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 共2137题
承诺撤回的条件是,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 )。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B.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后合同生效之前
C.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甲公司应采取下列哪些或哪个行为( )
A.应当在5月13日以前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B.应当在5月13日以前通知乙公司
C.应当在5月13日以前向证券业协会报告
D.在5月13日以前不得买卖乙公司的股票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点] 要约收购的法律制度
[解析] 《证券法》第86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根据该款规定,ABD选项正确。
上市公司收购可采取的方式包括( )。
A.要约收购
B.再要约收购
C.承诺收购
D.协议收购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公开收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发行上市的股份,以达到对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或兼并目的的行为。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
某自然人金某作为收购人对一个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1.5亿人民币,向社会公众发行)进行收购。于2006年1月20日持有该公司股份的30%,还将继续进行收购行为,向所有股东发出了还将收购50%的收购要约,金某于2006年3月7日持有该上市公司75%的股份,则以下说法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是( )。
A.金某的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90日
B.若公司的股东向金某发出承诺,累计卖与他60%,的股份,则这些承诺无效
C.若收购期限为30天,则该上市公司应于2006年3月7日终止上市交易
D.如金某最终持有该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则该上市公司的存在形态仍可能为公司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 60日。所以A项错误。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约定。所以B项所述承诺无效是错误的。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公司股票上市的条件之一为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所以C项正确。由于《公司法》允许一人公司的存在,该公司的全部股份由金某一人持有后,也可以保持有限责任公司的形态。
甲向乙发出要约,判断该要约可以撤销的条件是()
A.本要约的有效期为一个月
B.本要约规定由乙自行决定何时承诺
C.本要约规定乙应于一个月内作出答复
D.本要约为不可撤销要约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中国山东某公司于2003年6月14 收到甲国某公司来电称:“×××设备3560台,每台270美元CIF青岛,7月甲国×××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单价为240美元CIF青岛,可接受3560台××设备;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此时,该机器价格上涨,中方又于2003年6月21日复电:“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但甲国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不正确的( )
A.甲国公司要约中所采用的是在甲国完成交货的贸易术语
B.甲国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C.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
D.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属有效承诺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涉及承诺与贸易术语。在CIF术语下,卖方在装货港将货物装上船就完成了交货义务,在交货后对货物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不再承担责任。在本题中6月14日国某公司来电为要约,中国山东公司2003年6月17日复电对要约有了实质性修改,构成反要约,不为承诺。中方2003年6月21日复电接受14日发盘,又构成对18日回电的反要约,甲方最终没有答复,双方合同没有成立。由于合同没有成立,甲国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不是违约行为,所以BD项错误。
《合同法》规定,要约撤销的条件是,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到达受要约人。
A.要约到达对方之前
B.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后
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
D.承诺到达对方之前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要约撤销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注意和“要约撤回”的区别。
甲水泥厂因无力支付建厂赊乙钢材厂钢材的货款,遂向乙钢材厂提供了一批水泥用来抵账。后乙钢材厂将该批水泥出售给丙施工单位。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应遵守的规则是( )。
A.要约生效的时间决定合同成立时间
B.承诺生效时间决定了合同成立时间
C.要约、承诺生效时间就是合同成立时间
D.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E.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
B,D,E
解析
暂无解析
如果法律和当事人双方对合同的形式、程序均没有特殊要求时,( )日合同成立。
A.要约生效
B.承诺生效
C.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D.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期限界至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P29如果法律法规、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程序没有特殊要求时,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因为承诺生效即意味着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了一致,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关于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应向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B.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收购者预定的数额时,收购者按股东承诺的时间先后收购
C.收购要约确定的期限内,收购者不能撤回收购要约
D.收购期内,收购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88条、第91条、第 93条命题。根据第88条的规定,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而不是根据承诺先后收购,所以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扫码查看完整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