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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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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厂向乙大学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在这一过程中,( )。

A.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
B.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
C.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双方均未履行已生效的合同
D.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违约,因为合同没有成立。乙大学附条件地接受甲厂的要约,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1
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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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就招标投标的性质而言,中标通知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______相对应。

A.承诺
B.还约
C.要约
D.要约邀请

正确答案

A

解析

[要点解析] 就招标投标的性质而言,要约邀请与招标文件对应,要约与投标文件对应,承诺与中标通知书对应。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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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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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不构成合同要约要件的是( )。

A.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B.要约必须包括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C.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D.合同成立以最后的要约与承诺生效为准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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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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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说明,正确的是( )。

A.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要约邀请、要约、承诺三个阶段
B.要约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通知发出时生效
C.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
D.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才能撤回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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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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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招标投标的最终目的是签订合同,而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则正确的表述是( )。

A.招标是要约,投标是承诺
B.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
C.投标是要约邀请,中标通知是要约
D.招标是要约,中标通知是承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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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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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为使要约不生效,要约人可以发出撤销通知,该通知能够产生效力的条件是( )。

A.要约人接到承诺通知之前发出要约撤销通知
B.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收到要约撤销通知
C.要约人发出的要约通知中已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
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的同时,收到要约撤销通知
E.要约人发出的要约通知中未明确规定承诺期限

正确答案

B,E

解析

暂无解析

1
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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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在以下哪种情形下法院可以认定乙公司撤销要约成立( )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已在考虑是否要给对方承诺
C.乙公司在要约中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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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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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合同法》中对于要约的性质及其构成要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从(  )等方面理解。

A.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B.要约的目的是获得相对人的承诺
C.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
D.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E.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暂无解析

1
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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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东恒股份公司由朱某、胡某两个发起人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40000万元。2010年发生如下事项:
(1)1月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科研部,并根据总经理张某的提名聘任李某为科研部经理;②根据总经理张某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王某的职务,聘任监事赵某兼任财务负责人;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总经理张某准备相关文件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核准。
(2)1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①2009年税后利润为10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公积金16000万元(以前年度均为盈利),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②选举股东代表朱某、白某和职工代表刘某为新一届的监事会成员;③动用税后利润6000万元和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发行股票溢价收入2000万元,收购本公司股份2400万股,并拟于1年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④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朱某发行股份2000万股。上述向朱某股东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2月1日,发行价格为每股40元,其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每股50元,2月10日发行结束。2010年1月,长江公司、黄河公司同为某公司的子公司,长江公司、黄河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东恒上市公司2%、3%的股份。长江公司、黄河公司在法定期间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东恒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长江公司、黄河公司决定继续对东恒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即向东恒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收购要约期满,长江公司、黄河公司持有东恒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0%,持有其余20%股份的股东要求长江公司、黄河公司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科研部和聘任科研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董事会聘任监事赵某为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6)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所用资金和奖励职工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7)东恒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朱某股东发行的价格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8)长江公司、黄河公司是否为一致行动人简要说明理由。
(9)收购要约期满后,东恒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否还具备上市条件简要说明理由。
(10)长江公司、黄河公司拒绝收购其余20%股份的做法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科研部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李某为科研部经理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但聘任科研部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
(2)董事会聘任监事赵某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财务负责人,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因此,董事会聘任监事赵某为财务负责人违反了规定。
(3)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其中一项职权是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本题由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规定的。
(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但其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本题该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公积金16000万元,为公司注册资本的40%,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
(5)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但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6)首先,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本题该公司收购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的股份为其已发行股份总额的6%,是不符合规定的。
其次,用于收购的资金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该公司动用资本公积金收购股份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最后,收购股份奖励职工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奖励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该公司拟于1年后转让给职工不符合规定。
(7)东恒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朱某股东发行的价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本题中,定价基准目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为50×90%=45(元),而发行价格为40元,低于了该价格,不符合规定。
(8)长江公司、黄河公司是一致行动人。按规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为一致行动人。本题长江公司、黄河公司同为某公司的子公司,共同收购东恒上市公司股票,属于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是指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③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④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⑤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⑥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⑦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⑧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⑨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等。
(9)收购要约期满后,东恒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按规定,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收购要约期满后,长江公司、黄河公司收购的股份达到80%,社会公众持有的流通股只有20%,少于股份总数的25%,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应当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
(10)长江公司、黄河公司拒绝收购其余20%的股份不合法。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交易时,其他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要约人以收购要约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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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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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具有的法律特征不包括( )。

A.承诺的主体必须要约人
B.承诺的主体必须为受要约人
C.承诺的内容必须明确表示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D.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下一知识点 : 合同的担保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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