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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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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为()

A.消费者的权利
B.经营者的义务
C.生产者的权利
D.消费者协会的义务
E.国家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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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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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为()

A.消费者的权利
B.经营者的义务
C.生产者的权利
D.消费者协会的义务
E.国家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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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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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如果有人对你说:“你已经吃过转基因食品了。”你可能不相信。但事实上,我们吃的豆油很多是由美国的转基因大豆提炼的,我们平时喝的啤酒所用的菌种(酵母)也很有可能经过基因改良。所以,不知不觉之中,转基因食品已经在我们体内穿肠而过了。
其实如今人类享有的任何一种生物,或多或少都已经经过“基因修整”。但是,过去的千百年来,人们是通过自然基因突变来选择具有某种特定基因、特定性状的生物体,而现在的转基因技术则是通过分子生物学手段直接改变基因结构。
利用这种技术开发出来的食品,产量高、营养丰富、抗菌能力强。但是,这种技术创造出来的新型遗传基因有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难以消除的所谓遗传基因污染,最终祸害人类自身。
一般在市面上出售的转基因食品对人的健康并没有威胁,因为大部分此类食品只是改变了食品的营养结构,例如提高蛋白质含量。真正从人类的利益出发开发的转基因食品对我们是有益的。
当然,这只是就短期而言。如果以一百万年为思考范围,人会不会因为吃了营养结构改变的食品而引起生理结构的改变这样的改变对人类又有怎样的意义以“蝴蝶效应”为类比:纽约一只蝴蝶颤动翅膀,就有可能引起大洋彼岸的一场大风暴。恐龙的灭绝也有可能仅仅是因为它的主要食品中一条基因的改变。
“应该在转基因食品上贴标签,不仅仅出于安全的考虑。”专家说,“如果消费者吃了转基因食品,至少应该让他知情。消费者有选择的权利。”
转基因食品的优势在于产量高、营养丰富,对于面临资源危机的人类,尤其是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相对贫乏的中国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而且用常规技术提高粮食产量、改变食品营养结构的可能性远远不及生物技术。可以说21世纪唯一有可能解决粮食问题的就是生物技术。
但是如果从整个人类的发展来看,转基因食品未必是我们的福祉。整个生物界都是优胜劣汰进化而来,转基因食品利用的技术却不一定符合进化论原则,也许会破坏几十亿年以来的生态平衡。从进化论角度看,生态平衡中起于青萍之末的微风有可能在进化的尺度上放大成足以毁灭物种的大风暴。
20世纪以来除了核技术之外,转基因是最有争议的科学技术之一。它是人类埋下的自我毁灭的定时百万年的炸弹抑或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在海滩享受日光浴的同时体内就自动生成了营养素希望是后者。相信随着人类对基因认识的不断深入,现存的问题会逐步解决。下面的推断,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转基因食品益处不少,也有造成极大危害的可能,作者和大多数人一样,显得无所适从。
B.如果转基因食品只是改变食品的营养结构,那么在短期内就不会对人的健康构成威胁。
C.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都未贴标签,目前消费者还没有选择权。
D.由于人口的增长、土地资源的相对贫乏,人类正面临无法解决的粮食问题。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A.对转基因的危害“无所适从”不符合文章;C.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大部分都已贴标签;D.“人类正面临无法解决的粮食问题”不符合文意。因此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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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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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消费者的权利除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悉真实情况权、自主选择权外,还有______。

A.依法赔偿权
B.获得消费知识权
C.人格尊严和风俗习惯尊重权
D.依法执法权
E.依法监督权

正确答案

A,B,C,E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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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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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霸王条款,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根据定义,下列属于霸王条款的是( )。

A.无业青年王某等三人强行占据菜场停车场,并声称:要停车必须缴费十元
B.个体户洪某恶狠狠地威胁街对面同样经营大米批发生意的赵某:“以后你要是敢比我早开门,我砸了你的店”
C.某商场举行店庆时在电子广告牌上写明:全场火爆,满四百减一百五;请勿拥挤,排队入场;1.4米以下儿童入场必须有家长陪同
D.某服装店玻璃窗上写着:打折期间售出商品概不退换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由定义,霸王条款是经营者针对消费者单方面制定的不平等条款,目的是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D项“商品概不退换”显然是在逃避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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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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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市一医药经销处新购进一种名叫“奇快”的生发药,为打开这种药的销路,经销处便到电视台做广告,宣称该药具有神奇的效力。但消费者使用后,不同程度地出现脱屑、头皮发炎等症状。经鉴定,该药有明显的副作用,不宜使用。对此,消费者可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

A.消费者可以向医药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电视台如果不能提供医药公司的真实名称、地址的,也可以向电视台要求赔偿损失
B.消费者对电视台伪虚假广告行为没有任何请求惩处的权利
C.消费者要求电视台赔偿损失,必须证明广告与购买行为有联系
D.消费者要求电视台赔偿损失,只需证明电视台主观上有过错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选项A正确,BCD项可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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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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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消费者王某在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存在瑕疵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几项( )
A. 王某只能向该商品生产者主张赔偿
B.王某可以向该商品的销售者主张赔偿
C.王某既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D.若销售者有证据表明该瑕疵是在销售过程中其他销售者所致,有权拒绝赔偿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消费者的权利,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和第35条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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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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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诉讼代表人的确定、代表人诉讼的裁判效力
[解析] 关于诉讼代表人的产生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入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由此可知,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产生方式依次为:(1)推选。由向法院登记了权利的那部分当事人推选出诉讼代表人。(2)协商。在推选不出诉讼代表人时,可以由法院提出入选与当事人协商。(3)指定。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本案中,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后,当事人内部既没有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也未能与法院协商成功确定诉讼代表人,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61条的规定,应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而不是由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或是由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AB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4条第4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由此可知,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裁判的效力表现为两个方面:(1)对于已经登记的全体权利人有拘束力;(2)对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有预决效力,即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其诉讼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而无须另行裁判。本案中,虽然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但是丙、丁属于登记确定的受害人,由于裁判的效力及于已经登记的全体权利人,所以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具有约束力,选项D中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的提法错误。因此,选项D错误。
注意:本题还可以从民事公益诉讼的视角解读,民事公益诉讼是本次民事法诉讼修改的新增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是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为了礼会公共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的诉讼。其适用条件包括:(1)适用范围,民事公益诉讼适用于环境污染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2)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如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个人无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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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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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经营者的下列行为中,哪一行为是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 )

A.某个体摊贩在其出售的商品上没有明码标价
B.某商店在店内贴一告示:请认真选购,离开柜台概不退换
C.某干洗店在给顾客开具的取衣条上注明:衣服若有损坏,按照干洗费的5倍赔偿
D.张某租赁某服装超市的柜台,但是没有作任何标记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B中的概不退货即属于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故C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明显不公平。
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D选项的做法错误。
第十九条: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A个体摊贩在其出售的商品上没有明码标价,不违反消费者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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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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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商场以低价处理积压商品,在商场中明确告示“处理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赵某询问商场销售人员,商品是否都是真货,销售人员说:“放心吧,都是正规厂家进的货”,赵某遂购买了40节巨能牌7号电池,赵某先在自己的MP3中使用了一节电池,只用了一个小时,电池就没电了,并且由于电池过热,烧坏了MP3,赵某的女朋友李某因为接触MP3导致手指被烧伤。赵某到有关机构检验后,得知这些电池都是假冒产品,赵某要求商场双倍退还货款,并赔偿MP3的损失。商场通过调查,发现该批货是本商场的采购人员周某采购的假货,商场答复赵某说自己也是受害者,况且商场已经明示概不退换,所以不能给赵某退货,也不赔偿MP3的损失。赵某声称如果不赔偿自己的损失,就要找媒体曝光,商场工作人员说:“你如果缺钱花,我们可以赞助你,何必用这种下九流的方法这种方法又不能致富!”商场当天遂令自己的通讯员以“消费者的权利可以滥用吗――假王海们可以休矣”为题在当地晚报上发文,文中明确指出了赵某的姓氏、性别、年龄和工作单位,并且认定赵某买电池就,是为了获得双倍赔偿,并对赵某进行了讽刺挖苦。晚报在该市的发行量很大,赵某单位的同事及赵某的邻居很多人看报后都知道该文指的是赵某,一些人开始对赵某指指点点,给赵某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赵某遂到法院起诉。赵某请求法院判令商场双倍退还价款,以下是法院合议庭成员的意见,正确的是 ( )

A.商场已经在店堂告示中明示“处理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赵某也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告示内容,这就表示消费者和经营者有约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效力应高于法律规定,所以赵某无权要求商场退货,更不能要求商场双倍退还价款
B.经营者不能以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所以商场“处理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声明无效,商场不能免责
C.经营者双倍退还价款的主要条件是经营者构成欺诈,商场销售假货也是由于自己的采购人员行为所致,商场可能在内部管理上存在过错,但是对消费者不构成欺诈,所有赵某无权要求商场双倍退还价款
D.商场应当对自己的工作人员的行为负责,所以商场只要售卖假货就构成欺诈,应当双倍退还价款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考点] 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该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店堂告示等方式提前免除自己的责任,有免除内容的,内容无效。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根据该条规定,经营者构成欺诈的,就应双倍退还价款。对“欺诈行为”应当以客观的方法检验和认定,即根据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加以判断。所以,只要证明下列事实存在,就可以认定经营者构成欺诈行为:第一,经营者对其商品或服务的说明行为是虚假的,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受到欺骗或误导;第二,消费者因受误导而接受了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 3月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欺诈行为,其中包括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本题中商场以假充真,构成欺诈,因此应双倍返还价款,所以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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