序。
2010年4月,某市劳动行政部门在对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甲公司存在下列问题:
(1)有8年工作年限的张某提出年休假5天,甲公司认为,由于张某2009年请病假累计已达40天,拒绝了张某的请求。
(2)2009年国庆节,甲公司安排王某(日工资标准为200元)加班,王某要求甲公司支付600元的加班费,遭到甲公司的拒绝。
(3)2009年4月1日,甲公司与孙某订立了1年期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满月工资为1200元。甲公司所在地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000元。
(4)2008年1月1日,甲公司出资30万元送赵某到国外参加技术培训2个月,双方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2009年11月1日,赵某发现甲公司未为自己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赵某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以赵某未完成约定的服务期为由,要求赵某支付赔偿金。
(5)2009年6月1日,实际工作年限为8年、在甲公司已经工作4年的杨某因病请长假休息。杨某的月工资为2000元,病休期间,甲公司向杨某支付的病假工资为6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2009年8月1日,甲公司与杨某于3年前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第60~64小题。
根据(5)所提示的内容,下列表述符合规定的是( )。
A.杨某有权享受的医疗期为3个月
B.杨某在医疗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C.在医疗期内,甲公司不得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合同
D.医疗期满后,如杨某不能从事原工作,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解析]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且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只有在“劳动者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张某与电子厂所签劳动合同有何不妥之处
(三)张某是一名退伍军人,2001年7月张某与某电子厂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工种为门卫,合同约定试用期为7个月。
2002年7月,张某值班时发现本厂职工李某等人从厂内往外偷运电子器材,张某予以制止,李某发现事情败露,遂掏出匕首将张某刺伤,并用铁棍等袭击张某,张某当场昏迷,李某等人逃脱。事后,张某被送进医院,经抢救脱离危险,但医院确认其丧失劳动能力。电子厂认为张某出院后已不能从事原门卫工作且本厂也无其他适合张某干的工作,遂通知张某解除合同。张某不同意解除合同,向工会寻求援助,工会向厂方提出反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意见。厂方不予理睬,并认为工会无权过问此事。张某无奈,向该厂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请回答下面92~97题:
A.期限过长,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B.期限过长,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C.试用期过长,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D.试用期过长,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正确答案
C
解析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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