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 共2137题
下列关于“要约”和“要约邀请”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二者都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要约的内容中不应当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C.要约的相对人为特定的人,要约邀请的相对人为不特定的人
D.要约是合同订立的必经阶段,要约邀请不是合同订立的必经阶段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暂无解析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的有(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上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发出承诺的通知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的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下列关于要约撤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要约生效之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
B.在受要约人没有为履行合同作准备工作的前提下,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
C.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时,要约可以撤回
D.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要约可以撤回
E.撤回要约必须经过受要约人的同意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暂无解析
以要约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在收到收购人的通知后,应履行的职责有()。
A.为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分析被收购公司的财务状况,就收购要约条件是否公平合理、收购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等事宜提出专业意见
B.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同时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
C.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和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予以公告
D.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作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并予以报告、公告
正确答案
A, B, C
解析
D项,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作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并予以报告、公告。
甲公司向乙自行车公司发函称:“我公司欲购买贵公司生产的天马牌28式自行车100辆,单价10m元/辆,货到付款。”第二天乙自行车公司即向甲公司发出货物。对此,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甲公司发函的行为是要约邀请
B.乙公司发货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因为承诺须以通知的方式发出
C.乙公司发货的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到达甲公司同时承诺生效
D.乙公司发货的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发出时承诺生效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解析]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因此,甲公司行为属于要约。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甲公司在要约中提出“货到付款”,因此,乙公司的行为属于要约。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一电报,称:“本公司有彩电一批,价格2 000元/台。欲购来电。”发电日期为9月12日,第二天,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于9月10日寄出的快件,信中称:“本公司欲以不超过2000元/台的价格购进彩电100台,如有请来电。”甲公司遂向乙发出彩电100台,价格2000元/台。则以下正确的说法是_________。
A.甲公司的电报是要约邀请
B.甲公司的电报是要约
C.乙公司的快件是要约邀请
D.甲、乙两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成立
正确答案
B,C
解析
甲公司的电报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定义。乙公司的快件先于甲公司的电报发出,且内容并不具体确定,故为要约邀请。双方的合同尚未成立。
我国大华公司向美国小山公司发出传真稿:"急购一级田纳西大米20号,每吨 500美元CIF深圳,2001年12月9日至21日装船"。美国小山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2001年12月4日装船"。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
A.合同成立
B.合同未成立
C.美国小山公司违约
D.美国小山公司未作出有效的承诺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该合同没有成立,因为美国小山公司修改了装船日期,实为一个新的要约而不是承诺。 参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 19条: (1) 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价,并构成还价。 (2) 但是,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价的条件,除发价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如果发价人不作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价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内所载的更改为准。 (3) 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价的条件。
下列证据中,能够作为承包商索赔有效证据的有()。
A.招标文件
B.招标阶段现场考察时,招标人对承包人所提问题的口头解答
C.技术文件中提供的地质资料
D.工程师发布的书面指令
E.检查和试验记录
正确答案
C, D, E
解析
1.招标文件不能作为承包商的索赔证据,也不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因为招标文件属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因此,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两者中,只有投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C项能作为承包商索赔的有效证据。因为,在招投标阶段,投标人在现场踏勘时并不能探清楚地表以下的地质情况,发包人(招标人)提供给承包人(投标人)的地质资料是其重要投标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发现现场的地质实况较发包人所提供地质资料所述情况更为不利,就可将现场实际的地质情况和发包人所提供的地质资料作对照提供给工程师作为索赔证据(单有现场的地质实况或单有投标时发包人所提供的地质资料都不能说明承包人的投标依据和现场地质实况有差异,必须两者都要有,两者相对照才能有效说明问题),因此C项理所当然地应入选本题答案。教材中并未将索赔证据一一列举完全,因此笼统地列了第(12)项(其他有关资料)作为补充。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如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向受要约人表示接受逾期承诺,则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B.对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只要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接受,则该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C.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D.非因邮递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诺应当为有效承诺,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考点] 逾期承诺[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1条:(1)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此种意见通知被发价人。 (2) 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价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被发价人:他认为他的发价已经失效。 本题也是法条的照搬,考生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可得出答案。BD项的意思与AC项的意思有些相反。
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下不属于承诺具有的法律特征的是( )。
A.承诺的主体必须为受要约人
B.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
C.承诺的内容必须明确表示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D.承诺与合同效力相等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承诺的主体必须为受要约人; (2)承诺的内容必须明确表示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3)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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