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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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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监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监理单位就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内容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52) 不属于监理单位的义务或职责, (53) 不属于监理单位的权利。


A.对实施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
B.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酬金的权利
C.对承建单位的选定权
D.终止合同的权利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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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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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1995年5月,公民王某为自己以16万元购进的一辆“桑塔纳”轿车购买了机动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合同期限为1995年5月至 1998年5月。1997年底,王某的好友李某因有急事,借用这辆“桑塔纳”轿车去外地办事,李某虽然也考过了驾驶执照,但驾驶技术并不好,加上心急,不慎在城郊公路上与一辆微型卡车相撞,“桑塔纳”轿车翻出公路外,严重毁损。据后来估算完全修复需花费8万元,若不修复则车辆的残值只值3万元;微型卡车被撞后,车辆以及货物的损失是4万元,但卡车所装载的一批机械被毁损后,给相关企业造成的停工停产损失为6万元。对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对“桑塔纳”轿车的车辆损失险,保险公司应按实际修理费用8万元来赔偿
B.因为保险事故的发生不是由被保险人王某造成的,所以保险公司不应承担第三人责任险的赔偿责任
C.即使驾车出事故的是王某而非李某,保险公司也只对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对本案中企业的停工停产损失6万元不应由保险公司赔偿
D.无论保险公司是否承担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该份保险合同并未因此次事故而终止,只要是在1998年5月以前发生保险事故的,都应由保险公司赔偿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本题考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问题,参见《保险法》第50条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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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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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A.2
B.3
C.5
D.6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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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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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表见代理的是:

A.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
B.甲是乙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乙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随时对外签约。后甲因收取回扣被乙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收回。甲以此合同书与丙签订购销协议
C.甲无意中捡到乙的存折后,向乙借用其身份证,到银行提取现金
D.甲原是某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辞职后,他仍穿着制服到市场上收税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A项相对人丙没有理由相信乙有代理权,不符合定义;C项甲没有订立合同,不符合定义;D项甲穿制服去收税,不涉及代理,故也不符合定义。只有B项完全符合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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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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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设计合同示范文本规定,设计合同在正常履行的情况下,( ),设计人为合同项目的服务结束,合同终止。

A.按设计合同要求,完成设计并提交全部图样
B.按设计合同要求,提交最后一部分图样,发包人结清全部设计费
C.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D.工程通过保修期检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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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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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确认延期事件满足______ 条件后,才受理工程延期申请。


A.由于非承包人的责任,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
B.延期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延期的通知
C.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D.延期时间终止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报告
E.承包人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正确答案

A,B,D,E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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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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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甲公司于2005年2月在网上和部分报纸公开发布以下信息。
(1) 甲公司于2005年3月1日开始向各地客户大量提供A产品,信息有效期至9月30日结束。
(2) A产品每件单价0.3万元,甲公司负责运输、负担运费。款到后10天内送货上门。若甲公司违约,愿意赔偿购货方全部损失。
乙公司根据以上信息,以传真的方式通知甲公司已付款30万元,求购A产品100件。传真件中有乙公司法人代表的签字和乙公司单位公章,并附有付款凭证。
甲公司第二天以传真方式回复,款已收,货已发,请10天内查收。传真回复件中有甲公司法人代表的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5天后乙公司又收到甲公司寄来的收款通知和开来的销售发票。
乙公司一直未收到货物,多次函告甲公司请求采取补救措施。甲公司并未回复。由此给乙公司造成38万元的损失。无奈,乙公司于8月16日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法院调查得知甲公司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额属实。
甲公司认为,甲乙双方一直无正式的书面合同,不存在购销合同关系。且货物未能送到,是本公司内部职工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乙公司应追究的责任人是甲公司的送货职工而不是甲公司。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合同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乙双方之间有无书面购销合同试说明理由。
(2) 造成纠纷的责任在哪一方
(3) 本案依法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 甲乙双方之间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书面合同可以是成文格式、信件、传真件等。甲乙双方之间的传真内容齐全、形式合法,属于书面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
(2) 造成违约的责任在甲方。甲公司认为未能将货物送达乙公司的责任在于甲公司内部的送货职工,这是甲公司与内部职工之间的问题,甲公司应该向乙公司直接承担违约责任。
(3) 纠纷的处理方法是:
①若乙公司仍然同意履行合同,则甲公司应采取补救措施及时供货,并赔偿因延期供货给乙公司造成的其他损失。
②若乙公司要求终止合同,则甲公司应赔偿因此而给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共38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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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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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09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
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而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的。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指出该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是否应给予补偿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该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不妥之处: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对于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2)不妥之处: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同。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3)不妥之处:由招标办主持举行开标会。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主持开标会。
4)不妥之处:乙承包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
理由: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
(2)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不予补偿。
理由:招标公告在合同法律制度中属于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并不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必经过程,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因此,招标对投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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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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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关于“张某认为自己不应当被裁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张某的理由充分,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B.张某认为自己不应当被裁减的理由不正确,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D.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解析] 根据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本题中,张某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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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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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09,10)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应于2004年8月1 H交货,乙企业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企业发现乙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企业未同意。基于上述因素,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企业在8月1日( )。

A.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企业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企业提供相应的担保
C.无权不按合同约定全部交货,但可以先交付部分货物
D.应当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企业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承担债务并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他方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可能难以履行债务,危及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直到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时方恢复自己的履行。适用不安抗辩权必须吴备以下条件:第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第二,后履行义务人财产状况恶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具体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不安抗辨权的行使条件有:首先,先履行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辨权,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其次,先履行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有: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履行义务人,在后履行义务人提供担保前,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履行义务人如履行义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先履行义务人则应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后履行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的担保的,先履行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本题所提供的情况,甲企业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企业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正确答案是A。

下一知识点 : 合同的担保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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