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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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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南园实业公司拖欠海达电脑公司货款7万元,海达电脑公司多次催付没有结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向南园实业公司发布了支付令,限期还款。支付令送达后,南园实业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价格不合法,愿意付款5.8万元,另1.2万元不应当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如何处理

A.法院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B.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合理,则支付令有效
C.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确实不合理,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申请,支付令无效
D.法院应询问债权人的意见,如其同意债务人只付款5.8万元,可将支付令数额改为5.8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2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所以在南园实业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价格不合法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海达电脑公司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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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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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北园公司拖欠华阳公司电视机款8万元,华阳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向北园公司发出要求其支付8万元的支付令。北园公司在支付令异议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定价不合理,愿意支付其中的6万元,而另外的2万元不应当支付。此时,人民法院应( )。

A.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B.进行必要的调查,如果合同定价确实不合理,裁定驳回华阳公司的申请,支付令无效
C.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定价合理,则支付令有效
D.在征得华阳公司同意的基础上,将支付令改为6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对支付令债务人提出异议的处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本题中债务人对合同价款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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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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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先期违约的构成要件有( )。

A.违约的时间必须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履行期限截止前
B.违约的时间可以在合同订立之日起至合同履行期限截止后
C.违约必须是对根本性合同义务的违反,导致合同目的落空
D.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只要造成违约的事实,均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E.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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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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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深圳甲公司与珠海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10万元财产,执行完毕后,乙公司找到了新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再审,再审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撤销了原审判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由于再审法院撤销了原审判决,已经执行完毕的乙公司的10万元财产,发生执行回转
B.执行回转无需重新立案,直接由原执行机构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
C.执行回转过程时,已经执行的标的物是特定物的,应当退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可以折价抵偿
D.在执行回转的过程中,甲公司生意亏损,经乙公司同意,并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考点] 执行回转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回转的相关规定。 A选项: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完毕后,因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由执行人员采取措施,强制一方当事人将执行所得的利益退还给原来的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第109条第l款规定,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孽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本案中,原据以执行的判决确有错误,被再审人民法院撤销,因此发生执行回转,所以A选项正确。 B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9条第2款规定,执行回转应重新立案,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因此B选项错误。 C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10条规定,执行回转时,已执行的标的物系特定物的,应当退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可以折价抵偿。因此C选项正确。 D选项:《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因此本案在执行回转的过程中,甲公司生意亏损,经乙公司同意,并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而不是终结执行。故B选项错误。 此外,考生应当注意在执行过程中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的不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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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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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作为业主与承包商划分合同风险的时间点是以( )为基准日。

A.投标截止日期的同一天
B.签订合同之日
C.工程师发布开工之日
D.投标截止日前第28天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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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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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 )。

A.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B.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C.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D.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终结

正确答案

A,C

解析

选项B,应当向管理人清偿。选项D,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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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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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二)
某地新建一水库,其库容为3亿立方米,土石坝坝高75m。批准项目概算中的土坝工程概算为1亿元。土坝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如表8-2。
表8-2 土坝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表
工作序号 (一) (二) (三) (四) (五)
时间 2006.5.25 2006.6.5~9(5个工作日) 2006.6.10 2006.6.11 2006.6.27
工作内容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A、B、C、D、E购买了招标文件 仅组织投标人A、B、C踏勘现场 电话通知删除招标文件中坝前护坡内容 上午9:00投标截止:上午10:00组织开标,投标人A、B、C、D、E参加
根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发包人与投标人A签订施工合同。其中第一坝段土方填筑工程合同单价中的直接费为7.5元/m3(不含碾压,下同)。列入合同文件的投标辅助资料有如下内容(见表8-3)。
表8-3 列入合同文件的投标辅助资料表
填筑方法 土的级别 运距(m) 直接费(元/时) 说明
2.75m3铲运机 Ⅲ 300 5.3 1.单价-二直接费×综合系数,综合系数取1.34 2.土的级别调整时,单价须调整,调整系数为:Ⅰ、Ⅱ类土0.91,Ⅳ类土1.09
Ⅲ 400 6.4
Ⅲ 500 7.5
1m3挖掘机配 5T自卸汽车 Ⅲ 1000 8.7
Ⅲ 2000 10.8
工程开工后,发包人变更了招标文件中拟定的第一坝段取土区。新取土区的土质为黏土,自然湿密度1900kg/m3,用锹开挖时需用力加脚踩。取土区变更后,施工运距由500m增加到1500m。
[问题]
根据现行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的有关规定,指出投标辅助资料“说明”栏中“综合系数”综合了哪些费用

正确答案

根据现行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的有关规定,指出投标辅助资料“说明”栏中“综合系数”综合了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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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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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10年4月8日,中国银行某市中心支行与大江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双方约定:中心支行委托大江律师事务所代理其与市水泥厂欠款纠纷一案,大江律师事务所指派两名律师代理该案;代理费按照收回欠款的3%收取,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案诉讼终结。合同签订后,大江律师事务所指派的两名律师进行了调查取证,支付差旅费550元。2010年4月15日,中心支行想委托另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该案,所以通知大江律师事务所解除合同,大江律师事务所要求赔偿垫支的差旅费550元。
问:(1)中心支行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2)大江律师事务所能否请求中心支行承担550元差旅费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中心支行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大江律师事务所可以要求中心支行赔偿自己支付的550元。根据《合同法》第410条的规定,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承担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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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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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南园实业公司拖欠海达电脑公司货款7万元,海达电脑公司多次催付没有结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向南园实业公司发布了支付令,限期还款。支付令送达后,南园实业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价格不合法,愿意付款 8万元,另2万元不应当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如何处理( )

A.法院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B.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合理,则支付令有效
C.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确实不合理,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申请,支付令无效
D.法院应询问债权人的意见,如其同意债务人只付款5.8万元,可将支付令数额改为5.8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2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所以在南园实业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价格不合法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海达电脑公司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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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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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打伤乙的行为
B.甲约乙去看画展
C.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西服的合同
D.甲、乙共同盗窃

正确答案

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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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知识点 : 合同的担保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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