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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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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在一份被双方当事人终止了的合同中,设有仲裁条款,现甲方据此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以解决双方的争议;乙方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认为该仲裁条款随着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甲方则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该仲裁条款的效力予以裁定,现问在此种情况下,该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如何

A.自然终止
B.仍然有效
C.由仲裁委员会认定
D.由人民法院裁定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见《仲裁法》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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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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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建筑公司与数名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房地产开发。因资金未到位,工程被迫暂停,该公司与数名工人协商未果,强行解除了劳动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建筑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B.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该建筑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工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该建筑公司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劳动合同解除后,该建筑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该条可知,A项错误,不选。B、C项正确,当选。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照本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该条可知,D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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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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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有关基金持有人大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提高基金管理人的报酬标准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B.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表基金份额15%以上的持有人有权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
C.基金持有人大会应以现场方式召开
D.基金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50%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考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讲解:《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1条规定:“下列事项应当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  (一) 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二) 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三)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四)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五)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六)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所以A当选。  第72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所以B错误。  第74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可以而非应当,所以C错误。  第75条第1款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百分之五十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通过;但是,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所以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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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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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业务档案、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 )。

A.3年
B.5年
C.8年
D.10年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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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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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能够发生私法效果的默示的意思表示的有:

A.甲无代理权,却以乙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乙明知而不作否认表示
B.租期届满后,当事人没有明确解除合同,但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受租金
C.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由甲寄发传真告知乙,如果乙收信后1个月内不作答复,即视为双方合同终止。乙收信后在一个月内没有作答复
D.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点] 默示
[解析] 默示是意思表示的一种形式,包括作为的默示与不作为的默示两种情况。依照《民通意见》第66条的规定,前者是指“一方对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请求,对方未使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经接受的”;后者是指沉默,沉默仅仅“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本题中,B项属于作为的默示;A、C、D项属于不作为的默示,其中A、D项有法律的相应规定,参见《合同法》第48条与《继承法》第25条;C项属于双方当事人事前约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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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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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合同规定:外方合作者以现金和机器设备出资,占总出资额的50%收益首先应全部用于偿付外方出资,在外方出资偿付完毕后的合作期限内,合作各方各按50%比例分配收益;合作企业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期满后,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合作者所有。下列各项中,你认为正确的是( )。

A.合作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为无效合同
B.合作合同显失公平,应变更为在合作期限内按双方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C.合作合同合法有效,合作企业可以登记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D.合作合同合法有效,合作企业必须登记为具有合伙性质的企业

正确答案

C

解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2条:外国合作者在履行法律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的义务后分得的利润、其他合法收入和合作企业终止时分得的资金,可以依法汇往国外。合作企业的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以汇往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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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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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吴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某依据相关规定将厂房设计任务委托给符合相应资质的乙设计院,设计院指派注册建造师赵某负责该项目。由丙施工企业分三期承建,由注册建造师王某任该项目负责人,且双方约定,如丙公司前两期的工程不能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则合同终止。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所形成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这种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来源可以分为( )。

A.法定的权利
B.法定的义务
C.约定的权利
D.法定的权利、义务
E.约定的权利、义务

正确答案

D,E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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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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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就房屋租赁关系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该房为私房,甲有权自由出租,在法律上无义务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B.房屋租金由甲乙自愿协商确定,法律对其价金不进行限制
C.甲将房屋卖给他人后,若新房主不愿继续出租,则其有权要求终止租赁合同
D.如果出租人未向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则租赁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 房屋租赁合同的性质 [讲解]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的规定,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故A错误。对于来办理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租赁合同不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D项错误。《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C的表述与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不符;B项的说法符合市场经济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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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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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某2006年大学毕业到A公司工作,双方于2006年5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甲的工资为每月30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 2500元,合同期限为两年。
2008年甲某被公司选中参加了某特殊职业技能培训,为此公司花费培训费5000元,甲某参加培训的差旅费5000元,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合同,合同约定甲某至少应当为A公司服务五年,如果由于甲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甲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支付A公司违约金10000元。
2009年2月,甲某在周末自驾游活动中发生车祸落下残疾,医疗期满后也无法再从事A公司的工作,此时正值两年劳动合同到期,A公司选择不再与甲某续约,甲某则主张双方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双方发生争议,请结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回答94-97题。
针对甲与A公司的劳动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李说:2008年5月双方劳动合同到期,A公司选择不再续约符合法律规定,只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与甲经济补偿即可
B.王说: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虽然截至,但是由于2007年双方签订了培训合同中约定了三年的服务期,应当视之为双方延长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C.赵说:虽然双方劳动合同因为服务期的存在而继续有效,但是因为甲非因公负伤,如果医疗期满后他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A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那么A公司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只不过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本人或者额外支付甲一个月工资
D.孙说:A公司不仅有权选择不再续约,而且因为甲自身的过错导致不能履行服务期的约定,因此还要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考点] 劳动合同的效力
[详解]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故2008年5月时,双方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正确,甲某非因公负伤导致不能从事A公司的工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D项说法错误,劳动者支付服务期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上题中引用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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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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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需继续租用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提出,征得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A.1
B.2
C.3 D.6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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