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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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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C.甲、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至5月20日,乙于5月18日发出承诺信函,该信函5月21日到达甲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选项A对实质性内容进行了变更,应该视为新要约,不能视为合同成立;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由于选项D并没有提示要约人是否通知,因此应该认定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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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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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福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本公司规模,而收购另一上市公司鸣声科技股份公司的股份,下列有关这次收购活动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福利公司在持有鸣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B.福利公司在其收购要约中确定的有效期限为50
C.福利公司在收购要约中将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数提出了不同的收购条件
D.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后,福利公司持有鸣声公司的股份达80%,此时其余持有鸣声公司股份的股东要求以收购要约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给福利公司,福利公司拒绝收购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证券收购。
  《证券法》第81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但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选项A正确。第83条第2款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选项B正确。第85条规定:“收购要约中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所有的股东。”选项C错误,排除。第87条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90%以上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有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形式。”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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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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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如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向受要约人表示接受逾期承诺,则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B.对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只要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接受,则该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C.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D.非因邮递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诺应当为有效承诺,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考点] 逾期承诺[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1条:“(1)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此种意见通知被发价人。(2)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价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被发价人:他认为他的发价已经失效。” 本题也是法条的照搬,考生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中也可得出答案。BD项的意思与 AC项的意思有些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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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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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合同承诺可因承诺人撤回而丧失效力,以下情况能发生撤回效力的是哪些?

A.撤回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相对人
B.撤回的通知先于承诺到达相对人
C.撤回的通知在承诺到达后到达相对人
D.撤回的通知虽在承诺之后到达,要约人未向承诺人发出迟到之通知的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解析: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晚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承诺已发生效力,承诺人不得撤回其承诺。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则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再撤回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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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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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向乙发出要约,“愿意以300元价格出卖我的MP3,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请于本周星期五之前答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要约在到达乙之后,甲不得撤回
B.甲的要约到达乙之后,甲仍可撤销该要约,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必须在受要约人乙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
C.甲的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通知必须先于或与要约同时到达乙
D.如果乙未作出承诺;甲的要约在本周五后失效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点] 要约
[解析] 《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所以选项 A、C正确。《合同法》第18条规定了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19条规定了要约撤销的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本题中要约有承诺的期限,所以在此期限之前不能够撤销,所以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20条规定了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所以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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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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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意以5万元购买设备一台,乙厂回复:现有存货,但是出卖价格为6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若为5.5万元,即购进该设备。乙厂又复函:最低报价为5.8万元,如果在收到该报价一个月内没有复函即供货。一个月后乙厂未收到甲厂的复函,就把设备发送给甲厂。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厂未在一个月内回复,其默视同意该价格,故合同成立
B.甲厂回函愿以5.5万元的价格购进该设备为反要约
C.乙厂的最后报价为要约,甲厂没有承诺的义务,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以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30条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因此本题中甲厂与乙厂的诸项意思表示都为要约,没有承诺,所以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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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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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 )的表述是正确的。

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
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
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要约采取到达生效主义,即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而不是在发出时生效;要约在生效后可以撤销,但对规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方式明示不得撤销的要约,以及在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的情形中,要约人不得撤销要约。因此,ACD是错误的,只有B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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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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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发起人以外的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票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

A.60%
B.40%
C.20%
D.30%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 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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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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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哪种情形视为承诺()

A.甲向乙发出要约,要求一个月内给予答复,过期视为承诺,乙未能如期作出答复 
B.甲向乙发出要约,丙得知后表示接受甲的条件 
C.甲向乙发出要约,乙经过考虑后向丁作出同意甲的要约的表示 
D.刘某依广告上刊登的价格,给某厂汇款购买其产品,该厂向刘某汇出指定的产品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承诺 [解析] 《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的要件主要有: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的内容必须和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的方式应当符合要约的要求。《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所以选项D是事实缔约的过程,应当视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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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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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中国A公司于5月9 日发商务电传至加拿大B公司,该电传称:“可供面粉300公吨,每公吨 500美元,CFR温哥华,10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本月内签复有效。”B公司于6月9日回电:“你方5月9日报盘我接受,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需提供卫生检验证明。”A公司未予答复。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A.B公司的回电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不成立
B.B公司的回电未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成立
C.B公司未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承诺,该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
D.由于B公司提出新条件,A公司未予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承诺应在有效的时间内作出。对于规定了有效期限的要约,应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承诺。逾期作出的承诺,原则上无效,但如果要约人毫不迟疑地发出通知表示接受,则仍具有承诺的效力。

下一知识点 : 合同的担保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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