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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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易向王禾发出要约,“愿意以2000元的价格出卖我的电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请于本周星期五之前答复”。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张易的要约在到达王禾之后,张易不得撤回
B.张易的要约到达王禾之后,张易仍可撤销该要约,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必须在受要约人王禾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王禾
C.张易的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通知必须先于或与要约同时到达王禾
D.如果王禾未作出承诺,张易的要约在本周五后失效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 要约撤回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所以选项A、C说法正确。《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所以选项D说法也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要约人确定了承诺的期限的,要约不可以撤销。因此选项B错误。
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本题中,因为甲公司的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所以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也就不可能因为甲公司要撤销要约而失效,故排除A、C项。“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这实际上是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要约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已经属于新要约,因此甲公司关于订购红木的要约在6月13日失效,失效的原因是乙公司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故排除D项。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下列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表述,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是( )。
A.被收购公司不得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
C.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D.收购期限届满,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定。(1)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2)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批准并公告可以变更收购要约; (3)收购期限届满,只有当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被终止上市交易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才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财务公司在为并购公司担任顾问时提供的服务是( )。
A.评价目标公司和它的组成业务,为目标公司提供对要约价格是否公平的建议
B.帮助准备要约文件、股东通知和收购公告,确保准确无误
C.发现“白马骑士”
D.制订有效的收购防御政策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财务顾问为收购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①寻找目标公司;②提出收购建议;③商议收购条款;④其他服务,如帮助准备要约文件、股东通知和收购公告,确保准确无误。
下列属于非表意行为的是( )。
A.甲通过邮件向乙订购某种货物
B.甲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
C.甲用普通茶叶冒充特级茶叶与乙签订买卖合同
D.甲病重,订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非表意行为。选项A是发出要约的行为,选项C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选项D是单方法律行为。选项B是违约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出版公司向印刷厂发出订立印刷合同的要约,要求印刷厂在一周内答复。印刷厂如期作出承诺,但因邮政部门的原因,承诺在超过承诺期限一周后才到达出版公司。印刷厂的承诺在( )情况下有效。
A.邮政部门向出版公司证明承诺过期不属于印刷厂的责任
B.出版公司未通知印刷厂不接受该承诺
C.被视为新要约
D.出版公司重新向印刷厂出要约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合同法关于承诺的期限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但又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以外,该承诺有效。因此,印刷厂虽超过承诺期限,但却是邮政部门原因而非自己逾期,在出版公司未通知不接受该承诺的情况下,该承诺有效。
采用( )发行外资股的发行人,需要准备信息备忘录,它是发行人向特定的投资者发售股份的募股要约文件,仅供要约人认股之用,在法律上不视为招股章程,亦无须履行招股书注册手续。
A.发起方式
B.公募方式
C.私募方式
D.配售方式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采用私募方式发行外资股的发行人,需要准备信息备忘录,它是发行人向特定的投资者发售股份的募股要约文件,仅供要约人认股之用,在法律上不视为招股章程,亦无须履行招股书注册手续。
我国合同法对要约和承诺的生效采取( )。
A.到达主义
B.投邮主义
C.了解主义
D.发出主义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距8(三)要约和承诺的生效。对于要约和承诺的生效,世界各国有不同的规定,但主要有投邮主义、到达主义和了解主义。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采用了到达主义。我国也采用了到达主义。
甲向某编辑部乙去函,询问该编辑部是否出版了有关律师考试的教材和参考资料,乙立即向甲邮寄了律师考试资料五本,共120元,甲认为该书不符合其需要,拒绝接受,双方为此发生了争议。从本案来看( )。
A.甲乙之间合同已经成立
B.甲乙之间合同未成立
C.甲乙双方已经完成要约和承诺阶段
D.合同是否成立无法确定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从题干交代的案情来看,甲的行为并不构成要约,乙也不构成承诺。所以合同并未成立。
同圆公司于9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方正公司求购一台机器,要求“立即回复”。方正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9月10日,同圆公司电话催问,方正公司表示同意按同圆公司报价出售,要其于9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9月15日,同圆公司前往签约,方正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方正公司遂拒绝签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于9月5日成立
B.买卖合同于9月10日成立
C.买卖合同于9月15日成立
D.同圆公司有权要求方正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合同成立和缔约过失责任
[解析] 同圆公司于9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方正公司求购一台机床,符合《合同法》第 14条规定的要约的要求,这种行为构成要约。《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方正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但并没有表示同意同圆公司提出的要约,所以方正公司的回复不能视为一种承诺,合同在9月5日尚未成立。9月10日,同圆公司电话催问,同圆再次提出要约,方正公司表示同意按同圆公司报价出售,要其于9月 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因此,9月15日签订合同前,除报价之外的合同其他主要条款尚未确定。所以,此时,方正的行为还不能构成承诺。方正公司9月15日,同圆公司前往签约的时候,要求加价,未获同意,方正公司遂拒绝签约的行为违背了其原来承诺过的同意同圆公司提出的报价,因此这种行为已构成了恶意磋商,根据《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方正公司依法应对同圆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故本题应选择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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